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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与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鞍山市质监局在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和鞍山市交警支队的大力协助下,组织开展了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包括了在用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证书是否齐全;是否登记造册,并在当地质监部门备案;是否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是否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在用监测仪计量性能是否准确可靠。对凡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不得使用,不得作为执法取证的依据。
通过检查,在用监测仪全部实行并通过了强制检定。同时对鞍山市区的在用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50台,其中的10台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0%。岫岩、海城地区今年也陆续开展测速仪硬件与线路改造升级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鞍山市执法用公路速度监测仪的监督管理,督促了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及时送检测速仪等工作,为鞍山市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可靠的计量技术支持和保障。
此次检查工作的重点包括了在用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证书是否齐全;是否登记造册,并在当地质监部门备案;是否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是否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在用监测仪计量性能是否准确可靠。对凡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不得使用,不得作为执法取证的依据。
通过检查,在用监测仪全部实行并通过了强制检定。同时对鞍山市区的在用公路管理速度监测仪50台,其中的10台进行了监督抽查,合格率为100%。岫岩、海城地区今年也陆续开展测速仪硬件与线路改造升级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鞍山市执法用公路速度监测仪的监督管理,督促了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登记备案、及时送检测速仪等工作,为鞍山市交通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可靠的计量技术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