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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个人金融理财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新一轮金融竞争的焦点,但在认识和实践上往往存在把个人金融理财业务等同于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或者仅仅理解为信息咨询类业务的种种误区,影响了其健康发展.本文从业务性质、服务对象、法律关系等多方面对其进行考察,认为个人金融理财业务是一种有特定外延和内涵的金融业务、其服务对象是特定的个人(不仅仅指个体的自然人)、是以咨询与代理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中间业务,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定义对其业务功能作了新的定位.新的定位将有助于发挥个人金融理财业务既是商业银行新的效益增长点,又是其他中间业务和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