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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前论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稳步上升现代广告事业蓬勃发展,广告语言也进入我们日常生活范围。广告作为现代营销手段之一,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观念和消费意识。广告语言又是广告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广告商对于广告语言的创作更是费尽心思,创造在创造,层出不穷。广告语言在大众中传播,是语言存在的一种新的形式。现代广告语言与现代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与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有密切的关联。现代广告语言的特色主要表现在对企业文化,企业品牌,企业声誉的注重,对人性化的情感表达和生活情操的理解。总体而言,中国的广告在语言文字应用方面不断创新,是语言创造比较活跃是领域。与此同时出现脍炙人口的广告语言,这对丰富我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与应用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广告语言应用出现了诸多的问题,明显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飞速发展的广告业促使广告用语的日新月异。广告语言因此灵活多变、生动形象、趣味盎然的特色日益吸引着大众或褒或贬的眼光。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三个重要时期:探索时期、兴盛时期和深化时期。这标志我国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从萌芽到成熟,从零散到规范的过渡。在前辈的基础研究上,本人也提出广告宣传用语中发现的诸多问题,系统的提出和简析。
第二章 有关广告宣传语言应用的管理规定
中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第十四条规定:“招牌、广告用字应该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础的用语用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在1998年1月15日发布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并于当年3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目前规范和管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的直接依据。《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包括:《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十次会议通过)、《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2003年8月18日发布)、印发《关于企业、商店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好人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商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管理局1987年4月17日发布)、《关于规范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字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1月1日起发布)本文摘自【lunwon.lkcjian.com】 随着广告业的日益增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对广告用语进行规范。通过对有关广告语的法律和现有的规章制度的总结。我们认为广告用语的规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广告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广告用字,应当规范、标准,包括不得使用错别字,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不得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印刷字形,不得故意使用错别字,广告中因创意等需要使用手写字体、美术字、变形字、古文汉字,应当易于辨认,不得引起误导。
2在广告语中成语谐音的使用,不准故意乱改成语。
3在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广告中如需要使用汉语拼音时候,应当正确、规范,并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如需要以中文为主,外国语言为辅。
第三章 广告用字、宣传用语解析
1 用字错误简析
用字的错误既是文字的原因,也是词汇方面的原因。就文字而言由于没有搞清楚词汇单位的符号造成的,或者同音而误,或因形而误。在广告中用错别子颇多,主要是由于粗心或者为了某种创意而恶意篡改。我们生活中常见在商铺中看到为了达到某种效果将正确的字故意写错。例如:理发店的招牌,本是“简简单单”写成“剪剪单单”。快餐店的牌匾,本是“十全十美”写成“食全食美”。鞋店更有意思,将“不容错过”写成“步容错过”。卖化妆品的专卖店,“每时每刻”写成“美时美刻”。这些广告用语打在商铺门口,有些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这样造成社会影响比较大。这样的小广告中竟然出现明显的错误,说明广告主的文化修养需要大力加强,这样的错误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非常不利,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是违反广告用语比较多的情况,2009年第2季度,西城工商分局广告科和各工商所监测各种报刊杂志媒介广告90934条,涉嫌违法广告54条。涉嫌违法广告中使用“顶级、最佳”居消费者之间的攀比,误导不良的消费心理,产生不良的消费习惯。例如已经被修改的脑白金广告,原先为: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变相的取代“脑白金中国最好的句话”。这句广告语用绝对的语气词否定了其他同类的产品,这类词语屡禁不止,想法设法使用“最好、最高”的词语,比如极品中的极品的品牌”。更有一些产品冠以“帝王、贵族”,等等这样的字眼。如:王老吉的集团推出的广告用语: “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另一层的意思是说如果不喝王老吉就会上火,喝王老吉就不会上火。这样的广告词语我个人认为是不可取的,对于这样我们要提高警惕,要对事物要分析,慎重。
2成语的正确使用及规范
成语是语言中的一种非常固定的词语,用最简洁的来表达一种特定的思想意思,可谓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语言文化结晶,它显著的特点意义具有完整性,整体性。越来越多的成语像雨后的春笋般成长起来,很多广告为了表达到“奇特”的效果,使用同音不同形的代替,使成语的特性受到威胁。如默默无“蚊”(蚊香广告),“衣衣”不舍(服装广告)“食”全“食”美(美食广告)等等。这些语言的出现幽默风趣,生动形象,耐人寻味。但是这样的“成语”对中小学生的汉语教学产生不良的影响,特别是中小学生对这些成语云里雾里。语言文字的不规范化对外来文化的浸透造成一个可乘之机。作为公民都有义务去纠正,维护汉语言文字的独特性。
3 滥用谐音
“谐音”是利用语言文字的同音不同字的关系,使一句话涉及到两件或者两种内容的思想。当今的很多广告用语存在滥用谐音的现象。汉字同音字(词)比较多,这些字(词)读音一致,意义各异。汉语的谐音也正式巧妙的利用了这个特点起到表情达意是作用。在古文诗歌中就留下了很多经典的例子为后人传诵。如李商隐《无题》:“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中的丝谐思。刘禹锡《竹枝词》“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晴谐情。这些词语利用谐音的手法更生动形象的表达作者的一种难以言表的情愫。成了千古名句,为后人谐音的研究提供了研究的依据。其实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恰到好处的谐音手法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汾酒的广告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汾酒必喝,喝酒必汾”,这是我们见过的化用古文最成功的一句。“汾”与“逢”,汾酒必喝,喝酒必相逢。想想看这样在结构创意上很巧妙符合大众的心理。2001年月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是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由此可见,不恰当的使用谐音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广告业主和经营主不要追求广告效益滥用谐音字而违法,使之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使之千年文化而遭受践踏轻视。 第四章 (宣传广告)用语中的成语、单字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及解决办法
第一节 广告(宣传)用语中的成语,单字对中小学生的影响
一定的经济对于政治,文化具有深远持久的影响,特别是对文化影响极其深。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从追求丰富的物质条件下的幸福生活,到追求精神层面的幸福生活,人们的审美观点和生活习惯也发生了改变。从人们的购物和商场选择就可以看出,在选择物美的同时,时刻关注商场的外在形式够不够独特。一些商家也随之大众的心理而出现新的变化。商家开始在招牌下工夫,这就出现了规范汉字被滥用的问题,去谋取“利益”。大众的辩知能力,认知能力是有限度的,对于不良的现象只有任之随之,但对于中小学生的语文教学教育极其不利的。中小学生处于对知识事物的理解上,缺乏辩解能力、认知能力,往往书本上的知识不能满足现在对于知识事物的理解认识就会寻找社会上的知识来满足学习的欲望。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与书本上的知识发生冲突时,弄的学生云里来雾里去的,不知所措。我曾经去商场买东西,一位妈妈领着12岁大的孩子去购物,我观察男孩好长时间,好奇心特别的强。一会问这个字为什么这样写,一会问这个字念什么。过一会,他们来到一家商铺前买服装。那个孩子惊奇的发现招牌写着“衣冠勤售”的字样。孩子和妈妈说:“老师说过衣冠禽兽是贬义词而且不是这样写为什么放在卖衣服这里呢”。对于孩子的提问妈妈闪烁其词的说:“可能是写错了把”。那个男孩对妈妈的解释疑惑不解。之后去了餐厅招牌写着“食”全“食”美,那个男孩眉毛紧缩没有问妈妈。这个案例是真实的,同时我们的广告宣传用语用字的规范性的受到挑战,整改的必要性已经达到可不容缓的地步。
第二节 广告(宣传)用语中的成语、单字对中小学生的影响解决办法
1、制定关于使用规范性的汉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使用汉字的使用。
2、我们不能限制商家在广告、宣传用语用字上的创意但是必须要有所标注。
3、媒体要做好宣传规范用语用字的报道,电视台要制作播放关于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的公益广告,报社要制作漫画进行宣传。
4、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下乡下村的宣传教育工作。
5、商家广告业主加强个人修养素质,增强爱国之心。
6、对于教育工作者要做到对学生规范汉使用引导教育职责。
7、人民群众要依法使用规范汉字,宣传使用规范汉字的义务
8、加强个人的文化修养努力维护使用规范汉字。
几点的建议是我个人的想法,通过认真思考得来的。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的母语。
小记
广告用语及宣传用语必须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的规定。语言文字是民族文化的象征,是智慧的结晶。要热爱自己祖国的文字,也要肩负起保护祖国文字的任务。对于商业广告、用语我们公民有权利有义务去监督,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去检举。保护语言文字不仅要靠个人,全中国的人要行动起来,要靠我们执法部门去监督。个人要提高素质,执法部门要提高执法力度,让我们确确实实去履行义务,不要纸上谈兵。语言文字是中国的象征,似中国的脸面,人们都喜欢自己的脸干干净净,更何况是中国的脸面?
几日的实践奔波以及拍摄了相关的照片,更重要的是自己要行动起来保护祖国的语言文字。语言文字的滥用看之痛心,碍于能力有限只好为此文,更重要的是让那些为谋私利的广告业主们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损害国家的形象。
注:错别字一栏资料在河北石家庄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经济稳步上升现代广告事业蓬勃发展,广告语言也进入我们日常生活范围。广告作为现代营销手段之一,间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观念和消费意识。广告语言又是广告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广告商对于广告语言的创作更是费尽心思,创造在创造,层出不穷。广告语言在大众中传播,是语言存在的一种新的形式。现代广告语言与现代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与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有密切的关联。现代广告语言的特色主要表现在对企业文化,企业品牌,企业声誉的注重,对人性化的情感表达和生活情操的理解。总体而言,中国的广告在语言文字应用方面不断创新,是语言创造比较活跃是领域。与此同时出现脍炙人口的广告语言,这对丰富我们国语言文字的表达与应用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广告语言应用出现了诸多的问题,明显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飞速发展的广告业促使广告用语的日新月异。广告语言因此灵活多变、生动形象、趣味盎然的特色日益吸引着大众或褒或贬的眼光。自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三个重要时期:探索时期、兴盛时期和深化时期。这标志我国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从萌芽到成熟,从零散到规范的过渡。在前辈的基础研究上,本人也提出广告宣传用语中发现的诸多问题,系统的提出和简析。
第二章 有关广告宣传语言应用的管理规定
中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第十四条规定:“招牌、广告用字应该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础的用语用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也在1998年1月15日发布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并于当年3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目前规范和管理广告语言文字管理的直接依据。《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包括:《广告法》、《及广告管理条例》(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十次会议通过)、《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广播电视电影总局2003年8月18日发布)、印发《关于企业、商店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好人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商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管理局1987年4月17日发布)、《关于规范企业名称和商标、广告用字的通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11月1日起发布)本文摘自【lunwon.lkcjian.com】 随着广告业的日益增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对广告用语进行规范。通过对有关广告语的法律和现有的规章制度的总结。我们认为广告用语的规范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广告用字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广告用字,应当规范、标准,包括不得使用错别字,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不得使用国家已废止的印刷字形,不得故意使用错别字,广告中因创意等需要使用手写字体、美术字、变形字、古文汉字,应当易于辨认,不得引起误导。
2在广告语中成语谐音的使用,不准故意乱改成语。
3在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汉语拼音。广告中如需要使用汉语拼音时候,应当正确、规范,并与规范汉字同时使用。广告中不得单独使用外国语言文字,如需要以中文为主,外国语言为辅。
第三章 广告用字、宣传用语解析
1 用字错误简析
用字的错误既是文字的原因,也是词汇方面的原因。就文字而言由于没有搞清楚词汇单位的符号造成的,或者同音而误,或因形而误。在广告中用错别子颇多,主要是由于粗心或者为了某种创意而恶意篡改。我们生活中常见在商铺中看到为了达到某种效果将正确的字故意写错。例如:理发店的招牌,本是“简简单单”写成“剪剪单单”。快餐店的牌匾,本是“十全十美”写成“食全食美”。鞋店更有意思,将“不容错过”写成“步容错过”。卖化妆品的专卖店,“每时每刻”写成“美时美刻”。这些广告用语打在商铺门口,有些人口比较密集的地方,这样造成社会影响比较大。这样的小广告中竟然出现明显的错误,说明广告主的文化修养需要大力加强,这样的错误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非常不利,正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是违反广告用语比较多的情况,2009年第2季度,西城工商分局广告科和各工商所监测各种报刊杂志媒介广告90934条,涉嫌违法广告54条。涉嫌违法广告中使用“顶级、最佳”居消费者之间的攀比,误导不良的消费心理,产生不良的消费习惯。例如已经被修改的脑白金广告,原先为: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变相的取代“脑白金中国最好的句话”。这句广告语用绝对的语气词否定了其他同类的产品,这类词语屡禁不止,想法设法使用“最好、最高”的词语,比如极品中的极品的品牌”。更有一些产品冠以“帝王、贵族”,等等这样的字眼。如:王老吉的集团推出的广告用语: “怕上火就喝王老吉”,另一层的意思是说如果不喝王老吉就会上火,喝王老吉就不会上火。这样的广告词语我个人认为是不可取的,对于这样我们要提高警惕,要对事物要分析,慎重。
2成语的正确使用及规范
成语是语言中的一种非常固定的词语,用最简洁的来表达一种特定的思想意思,可谓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的语言文化结晶,它显著的特点意义具有完整性,整体性。越来越多的成语像雨后的春笋般成长起来,很多广告为了表达到“奇特”的效果,使用同音不同形的代替,使成语的特性受到威胁。如默默无“蚊”(蚊香广告),“衣衣”不舍(服装广告)“食”全“食”美(美食广告)等等。这些语言的出现幽默风趣,生动形象,耐人寻味。但是这样的“成语”对中小学生的汉语教学产生不良的影响,特别是中小学生对这些成语云里雾里。语言文字的不规范化对外来文化的浸透造成一个可乘之机。作为公民都有义务去纠正,维护汉语言文字的独特性。
3 滥用谐音
“谐音”是利用语言文字的同音不同字的关系,使一句话涉及到两件或者两种内容的思想。当今的很多广告用语存在滥用谐音的现象。汉字同音字(词)比较多,这些字(词)读音一致,意义各异。汉语的谐音也正式巧妙的利用了这个特点起到表情达意是作用。在古文诗歌中就留下了很多经典的例子为后人传诵。如李商隐《无题》:“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中的丝谐思。刘禹锡《竹枝词》“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晴谐情。这些词语利用谐音的手法更生动形象的表达作者的一种难以言表的情愫。成了千古名句,为后人谐音的研究提供了研究的依据。其实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恰到好处的谐音手法会有出其不意的效果。汾酒的广告就是一个成功的例子,“汾酒必喝,喝酒必汾”,这是我们见过的化用古文最成功的一句。“汾”与“逢”,汾酒必喝,喝酒必相逢。想想看这样在结构创意上很巧妙符合大众的心理。2001年月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是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由此可见,不恰当的使用谐音属于违法行为。广大广告业主和经营主不要追求广告效益滥用谐音字而违法,使之社会造成负面影响,使之千年文化而遭受践踏轻视。 第四章 (宣传广告)用语中的成语、单字对中小学生的影响及解决办法
第一节 广告(宣传)用语中的成语,单字对中小学生的影响
一定的经济对于政治,文化具有深远持久的影响,特别是对文化影响极其深。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都有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从追求丰富的物质条件下的幸福生活,到追求精神层面的幸福生活,人们的审美观点和生活习惯也发生了改变。从人们的购物和商场选择就可以看出,在选择物美的同时,时刻关注商场的外在形式够不够独特。一些商家也随之大众的心理而出现新的变化。商家开始在招牌下工夫,这就出现了规范汉字被滥用的问题,去谋取“利益”。大众的辩知能力,认知能力是有限度的,对于不良的现象只有任之随之,但对于中小学生的语文教学教育极其不利的。中小学生处于对知识事物的理解上,缺乏辩解能力、认知能力,往往书本上的知识不能满足现在对于知识事物的理解认识就会寻找社会上的知识来满足学习的欲望。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与书本上的知识发生冲突时,弄的学生云里来雾里去的,不知所措。我曾经去商场买东西,一位妈妈领着12岁大的孩子去购物,我观察男孩好长时间,好奇心特别的强。一会问这个字为什么这样写,一会问这个字念什么。过一会,他们来到一家商铺前买服装。那个孩子惊奇的发现招牌写着“衣冠勤售”的字样。孩子和妈妈说:“老师说过衣冠禽兽是贬义词而且不是这样写为什么放在卖衣服这里呢”。对于孩子的提问妈妈闪烁其词的说:“可能是写错了把”。那个男孩对妈妈的解释疑惑不解。之后去了餐厅招牌写着“食”全“食”美,那个男孩眉毛紧缩没有问妈妈。这个案例是真实的,同时我们的广告宣传用语用字的规范性的受到挑战,整改的必要性已经达到可不容缓的地步。
第二节 广告(宣传)用语中的成语、单字对中小学生的影响解决办法
1、制定关于使用规范性的汉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使用汉字的使用。
2、我们不能限制商家在广告、宣传用语用字上的创意但是必须要有所标注。
3、媒体要做好宣传规范用语用字的报道,电视台要制作播放关于正确使用规范汉字的公益广告,报社要制作漫画进行宣传。
4、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下乡下村的宣传教育工作。
5、商家广告业主加强个人修养素质,增强爱国之心。
6、对于教育工作者要做到对学生规范汉使用引导教育职责。
7、人民群众要依法使用规范汉字,宣传使用规范汉字的义务
8、加强个人的文化修养努力维护使用规范汉字。
几点的建议是我个人的想法,通过认真思考得来的。希望我们共同努力,保护好我们的母语。
小记
广告用语及宣传用语必须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的规定。语言文字是民族文化的象征,是智慧的结晶。要热爱自己祖国的文字,也要肩负起保护祖国文字的任务。对于商业广告、用语我们公民有权利有义务去监督,必要时向有关部门去检举。保护语言文字不仅要靠个人,全中国的人要行动起来,要靠我们执法部门去监督。个人要提高素质,执法部门要提高执法力度,让我们确确实实去履行义务,不要纸上谈兵。语言文字是中国的象征,似中国的脸面,人们都喜欢自己的脸干干净净,更何况是中国的脸面?
几日的实践奔波以及拍摄了相关的照片,更重要的是自己要行动起来保护祖国的语言文字。语言文字的滥用看之痛心,碍于能力有限只好为此文,更重要的是让那些为谋私利的广告业主们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而损害国家的形象。
注:错别字一栏资料在河北石家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