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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标是整个教学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教学目标应能很好地体现出设计者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有“导教、导学、导检测”的功能。看一节课是否成功有许多标准,但其中最客观、最重要的标准是教学目标是否达成。这足以说明教学目标的重要性,应引起广大教师的重视。但现实教学中,教师使用的教案中的教学目标设计、参赛获奖作品中教学目标设计,乃至教学杂志上发表的教学目标的设计,问题多多。这些都反映出很多教师对教学目标的认识十分模糊。在此,想谈一谈我对教学目标的几点认识。
一、教学目标的定位
教学目标是预期的教师指导下学生学习活动的结果,或所要达到的标准。对教师来说是教的标准,对学生来说是学的标准。这些标准应该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应该是清楚的而不是模糊的,应该是可检测的而不是不着边际的。
正确区别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是设计出合理教学目标的关键。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在内容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它们都是以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为总目标,以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目标为指导,在各自范围内提出的适应社会、学科和学生的具体教学要求。
但二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从目标的制定者来看,课程目标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课程专家和教师代表共同完成,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规定性,其制定须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学生特点、社会需求等各个方面的因素;教学目标主要由教师制定,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灵活性,其制定更着重考虑学生的特点。从二者的适应范围来看,课程目标的首要作用是为课程编制提供依据和参考,其次才是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提供参考;而教学目标则主要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提供参考。
因而,课程目标应是教学目标的一个上位概念;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是指导、实施和评价教学的基本依据。由于教学目标主要是对局部的教与学产生导向、激励和制约作用,因而它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和实效性,能直接指导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而课程目标则事关某一学科的全局,是某一课程编制的指南、教材编写的依据,是课程实施和评价应普遍达到的最低标准。由于它并没有将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个体差异考虑进去,因而并不对具体的教与学起直接指导作用,其主要作用是宏观指导。
二、教学目标的功能
1.教学目标有确定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功能
教学目标有确定学生学习内容、引导学生学习的功能。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可以心无旁骛,全神贯注地完成学习任务。由于目标明确,学生可以自我检测是否完成本节课的课业。例如,“能找出本文的中心句,并说出理由”的目标,可以使找得到、说得出的学生明确自己成功了,也可以使找不到、说不出的学生知道自己的差距。
2.教学目标有指导教师选择与运用教学方法的功能
如果教学目标定位于知识传授,宜用启发式的讲授法;如果教学目标定位于能力培养,宜用默读、讨论和发现法。讲诗歌宜用朗读法;讲说明文宜用默读法;讲小说、童话、戏剧宜用复述法和分角色朗读法,这样效果或许更好一些。如果让学生质疑,宜默读;如果让学生情感体验,宜朗读。教学目标定位准确,能帮助教师选择更恰当的教学方法去执教,达到更佳教学效果。
3.教学目标有检测教学效果的功能
教学目标是为检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掌握情况而设置的目标,有检测教学效果的功能。当学生行为发生了与教学目标的规定相应的变化,才算完成了教学任务。学生通过一节或几节课的学习后应达到的要求或标准,它要体现教育目的、课程目标,它是具体的、易检测的。教师要想知道学生是否学会教学内容,应围绕教学目标设计检测题,以此了解情况,以便改进教学。
三、教学目标的陈述
1.教学目标陈述的行为主体是学生而非教师
“教学要求”与“教学目标”是不相同的,前者陈述的是教师的教学行为,不是学生学习中的行为变化;后者正好相反,陈述的是学生在学习中的变化或结果,而不是教师的行为。有些教师把“教学要求”和“教学目标”相混淆,出现“指导”、“培养”、“教育”等指向教师教学行为的词语,而对学生“能不能”、“会不会”不加关注。
因此,新课标强调陈述的主体是学生,教学目标要说明通过教学活动后学生能理解什么或掌握什么。
2.语文教学目标的陈述一定要具体、清晰、明确
陈述语文教学目标是为了使教师把握教什么和怎样教,学生明确学什么及怎样学。因此,教学目标的陈述要具体、清晰和明确,而不应该是抽象的、模糊的和大概的,它必须是可观察和可检测的。
3.“三维”目标的表达要有机结合
“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一“三维”目标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有机融合的。在掌握知识、形成技能的同时,有过程与方法的参与,在诵读品味中有情感的融入。“三维”目标的陈述应有机结合,不宜分开,不宜并列陈述。
总之,一个好的教学目标应该遵循如下一些原则:教学目标是通过教学而不是其他途径来达到的;要遵循语文课程的总目标和学段目标;要体现三个纬度;教学目标的分类应清楚,要注意教学目标的层次性;教学目标的多少应符合学习规律;教学目标的设计要切合学生的实际水平,也应该考虑学生的兴趣和要求。
(作者单位:赣榆县欢墩中学)
一、教学目标的定位
教学目标是预期的教师指导下学生学习活动的结果,或所要达到的标准。对教师来说是教的标准,对学生来说是学的标准。这些标准应该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应该是清楚的而不是模糊的,应该是可检测的而不是不着边际的。
正确区别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是设计出合理教学目标的关键。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在内容上有许多相通的地方,它们都是以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为总目标,以各级各类学校的具体培养目标为指导,在各自范围内提出的适应社会、学科和学生的具体教学要求。
但二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从目标的制定者来看,课程目标主要由教育行政部门、课程专家和教师代表共同完成,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和规定性,其制定须综合考虑学科特点、学生特点、社会需求等各个方面的因素;教学目标主要由教师制定,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灵活性,其制定更着重考虑学生的特点。从二者的适应范围来看,课程目标的首要作用是为课程编制提供依据和参考,其次才是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提供参考;而教学目标则主要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提供参考。
因而,课程目标应是教学目标的一个上位概念;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的进一步具体化,是指导、实施和评价教学的基本依据。由于教学目标主要是对局部的教与学产生导向、激励和制约作用,因而它具有更强的实践性和实效性,能直接指导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而课程目标则事关某一学科的全局,是某一课程编制的指南、教材编写的依据,是课程实施和评价应普遍达到的最低标准。由于它并没有将学生的具体情况和学生的个体差异考虑进去,因而并不对具体的教与学起直接指导作用,其主要作用是宏观指导。
二、教学目标的功能
1.教学目标有确定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功能
教学目标有确定学生学习内容、引导学生学习的功能。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可以心无旁骛,全神贯注地完成学习任务。由于目标明确,学生可以自我检测是否完成本节课的课业。例如,“能找出本文的中心句,并说出理由”的目标,可以使找得到、说得出的学生明确自己成功了,也可以使找不到、说不出的学生知道自己的差距。
2.教学目标有指导教师选择与运用教学方法的功能
如果教学目标定位于知识传授,宜用启发式的讲授法;如果教学目标定位于能力培养,宜用默读、讨论和发现法。讲诗歌宜用朗读法;讲说明文宜用默读法;讲小说、童话、戏剧宜用复述法和分角色朗读法,这样效果或许更好一些。如果让学生质疑,宜默读;如果让学生情感体验,宜朗读。教学目标定位准确,能帮助教师选择更恰当的教学方法去执教,达到更佳教学效果。
3.教学目标有检测教学效果的功能
教学目标是为检查学生对所学内容的掌握情况而设置的目标,有检测教学效果的功能。当学生行为发生了与教学目标的规定相应的变化,才算完成了教学任务。学生通过一节或几节课的学习后应达到的要求或标准,它要体现教育目的、课程目标,它是具体的、易检测的。教师要想知道学生是否学会教学内容,应围绕教学目标设计检测题,以此了解情况,以便改进教学。
三、教学目标的陈述
1.教学目标陈述的行为主体是学生而非教师
“教学要求”与“教学目标”是不相同的,前者陈述的是教师的教学行为,不是学生学习中的行为变化;后者正好相反,陈述的是学生在学习中的变化或结果,而不是教师的行为。有些教师把“教学要求”和“教学目标”相混淆,出现“指导”、“培养”、“教育”等指向教师教学行为的词语,而对学生“能不能”、“会不会”不加关注。
因此,新课标强调陈述的主体是学生,教学目标要说明通过教学活动后学生能理解什么或掌握什么。
2.语文教学目标的陈述一定要具体、清晰、明确
陈述语文教学目标是为了使教师把握教什么和怎样教,学生明确学什么及怎样学。因此,教学目标的陈述要具体、清晰和明确,而不应该是抽象的、模糊的和大概的,它必须是可观察和可检测的。
3.“三维”目标的表达要有机结合
“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一“三维”目标之间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有机融合的。在掌握知识、形成技能的同时,有过程与方法的参与,在诵读品味中有情感的融入。“三维”目标的陈述应有机结合,不宜分开,不宜并列陈述。
总之,一个好的教学目标应该遵循如下一些原则:教学目标是通过教学而不是其他途径来达到的;要遵循语文课程的总目标和学段目标;要体现三个纬度;教学目标的分类应清楚,要注意教学目标的层次性;教学目标的多少应符合学习规律;教学目标的设计要切合学生的实际水平,也应该考虑学生的兴趣和要求。
(作者单位:赣榆县欢墩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