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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3个月前,我因骑摩托车时不慎摔伤,共计住院47天,花费医疗费26000余元。治疗记录表明,我曾使用过名为“奥扎格雷钠”的药物。经多方查询,该药物的适应证为治疗急性血栓性脑梗死和脑梗死伴随运动障碍,与我的伤情并无关系,甚至医生面对我的质询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而我要求退回7200余元相关费用时,医院却不予理睬。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医院退回这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