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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以来,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围绕九届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经济转型发展、城市建设管理、民生保障改善、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依法履职,为推动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积极作用。
依照宪法法律,切实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每年分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一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批准决算。根据市政府关于撤销真如镇建制设立真如镇街道办事处的要求,依法作出关于相应撤销真如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根据区政府的提请,适时作出批准本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书面审议本区“六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并作出在本区开展“七五”普法的决议。本届以来,依法作出重大事项的决定、决议共17项。
推进区“十二五”规划完成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每年听取和审议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围绕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向300多位市、区人大代表发放两轮调查问卷,征询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本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和“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的报告,积极推进区“十二五”规划顺利完成,促使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更加科学完善,更加贴近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
推进预算管理监督深化。制订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预算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决算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并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结合决算审议,开展预算执行监督调研。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规范镇级预算管理工作。监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推进全口径、全过程预算审查监督。以评议会等形式,对部分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听取重大事项报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建立听取区政府重大事项报告的工作机制。本届以来,听取了区政府7项重大事项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建立事先阅看材料、征求意见,“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到会介绍情况,拟任人员到会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表态发言等制度,提高人事任免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升级电子表决系统,由原有的“打包”表决,升级为既可以“一揽子”表决也可以“逐人、逐项”表决,以技术进步保障真实意愿表达。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聚焦经济转型发展,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加快科创驱动转型,推进“一轴两翼”功能布局,举办“科创中心与普陀发展”区情报告会,听取和审议本区科创驱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为制定“科创28条”提出意见建议,助力区域科创能力提升。听取区政府关于调结构、促转型的情况汇报,积极推动曹安蔬菜市场、曹杨路果品市场、铜川路水产市场等25家初级市场的调整关闭,全力支持政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围绕苏州河沿河规划开发、长风生态商务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桃浦地区转型发展等全区中心工作,分别开展重大专题调研,促进重点地区加快发展。分别听取和审议本区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制度创新、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汇报,督促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服务升级,打造优质安全高效的营商环境。
聚焦城区建设管理,促进综合管理水平提升。采取专题询问的监督方式,听取和审议本区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围绕红旗村等区域生态环境“五违四必”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等开展视察调研。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监督检查,支持政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连续5年审议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动规划落地实施。围绕本区河道水环境治理、扬尘污染控制、截污纳管、节能减排等工作开展调研。向全体区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组织代表围绕居民区、农贸市场和中小道路等卫生情况开展视察,助力本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
聚焦民生保障改善,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每年组织代表实地察看本区住房改造工程,分别听取和审议本区旧区改造、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基本完成集中连片二级旧里以下地块改造,推进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治理,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听取和审议本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落实“同心家园”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审议本区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和上一年度教育经费决算情况;连续5年监督本区教育、文化、体育和卫生资源的规划配置和落实情况,督促政府以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挖掘潜力、协调推进,促进公共资源更加均衡、科学、合理配置。对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边审议边询问,推动本区部分养老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支持政府建设“久龄家园”为老服务立体网络、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和医养结合工作。
聚焦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调研区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诉调对接、执行改革以及区检察院关于社区检察室建设、反贪污贿赂、预防职务犯罪等情况,推动区法院、区检察院更好地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分别听取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推动本区司法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报送备案范围、审查方式和处理程序。分别听取区政府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社区侨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推动政府依法保障本区少数民族群众、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围绕相关法规起草或修订,结合本区实际开展调研,征询代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围绕本区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与市人大联动开展监督检查。 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本届以来,共举办7期代表履职学习班和4次区情报告会,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建设代表基本信息管理、履职管理和代表建议办理等系统,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组织268名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占代表总数(271名)的98.89%;组织27名市人大代表向普陀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占由本区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52名)总数的51.92%。
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按照“突出主题”和“全覆盖”的要求,本届以来,共10次组织代表集中进社区,听取群众和基层组织的意见建议。每年年末,围绕经济转型发展、城区建设管理、民生保障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等四大主题和政府实事项目,组织代表开展区人代会前集中视察活动,增强代表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直观感受和全面了解,提升代表意见建议的质量。
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等流程,建立常委会领导督办制度。对涉及多个承办部门、反映集中的代表建议,牵头召开协商会,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保证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本届以来,区人大代表共提出317件建议,解决率逐年提高,代表满意率为100%。
依法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设立区、镇两级选举委员会,注重动员部署、业务培训、督查指导和风险排摸,严格依法依规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资源排摸、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组织投票计票监票、确定选举结果、代表资格审查、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各环节工作。全区共设立122个选区、11700个选民小组,组织645469位选民参加登记,613078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参选率达到94.98%,成功选举产生区人大代表279名。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履职水平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支部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活动,缩减会议时间,节省开支,提高会议实效。开展常委会、主任会议会前集体调研,深入了解实际情况。
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专题调研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置方案,向区委提出建议。修订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议事规则,提高议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审议意见办理、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等专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区人代会会议会务工作规范,规范办会流程。本届以来,共制订、修订各类制度28项。
加强宣传和总结工作。本届以来,通过市、区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常委会工作267篇,宣传25位区人大代表的履职事迹。改版普陀人大门户网站,开设普陀人大微信平台、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电子政务系统。编印《普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实务编录》,记录本届常委会工作方法和工作规范;编印《我们的历程》,汇总建国以来本区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信息,留下详实资料,并为常委会在新形势下不断与时俱进提供历史借鉴。
依照宪法法律,切实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
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每年分别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一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关于当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批准决算。根据市政府关于撤销真如镇建制设立真如镇街道办事处的要求,依法作出关于相应撤销真如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根据区政府的提请,适时作出批准本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书面审议本区“六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并作出在本区开展“七五”普法的决议。本届以来,依法作出重大事项的决定、决议共17项。
推进区“十二五”规划完成和“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根据监督法的规定,每年听取和审议上一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围绕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向300多位市、区人大代表发放两轮调查问卷,征询意见建议;听取和审议本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和“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的报告,积极推进区“十二五”规划顺利完成,促使区“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更加科学完善,更加贴近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
推进预算管理监督深化。制订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贯彻预算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决算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并探索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结合决算审议,开展预算执行监督调研。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规范镇级预算管理工作。监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持续推进全口径、全过程预算审查监督。以评议会等形式,对部分单位的预算编制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听取重大事项报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建立听取区政府重大事项报告的工作机制。本届以来,听取了区政府7项重大事项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建立事先阅看材料、征求意见,“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到会介绍情况,拟任人员到会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见面、表态发言等制度,提高人事任免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情权。升级电子表决系统,由原有的“打包”表决,升级为既可以“一揽子”表决也可以“逐人、逐项”表决,以技术进步保障真实意愿表达。
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依法做好监督工作
聚焦经济转型发展,推动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围绕加快科创驱动转型,推进“一轴两翼”功能布局,举办“科创中心与普陀发展”区情报告会,听取和审议本区科创驱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为制定“科创28条”提出意见建议,助力区域科创能力提升。听取区政府关于调结构、促转型的情况汇报,积极推动曹安蔬菜市场、曹杨路果品市场、铜川路水产市场等25家初级市场的调整关闭,全力支持政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围绕苏州河沿河规划开发、长风生态商务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桃浦地区转型发展等全区中心工作,分别开展重大专题调研,促进重点地区加快发展。分别听取和审议本区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制度创新、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情况的汇报,督促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服务升级,打造优质安全高效的营商环境。
聚焦城区建设管理,促进综合管理水平提升。采取专题询问的监督方式,听取和审议本区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情况的报告;组织代表围绕红旗村等区域生态环境“五违四必”综合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等开展视察调研。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监督检查,支持政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连续5年审议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动规划落地实施。围绕本区河道水环境治理、扬尘污染控制、截污纳管、节能减排等工作开展调研。向全体区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组织代表围绕居民区、农贸市场和中小道路等卫生情况开展视察,助力本区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区。
聚焦民生保障改善,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每年组织代表实地察看本区住房改造工程,分别听取和审议本区旧区改造、旧住房综合修缮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政府基本完成集中连片二级旧里以下地块改造,推进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治理,改善市民居住环境。听取和审议本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进一步落实“同心家园”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审议本区年度教育经费预算和上一年度教育经费决算情况;连续5年监督本区教育、文化、体育和卫生资源的规划配置和落实情况,督促政府以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挖掘潜力、协调推进,促进公共资源更加均衡、科学、合理配置。对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边审议边询问,推动本区部分养老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支持政府建设“久龄家园”为老服务立体网络、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和医养结合工作。
聚焦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调研区法院关于知识产权保护、诉调对接、执行改革以及区检察院关于社区检察室建设、反贪污贿赂、预防职务犯罪等情况,推动区法院、区检察院更好地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分别听取区法院、检察院司法改革推进情况的报告,推动本区司法改革工作有序开展。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操作规程,明确报送备案范围、审查方式和处理程序。分别听取区政府关于加强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社区侨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汇报,推动政府依法保障本区少数民族群众、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围绕相关法规起草或修订,结合本区实际开展调研,征询代表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围绕本区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与市人大联动开展监督检查。 支持、规范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本届以来,共举办7期代表履职学习班和4次区情报告会,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建设代表基本信息管理、履职管理和代表建议办理等系统,建立代表履职档案;组织268名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占代表总数(271名)的98.89%;组织27名市人大代表向普陀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履职情况,占由本区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52名)总数的51.92%。
推动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按照“突出主题”和“全覆盖”的要求,本届以来,共10次组织代表集中进社区,听取群众和基层组织的意见建议。每年年末,围绕经济转型发展、城区建设管理、民生保障改善和社会公平正义等四大主题和政府实事项目,组织代表开展区人代会前集中视察活动,增强代表对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直观感受和全面了解,提升代表意见建议的质量。
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质量。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等流程,建立常委会领导督办制度。对涉及多个承办部门、反映集中的代表建议,牵头召开协商会,推动代表建议办理,保证代表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复。本届以来,区人大代表共提出317件建议,解决率逐年提高,代表满意率为100%。
依法做好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设立区、镇两级选举委员会,注重动员部署、业务培训、督查指导和风险排摸,严格依法依规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资源排摸、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组织投票计票监票、确定选举结果、代表资格审查、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各环节工作。全区共设立122个选区、11700个选民小组,组织645469位选民参加登记,613078位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参选率达到94.98%,成功选举产生区人大代表279名。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履职水平
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党支部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简会议活动,缩减会议时间,节省开支,提高会议实效。开展常委会、主任会议会前集体调研,深入了解实际情况。
加强组织和制度建设。专题调研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街道人大工委的设置方案,向区委提出建议。修订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议事规则,提高议事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制定审议意见办理、人事任免和代表工作等专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制定区人代会会议会务工作规范,规范办会流程。本届以来,共制订、修订各类制度28项。
加强宣传和总结工作。本届以来,通过市、区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常委会工作267篇,宣传25位区人大代表的履职事迹。改版普陀人大门户网站,开设普陀人大微信平台、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等电子政务系统。编印《普陀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实务编录》,记录本届常委会工作方法和工作规范;编印《我们的历程》,汇总建国以来本区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信息,留下详实资料,并为常委会在新形势下不断与时俱进提供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