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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到2011年,我省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从78起95人下降到7起8人,百万吨死亡率从6.0下降到0.322,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在“十一五”取得喜人业绩的基础上,实现了“十二五”的良好开局。
为继续保持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福建煤监局领导班子决定以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坚持高标准建设队伍、高效率监察执法、高质量服务企业,全面实施煤矿“三步走”战略,优化福建煤矿安全发展软环境。
一、推行四项服务措施,节约办矿成本
坚持把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融入到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在监察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固本强基。一是简政放权。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工作时效。主动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在去年下放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复审等6项权限的基础上,试行推动网上行政审批,完善办证大厅建设,实行周末预约受理,努力为企业节约办证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二是结对帮带。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加强蹲点服务和结对帮扶工作,每位局领导与1个产煤市,每位处领导与1个产煤县(市、区)“结对子”,建立“点对点”帮带机制,帮助基层解决一批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一线指导。开展“下基层、进企业、办实事、破难题”活动,局领导每月下基层不少于5天,处级领导每月下基层不少于8天,一般执法人员每月下基层不少于10天,切实做到“下基层必下矿、下矿必到采掘工作面”,保证责任在一线落实、调度在一线进行、服务在一线到位、问题在一线解决。四是广泛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便企利民出发,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
二、实施三大战略举措,推动基础强矿
坚持安全生产是一项惠民生工程,坚持“保安全与促发展并重、强基础与促转变并举”原则,积极推动我省煤矿安全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成果,完善并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落实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强力措施,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形成合力。二是稳步推动小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研究制定煤炭开发强度和生产能力“双控制”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结构布局,引导煤矿企业做大做强,建设一批骨干型煤矿企业。三是推动管理强矿。全面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生产系统,规范安全管理,由散乱型的开采模式向集中、规模生产方式转变,由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在目前全省生产矿井100%达到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的基础上,力争“十二五”末全省煤矿50%以上实现二级达标。
三、抓好三项基础建设,夯实安全发展根基
一是抓好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按照“控制总量、解决急需、结构合理、满足需求”的原则,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委托培养1500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好乡镇煤矿技术人员紧缺、专业单一问题。三年来已委托培养735名大中专学生,毕业243名,为乡镇煤矿长远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储备。积极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和采掘骨千年薪补贴制度,制定分类分层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行政、经济等方面的待遇,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专业、知安全、善管理、高效率的专业技术骨干。二是抓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建设“两个薄弱环节”(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建好用好“一个系统”(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完善“三条生命线”(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的总体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我省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扶持和典型经验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抓好煤矿科技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三是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引导煤矿企业从改善矿区生产生活环境、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丰富矿区安全文化生活等方面人手,着力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安全意识。体现矿区人文关怀,提升业主和职工的文化素质、安全素质和身体素质,使“安全多投入多效益”、“少出事故才能多出煤”成为共识,促进企业在安全状态下最大程度提高生产力,创造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网络等媒介,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珍惜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使安全形成一种理念、一种文化、一种责任,深入社会、深入民心。
四、强化三项监察,坚决防治煤矿事故
扎实开展“三项监察”,继续推广集中监察、解剖监察、示范监察、异地监察等好做法,不断改进监察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水平,加大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一是以“两下降一杜绝”为目标,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紧紧盯住煤矿水害、火灾、顶板等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煤矿事故发生。二是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方法。紧紧盯住边建设边生产、假密闭偷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等16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手段,一经发现立即立案查处,严重者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三是提高执法效能。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强化法治,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机制”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创新监察执法方式。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寓监察执法于服务,以服务促企业安全发展,在防范事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上切实见成效。
五、把住四个重要环节,建设勤政廉洁队伍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廉政纪律》等工作制度,凡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故查处、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和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均由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要求监察人员务必秉公用权、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既防止不作为,又防止乱作为。对同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同一标准、同一尺度处理,坚决杜绝偏软、偏宽、畸重、畸轻、擅自改变处罚等问题的发生。三是深入自查自纠。今年将重点组织开展好“一查两找”活动和教育规范整治专项活动,全面对照煤矿安全执法事项和过程,全面分析在现场执法、安全许可、事故处理、中介机构管理、复工复产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国家安监总局“九条纪律”和福建煤监局监察执法人员“十个不准”,严格执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违纪必追究的原则,建立完善对监察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约束机制,对“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编辑/冯立梅)
为继续保持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的态势,福建煤监局领导班子决定以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坚持高标准建设队伍、高效率监察执法、高质量服务企业,全面实施煤矿“三步走”战略,优化福建煤矿安全发展软环境。
一、推行四项服务措施,节约办矿成本
坚持把服务基层、服务企业融入到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方方面面,在监察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固本强基。一是简政放权。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同岗替代制、服务承诺制、首问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工作时效。主动下放行政审批权力,在去年下放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四级煤矿安全培训机构资质复审等6项权限的基础上,试行推动网上行政审批,完善办证大厅建设,实行周末预约受理,努力为企业节约办证成本,减轻企业负担。二是结对帮带。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工作制度,加强蹲点服务和结对帮扶工作,每位局领导与1个产煤市,每位处领导与1个产煤县(市、区)“结对子”,建立“点对点”帮带机制,帮助基层解决一批企业和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三是一线指导。开展“下基层、进企业、办实事、破难题”活动,局领导每月下基层不少于5天,处级领导每月下基层不少于8天,一般执法人员每月下基层不少于10天,切实做到“下基层必下矿、下矿必到采掘工作面”,保证责任在一线落实、调度在一线进行、服务在一线到位、问题在一线解决。四是广泛开展“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便企利民出发,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效能,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创优秀服务标兵。
二、实施三大战略举措,推动基础强矿
坚持安全生产是一项惠民生工程,坚持“保安全与促发展并重、强基础与促转变并举”原则,积极推动我省煤矿安全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巩固煤矿整顿关闭成果,完善并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进一步落实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强力措施,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形成合力。二是稳步推动小型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研究制定煤炭开发强度和生产能力“双控制”的有效措施,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结构布局,引导煤矿企业做大做强,建设一批骨干型煤矿企业。三是推动管理强矿。全面推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生产系统,规范安全管理,由散乱型的开采模式向集中、规模生产方式转变,由粗放型的管理模式向精细化管理模式转变。在目前全省生产矿井100%达到三级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的基础上,力争“十二五”末全省煤矿50%以上实现二级达标。
三、抓好三项基础建设,夯实安全发展根基
一是抓好人才支撑体系建设。按照“控制总量、解决急需、结构合理、满足需求”的原则,计划利用五年时间委托培养1500名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好乡镇煤矿技术人员紧缺、专业单一问题。三年来已委托培养735名大中专学生,毕业243名,为乡镇煤矿长远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储备。积极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一线工程技术人员和采掘骨千年薪补贴制度,制定分类分层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行政、经济等方面的待遇,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专业、知安全、善管理、高效率的专业技术骨干。二是抓好信息化建设工作。按照建设“两个薄弱环节”(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建好用好“一个系统”(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完善“三条生命线”(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的总体工作思路,加快推进我省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导向扶持和典型经验示范带动作用,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抓好煤矿科技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小型煤矿机械化改造。三是抓好安全文化建设。引导煤矿企业从改善矿区生产生活环境、规范日常安全管理、加强职工教育培训、丰富矿区安全文化生活等方面人手,着力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安全意识。体现矿区人文关怀,提升业主和职工的文化素质、安全素质和身体素质,使“安全多投入多效益”、“少出事故才能多出煤”成为共识,促进企业在安全状态下最大程度提高生产力,创造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网络等媒介,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常识的宣传,引导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珍惜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使安全形成一种理念、一种文化、一种责任,深入社会、深入民心。
四、强化三项监察,坚决防治煤矿事故
扎实开展“三项监察”,继续推广集中监察、解剖监察、示范监察、异地监察等好做法,不断改进监察方式方法,提高执法水平,加大依法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一是以“两下降一杜绝”为目标,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紧紧盯住煤矿水害、火灾、顶板等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煤矿事故发生。二是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方法。紧紧盯住边建设边生产、假密闭偷生产和超层越界开采等16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等手段,一经发现立即立案查处,严重者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闭。三是提高执法效能。按照“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强化法治,综合治理;突出预防,落实责任;依靠科技,创新机制”的工作原则,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制,创新监察执法方式。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寓监察执法于服务,以服务促企业安全发展,在防范事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上切实见成效。
五、把住四个重要环节,建设勤政廉洁队伍
一是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议事决策制度》、《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廉政纪律》等工作制度,凡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事故查处、项目建设、设备采购和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均由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二是规范自由裁量权。要求监察人员务必秉公用权、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既防止不作为,又防止乱作为。对同类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同一标准、同一尺度处理,坚决杜绝偏软、偏宽、畸重、畸轻、擅自改变处罚等问题的发生。三是深入自查自纠。今年将重点组织开展好“一查两找”活动和教育规范整治专项活动,全面对照煤矿安全执法事项和过程,全面分析在现场执法、安全许可、事故处理、中介机构管理、复工复产验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薄弱环节和廉政风险点,坚持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国家安监总局“九条纪律”和福建煤监局监察执法人员“十个不准”,严格执行“廉政监督卡制度”,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违纪必追究的原则,建立完善对监察执法行为全过程监督约束机制,对“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现象坚决予以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
(编辑/冯立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