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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困境儿童社会工作的特殊性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困境儿童,指的是处于困境之中的0~14岁儿童,它所涵盖的范围相当广泛,包括:残疾儿童、弃婴或孤儿、流浪儿童、受到艾滋病影响儿童、贫困家庭的儿童、遭受暴力的儿童、遭受性别歧视的女童等等。面对这些特殊的群体,青岛市儿童福利院除现有的弃婴、孤儿外,针对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的儿童开展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为儿童福利工作开创了一条新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