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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江苏、浙江、上海、山东、广东、四川等7个省、市部分企业生产的产品,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3.8%。抽查结果表明:大型企业的产品质量继续保持较高水平,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0%,而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问题较多,产品抽样合格率为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