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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始实施,该法将农机部门对上道路行驶之拖拉机及其驾驶人员的管理由“可以委托”变为了直接管理,明确了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的检验登记及定期检验、驾驶证考试颁证及审验由农机部门承担。一些人认为该法未明确农机部门可以直接行使“检查、处罚和事故处理权”,因此部分地区农机监理机关不再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有的地区甚至将“三权”移交给公安交警部门,对农机安全检查不闻不问。通过对农机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笔者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