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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股票市场在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国的股市还处于不成熟阶段,尤其就股市制度方面而言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必要针对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以探索的态度试着作一些研究。
关键词:股票市场;缺陷;改革方法;发行
1 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沿革
股票市場是从事股票的发行、出售、转让、流通等交易行为的载体或场所。作为证券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股票市场,是限定股票为其活动对象的一个抽象概念,而并非某个特定的机构,股票市场正是通过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市场关系发挥其宏观微观的经济功能,体现其在金融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从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萌芽阶段(1984—1990)。自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有限公司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于1986年9月26日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业务部公开挂牌买卖,这标志着我国股票市场的萌芽。虽然这一阶段所发行的股票均为实体股票且有许多不规范之处,股票流通问题还未得到真正解决,但已为股票市场的起步发展打下了基础。
成长阶段(1991-1995.5)。80年代后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1月26日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开业运营;深圳证券交易所亦于1991年7月正式营业,从此,股票交易就从场外分散交易进入到高度组织化的交易所内集中进行,股票市场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成长阶段。
规范发展阶段(1995至今),这一阶段发展股票市场的主导思想就是:以规范促发展,以发展求规范。一方面稳步扩大股票市场规模,另一方面开始着手解决深层次问题。
2 我国股票市场现状及特点
证券发行和买卖的场所称为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它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十年的建设,中国股票市场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内股票市场总市值已达4万多亿元,相当GDP的一半左右,境内上市公司1000多家,境外上市公司近百家,投资者已近5600多万户。
我国股市是新兴的股票市场,它经过三个发展阶段逐步进入相对成熟。作为一个经济稳步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的股票市场,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同时它也是一个新兴的、不成熟的股票市场。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的自身问题,首先,政府宏观调控影响过大,政府隐性担保风险,由于长期的市场经济影响,政府机关有意无意的错位,使一些公司包装上市,上市不久立即变脸亏损,使投资者蒙大损失,再次,统计表明:绝大多数场合,政策是大盘转向的决定因素,这种情况所占的比例超过95%,在10多年的股市历程中,“V”型反转、政策底(或顶)的行情占多,真正有市场底的形态仅出现在1994.9—1996.9这段行情中,这与理论中的“尖顶圆底”走势差距甚远,也说明我国股市中政府政策的力量所在。其次,诚信缺失造成的风险,由于利益的驱使,上市公司与投机炒作机构勾结,制造虚假信息,欺骗中小投资者,使中小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最后,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动态博弈下的风险,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始终存在着博弈,一旦监管不到位,就会出现虚假信息,事后给予处罚已经于事无补,投资者的损失得不到补偿。而投资者行为的投机化。投资与投机是孪生的,没有合理的投机证券市场就不会活跃,但是过度的非理性的投机会形成极大的风险。
3 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我国股票市场历史虽短,但发展速度快,与国外发达的股票市场相比,有着很大的差距。仍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就以下这些方面提出一些设想。
3.1 政府行政干预过多
我国股市缺陷根本原因在于转轨经济背景下政府行政干预导致的内部人控制,我国股市是在赶超性战略下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政府为股市运行提供了隐性担保,股市运行机制行政化。行政化上市公司选择机制成为股市风险起源,行政化激励与约束机制累积了风险,对投资者、股市的保护与控制扩散了风险。股市制度风险通过市场风险引致股市萧条甚至股市崩盘。
3.2 股票发行方式不尽合理
股票发行价(或发行底价)的确立不科学,这是因为发行价都应该等于原有股东每股所包含的企业价值或资本实值,或者说,应该等于原有股份每股净资产与Rl/RO的乘积。如果发行价低于每股资本实值,则原有鼓东因正当的创业利润得不到实现而吃亏;如果发行价高于每股资本实值,则后人股东因原有股东获得过多的创业利润而吃亏因此可以把等于原有股份资本实质的股票发行价定义为“公平发行价”,虽然像价格会偏离价值一样,实际发行价也会偏离公平发行价,但公平发行价应该是实际发行价的基础和评价标准,而我国股票一、二级市场非均衡由来已久,普遍认为一二级市场间存在着超额利润,引起风险和收益不对称,导致了两个市场供求严重失衡,影响了整个股市的长远发展。
3.3 交易过程透明度低
主要是主力机构通过自身优势,获取中小投资者无法得到的信息,利用这些利好或利空炒作股票,牟取暴力,其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不能反映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而投资者恰恰需要通过分析财务报表作出投资决策;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就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它很容易被庄家利用而演变为一种内幕交易。
4 实行改造股票市场的方法
4.1 减少行政干预,解除政府隐性担保
(1)调整国企产权结构,这是解除政府隐性担保问题的核心,还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的激励与约束问题、市场价格信号的形成与传导问题、股市欺诈与炒作问题。
(2)突出市场选择机制,在证券民事赔偿法律制度和市场信用机制的逐步完善的情况下,考虑注册制的引入,让市场实行优胜劣汰,让股市参与者自担风险。
(3)证监会的法律定位问题,从法律上定位直接向人大和司法部负责是适应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与司法管理逐步分离的改革要求,更是适应股市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
4.2 完善股票发行方式
(1)注重股市的稳定和规范化建设。
在国际资本市场中,股票发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在发行了股票以后,股票并不一定能够进入交易市场,股票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是相对独立的一个市场体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股票发行价格常常依交易市场的态势而定,当交易市场行情上扬时,发行价格的市盈率倍数就提高,反之则降低。二是发行股票的步伐和速度依交易市场的走势而定,当交易市场行情看涨时,发行股票的步伐和速度就加快,反之则减缓,三是通过调整股票发行方式来缓解交易市场的下落压力,如二级市场配售就属于这一范畴。
(2)实现股市资源的市场化。
我国股市从设立伊始就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烙印,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上市准入机制的缺陷,把为国企脱困服 务作为市场的目标定位,这样就使得一种最能体现市场化要义的金融范畴,成为在很大程度上听命、服从和服务于行政制度的安排,让哪些企业上市,一定时期内上市多少企业,不是市场在严格准则约束下自我选择的结果,而是行政行为的产物。因此,在上市准入这个关口,金融资源配置就不是优化的。因此,我国股市的发展完善必须以实现股市资源市场化选择为终极目标,这是中国证券业最重要的“人世抉择”。而完善股票发行方式是我国股票发行完全市场化的客观条件,在通过二级市场的进一步优胜劣汰,确保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有增长潜力、有价值的股票上,来达到股市资源市场化选择的终极目标。
(3)重视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
股票发行制度是指支配股票发行行为和明确市场参与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的一系列规则体系,其核心内容是股票发行决定权的归属,发行制度科学与否决定着股票市场资金配置的效率,也决定着股票市场的筹集资金、转换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分散风险等功能的顺利实现。目前,我国股票发行制已从原先的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在选择和推荐企业方面,由主承销商培育、选择和推荐企业,增加了承销商的责任;在企业发行股票的规模上,由企业根据资本运营的需要进行选择,以适应企业按市场规律持续成长的需要;在发行审核上,将逐步转向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规性审核,发挥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独立审核功能,新一届发审委委员绝大部分为证监会以外的专家、学者及市场专业人员,发审委表决通过的,政监会即发文核准,否则,证监会不予核准,在股票发行方式上,提倡和鼓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进行自主选择和创新,建立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优势、由证券发行人和承销商各风险机制。
(4)完善法律监控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滞后及监管力度缺乏,是挫伤投资者积极性的不容忽视的原因。《證券法》规范了一级市场的参与者,将证券公司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并规定综合类券商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同时规定只有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进入一级发行市场,开展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对遏制一级市场的恶性竞争、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综上,我们看到,管理层对股票市场是持积极肯定的态度的,我们应当通过改革股票发行方式,使股市真正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增强交易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加大监管力度和措施,并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使投资者明白投资股票的风险,放弃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认为政府会随时随地出政策救市。要加大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则,使股票市场为我国的经济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股票市场;缺陷;改革方法;发行
1 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沿革
股票市場是从事股票的发行、出售、转让、流通等交易行为的载体或场所。作为证券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股票市场,是限定股票为其活动对象的一个抽象概念,而并非某个特定的机构,股票市场正是通过其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市场关系发挥其宏观微观的经济功能,体现其在金融经济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从我国股票市场的发展历程来看,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萌芽阶段(1984—1990)。自1984年11月,上海飞乐音响有限公司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于1986年9月26日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信托投资公司静安业务部公开挂牌买卖,这标志着我国股票市场的萌芽。虽然这一阶段所发行的股票均为实体股票且有许多不规范之处,股票流通问题还未得到真正解决,但已为股票市场的起步发展打下了基础。
成长阶段(1991-1995.5)。80年代后期,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0年11月26日成立,同年12月19日正式开业运营;深圳证券交易所亦于1991年7月正式营业,从此,股票交易就从场外分散交易进入到高度组织化的交易所内集中进行,股票市场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成长阶段。
规范发展阶段(1995至今),这一阶段发展股票市场的主导思想就是:以规范促发展,以发展求规范。一方面稳步扩大股票市场规模,另一方面开始着手解决深层次问题。
2 我国股票市场现状及特点
证券发行和买卖的场所称为证券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它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十年的建设,中国股票市场也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内股票市场总市值已达4万多亿元,相当GDP的一半左右,境内上市公司1000多家,境外上市公司近百家,投资者已近5600多万户。
我国股市是新兴的股票市场,它经过三个发展阶段逐步进入相对成熟。作为一个经济稳步高速增长的发展中国家的股票市场,蕴藏着巨大的投资机会;同时它也是一个新兴的、不成熟的股票市场。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的自身问题,首先,政府宏观调控影响过大,政府隐性担保风险,由于长期的市场经济影响,政府机关有意无意的错位,使一些公司包装上市,上市不久立即变脸亏损,使投资者蒙大损失,再次,统计表明:绝大多数场合,政策是大盘转向的决定因素,这种情况所占的比例超过95%,在10多年的股市历程中,“V”型反转、政策底(或顶)的行情占多,真正有市场底的形态仅出现在1994.9—1996.9这段行情中,这与理论中的“尖顶圆底”走势差距甚远,也说明我国股市中政府政策的力量所在。其次,诚信缺失造成的风险,由于利益的驱使,上市公司与投机炒作机构勾结,制造虚假信息,欺骗中小投资者,使中小投资者蒙受巨大损失。最后,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动态博弈下的风险,上市公司与监管部门始终存在着博弈,一旦监管不到位,就会出现虚假信息,事后给予处罚已经于事无补,投资者的损失得不到补偿。而投资者行为的投机化。投资与投机是孪生的,没有合理的投机证券市场就不会活跃,但是过度的非理性的投机会形成极大的风险。
3 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影响
我国股票市场历史虽短,但发展速度快,与国外发达的股票市场相比,有着很大的差距。仍存在不少问题,我们就以下这些方面提出一些设想。
3.1 政府行政干预过多
我国股市缺陷根本原因在于转轨经济背景下政府行政干预导致的内部人控制,我国股市是在赶超性战略下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政府为股市运行提供了隐性担保,股市运行机制行政化。行政化上市公司选择机制成为股市风险起源,行政化激励与约束机制累积了风险,对投资者、股市的保护与控制扩散了风险。股市制度风险通过市场风险引致股市萧条甚至股市崩盘。
3.2 股票发行方式不尽合理
股票发行价(或发行底价)的确立不科学,这是因为发行价都应该等于原有股东每股所包含的企业价值或资本实值,或者说,应该等于原有股份每股净资产与Rl/RO的乘积。如果发行价低于每股资本实值,则原有鼓东因正当的创业利润得不到实现而吃亏;如果发行价高于每股资本实值,则后人股东因原有股东获得过多的创业利润而吃亏因此可以把等于原有股份资本实质的股票发行价定义为“公平发行价”,虽然像价格会偏离价值一样,实际发行价也会偏离公平发行价,但公平发行价应该是实际发行价的基础和评价标准,而我国股票一、二级市场非均衡由来已久,普遍认为一二级市场间存在着超额利润,引起风险和收益不对称,导致了两个市场供求严重失衡,影响了整个股市的长远发展。
3.3 交易过程透明度低
主要是主力机构通过自身优势,获取中小投资者无法得到的信息,利用这些利好或利空炒作股票,牟取暴力,其次,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不能反映公司经营的真实情况,而投资者恰恰需要通过分析财务报表作出投资决策;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的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就是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它很容易被庄家利用而演变为一种内幕交易。
4 实行改造股票市场的方法
4.1 减少行政干预,解除政府隐性担保
(1)调整国企产权结构,这是解除政府隐性担保问题的核心,还有利于解决上市公司的激励与约束问题、市场价格信号的形成与传导问题、股市欺诈与炒作问题。
(2)突出市场选择机制,在证券民事赔偿法律制度和市场信用机制的逐步完善的情况下,考虑注册制的引入,让市场实行优胜劣汰,让股市参与者自担风险。
(3)证监会的法律定位问题,从法律上定位直接向人大和司法部负责是适应政府行政管理体制与司法管理逐步分离的改革要求,更是适应股市市场化、国际化的要求。
4.2 完善股票发行方式
(1)注重股市的稳定和规范化建设。
在国际资本市场中,股票发行是一个相对独立的市场,股票发行公司在发行了股票以后,股票并不一定能够进入交易市场,股票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是相对独立的一个市场体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股票发行价格常常依交易市场的态势而定,当交易市场行情上扬时,发行价格的市盈率倍数就提高,反之则降低。二是发行股票的步伐和速度依交易市场的走势而定,当交易市场行情看涨时,发行股票的步伐和速度就加快,反之则减缓,三是通过调整股票发行方式来缓解交易市场的下落压力,如二级市场配售就属于这一范畴。
(2)实现股市资源的市场化。
我国股市从设立伊始就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烙印,其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上市准入机制的缺陷,把为国企脱困服 务作为市场的目标定位,这样就使得一种最能体现市场化要义的金融范畴,成为在很大程度上听命、服从和服务于行政制度的安排,让哪些企业上市,一定时期内上市多少企业,不是市场在严格准则约束下自我选择的结果,而是行政行为的产物。因此,在上市准入这个关口,金融资源配置就不是优化的。因此,我国股市的发展完善必须以实现股市资源市场化选择为终极目标,这是中国证券业最重要的“人世抉择”。而完善股票发行方式是我国股票发行完全市场化的客观条件,在通过二级市场的进一步优胜劣汰,确保金融资源优先配置到有增长潜力、有价值的股票上,来达到股市资源市场化选择的终极目标。
(3)重视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
股票发行制度是指支配股票发行行为和明确市场参与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的一系列规则体系,其核心内容是股票发行决定权的归属,发行制度科学与否决定着股票市场资金配置的效率,也决定着股票市场的筹集资金、转换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和分散风险等功能的顺利实现。目前,我国股票发行制已从原先的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在选择和推荐企业方面,由主承销商培育、选择和推荐企业,增加了承销商的责任;在企业发行股票的规模上,由企业根据资本运营的需要进行选择,以适应企业按市场规律持续成长的需要;在发行审核上,将逐步转向强制性信息披露和合规性审核,发挥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的独立审核功能,新一届发审委委员绝大部分为证监会以外的专家、学者及市场专业人员,发审委表决通过的,政监会即发文核准,否则,证监会不予核准,在股票发行方式上,提倡和鼓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进行自主选择和创新,建立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优势、由证券发行人和承销商各风险机制。
(4)完善法律监控体系。
我国证券市场法制建设滞后及监管力度缺乏,是挫伤投资者积极性的不容忽视的原因。《證券法》规范了一级市场的参与者,将证券公司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并规定综合类券商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同时规定只有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进入一级发行市场,开展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对遏制一级市场的恶性竞争、减少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综上,我们看到,管理层对股票市场是持积极肯定的态度的,我们应当通过改革股票发行方式,使股市真正发挥资源配置功能;增强交易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加大监管力度和措施,并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使投资者明白投资股票的风险,放弃不切合实际的幻想,认为政府会随时随地出政策救市。要加大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则,使股票市场为我国的经济腾飞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