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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河北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产品产量大、品种多,农产品流通问题一直是社会的热点和难点。目前,河北省农产品流通呈现出互相交叉,互相融合的多样化形式,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有待完善的地方,随着省内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消费方式的转变,传统农产品流通模式已不能适应现代消费需求,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因此,优化农产品流通模式是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的一大重点。
关键词:农产品 流通模式 优化.
河北农业的发展已有几千年历史,是我国的农业大省。河北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区之一,现有耕地619.9万公顷,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高粱、马铃薯、谷子等。主要的经济作物有棉花、麻类、花生和糖用甜菜等。畜牧业是仅次于耕种业的重要农业部门。河北也是我国重要渔区之一,主要以秦皇岛为中心发展沿海渔业。河北省果蔬资源丰富,蔬菜产量、果品产量均位居全国第二位。
因此,研究河北省农产品流通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不仅对河北省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增强整个华北地区的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具有很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河北省农产品流通模式发展现状
1.农产品经批发市场流通模式仍占主导。目前,批发市场流通模式仍是河北省农产品流通的主导模式,承担着全省约80%的农产品流通任务,其中产销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河北省已经基本上形成了由城乡农贸市场、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全国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构成的全面综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典型代表有石家庄桥西蔬菜中心批发市场、永年农产品批发市场、藁城双庙蔬菜批发市场、石家庄双鸽肉食水产市场、秦皇岛市海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
2.农超对接模式迅速发展。农超对接模式作为农产品流通的新模式,在河北省有着不错的发展。自国家于2008年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以来,河北省各大连锁超市不断改进完善与农民的连结方式,利用自己在信息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创造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以石家庄北国超市为例,北国超市与石市周边一百多个农产品生产基地签订合同,建立了长期采购关系,生鲜农产品年均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带动了十多万农民增收致富。
3.多元化的农产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依法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已达3万余家,入社成员330多万户,覆盖全省近22%的农户。近5年来,农民通过合作组织合作购买生产资料达到49.8亿元;依托合作组织合作销售农产品总量达到243.7亿元。农民合作社能够依托集体经济的规模优势,把供应链上游的单个农户和下游的批发市场或龙头企业等紧密连接在一起,与上下游各方均签订固定合同,这样就形成比较稳定的购销关系。
二是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大量涌现。截至2014年底,全省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00余家,各大龙头企业与农户或生产基地订立契约,组织农民进行规模化的生产,并对产品进行深加工,拉长产业链,对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规模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河北省农产品流通模式的问题
1.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低。一般来说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农产品流通,近些年,农民合作组织的迅猛发展,十分有利于农产品的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销售。但是农民参入社的整体比例还不高,仅占农户总数的l/5。众多单个农户势单力薄,面对势力强大的收购商,只能选择被动地接受人家提出的较低的价格,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比如,在农超对接模式中,超市与农民地位并不对称,農民在面对超市时处于弱势地位,双方的对接关系不够稳定,超市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得自己的利益可能会做出许多侵害农民的利益的行为,如不合理地压低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拖欠农民的货款等。在以龙头企业为中心的流通模式中,企业往往处于买方垄断地位,相比之下农民的力量较为单薄,所以企业在和农民的谈判中往往具有很大的优势,特别是当农产品市场出现较大的变化时,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有可能会做出违约行为。
2.流通环节多、物流效率较低。首先是流通速度慢,突出表现在批发市场流通模式中,流通环节多,生鲜农产品在途时间很长,由此导致的生鲜农产品腐烂损耗现象严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河北省生鲜农产品物流费用约占到产品成本的70%。
其次是冷链物流发展滞后。河北省还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鲜活农产品很多属于易耗品,由于运输过程中冷链物流设施的不到位,损耗率平均大于20%,导致了巨大的损失。
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由于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的整合程度还比较低,不能很好地利用先进的技术,不能对流通中运输、装卸、仓储等各环节进行科学管理。
3.流通中对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程度低。一方面,河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基本上都是采用对手成交、现金结算的传统交易方式。跨区域贸易、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在农产品流通、农村物流等方面的应用还不广泛。
另一方面,农民基本上都是凭借自己的主观经验来决定生产农产品的种类数量,缺乏有效的指导,难以获取科学合理的需求信息。再加上市场本身存在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很容易造成信息的不充分,导致农产品供给予需求相脱节,出现供求不平衡的问题。
三、河北省农产品流通模式优化途径
1.规范农村合作组织,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政府要推动农村合作组织发展,重点发展农产品协会、农业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给予资金、技术和政策上的支持。针对目前广泛存在的合作社规模较小,辐射带动作用不强的问题,应当采取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推动农民合作社组建战略联盟,扩大合作社规模与覆盖面,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的问题,实现农产品产销间有效衔接,形成规模效益。
2.大力优化农超对接流通模式。农业基地与超市直接对接,缩短中间环节,是当前解决农产品流通环节过长、过多的理想模式。但在现在市场条件下,农超对接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去不断完善优化。
优化农超对接模式,要协调完善农户或生产基地与超市之间对接机制,对生鲜农产品进行等级分类,质量检测,满足消费者需求。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契约签订,在农户与超市之间建立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打造新型农产品供应链,形成生产、加工、包装、销售一体化的链条,使得农户、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均能获益。
3.完善批发市场流通模式。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作为主要流通模式,短时间内并不能被取代,所以应完善改进这一模式。可以推广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通过电子交易卡,全面记录农产品的批发情况,掌握农产品价格、质量和流向信息,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还可以构建电子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价格发现功能,促进农产品交易顺利进行,完善批发市场模式。
4.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除了传统的店面或农贸市场销售以外,流通中各主体可以通过互联网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将电子商务广泛地应用于农产品流通领域,更快捷地实现产销对接,创新发展电子拍卖、网上交易撮合、网上竞买交易等现代电子商务流通形式。打破传统贸易模式,将原来分散的小规模的农产品交易规模化、组织化,拓展农产品交易的空间,依托新技术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
参考文献:
[1]刘晓丽.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优化策略[J].物流管理,2013(4):21—22.
[2]陈耀庭,蔡贤恩,戴俊玉.生鲜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演迸——从农贸市场到生鲜超市田[J].中国流通经济,2013(3):19—23.
[3]梁海红.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30):15030—15032.
[4]刘刚.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3(8):5一10.
关键词:农产品 流通模式 优化.
河北农业的发展已有几千年历史,是我国的农业大省。河北省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区之一,现有耕地619.9万公顷,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高粱、马铃薯、谷子等。主要的经济作物有棉花、麻类、花生和糖用甜菜等。畜牧业是仅次于耕种业的重要农业部门。河北也是我国重要渔区之一,主要以秦皇岛为中心发展沿海渔业。河北省果蔬资源丰富,蔬菜产量、果品产量均位居全国第二位。
因此,研究河北省农产品流通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优化措施,不仅对河北省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增强整个华北地区的农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具有很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河北省农产品流通模式发展现状
1.农产品经批发市场流通模式仍占主导。目前,批发市场流通模式仍是河北省农产品流通的主导模式,承担着全省约80%的农产品流通任务,其中产销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河北省已经基本上形成了由城乡农贸市场、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全国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构成的全面综合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典型代表有石家庄桥西蔬菜中心批发市场、永年农产品批发市场、藁城双庙蔬菜批发市场、石家庄双鸽肉食水产市场、秦皇岛市海阳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等。
2.农超对接模式迅速发展。农超对接模式作为农产品流通的新模式,在河北省有着不错的发展。自国家于2008年开展农超对接试点工作以来,河北省各大连锁超市不断改进完善与农民的连结方式,利用自己在信息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创造了很大的经济效益。以石家庄北国超市为例,北国超市与石市周边一百多个农产品生产基地签订合同,建立了长期采购关系,生鲜农产品年均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自身发展的同时更带动了十多万农民增收致富。
3.多元化的农产品市场主体快速发展。一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14年12月底,全省依法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社已达3万余家,入社成员330多万户,覆盖全省近22%的农户。近5年来,农民通过合作组织合作购买生产资料达到49.8亿元;依托合作组织合作销售农产品总量达到243.7亿元。农民合作社能够依托集体经济的规模优势,把供应链上游的单个农户和下游的批发市场或龙头企业等紧密连接在一起,与上下游各方均签订固定合同,这样就形成比较稳定的购销关系。
二是各类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大量涌现。截至2014年底,全省农业龙头企业达到500余家,各大龙头企业与农户或生产基地订立契约,组织农民进行规模化的生产,并对产品进行深加工,拉长产业链,对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标准化、规模化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河北省农产品流通模式的问题
1.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低。一般来说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农产品流通,近些年,农民合作组织的迅猛发展,十分有利于农产品的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销售。但是农民参入社的整体比例还不高,仅占农户总数的l/5。众多单个农户势单力薄,面对势力强大的收购商,只能选择被动地接受人家提出的较低的价格,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比如,在农超对接模式中,超市与农民地位并不对称,農民在面对超市时处于弱势地位,双方的对接关系不够稳定,超市为了最大限度的获得自己的利益可能会做出许多侵害农民的利益的行为,如不合理地压低农产品的收购价格,拖欠农民的货款等。在以龙头企业为中心的流通模式中,企业往往处于买方垄断地位,相比之下农民的力量较为单薄,所以企业在和农民的谈判中往往具有很大的优势,特别是当农产品市场出现较大的变化时,企业为了自己的利益,有可能会做出违约行为。
2.流通环节多、物流效率较低。首先是流通速度慢,突出表现在批发市场流通模式中,流通环节多,生鲜农产品在途时间很长,由此导致的生鲜农产品腐烂损耗现象严重。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河北省生鲜农产品物流费用约占到产品成本的70%。
其次是冷链物流发展滞后。河北省还没有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农产品冷链物流,鲜活农产品很多属于易耗品,由于运输过程中冷链物流设施的不到位,损耗率平均大于20%,导致了巨大的损失。
这些问题归根到底是由于农产品物流供应链的整合程度还比较低,不能很好地利用先进的技术,不能对流通中运输、装卸、仓储等各环节进行科学管理。
3.流通中对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程度低。一方面,河北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基本上都是采用对手成交、现金结算的传统交易方式。跨区域贸易、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在农产品流通、农村物流等方面的应用还不广泛。
另一方面,农民基本上都是凭借自己的主观经验来决定生产农产品的种类数量,缺乏有效的指导,难以获取科学合理的需求信息。再加上市场本身存在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很容易造成信息的不充分,导致农产品供给予需求相脱节,出现供求不平衡的问题。
三、河北省农产品流通模式优化途径
1.规范农村合作组织,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政府要推动农村合作组织发展,重点发展农产品协会、农业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以及各种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给予资金、技术和政策上的支持。针对目前广泛存在的合作社规模较小,辐射带动作用不强的问题,应当采取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推动农民合作社组建战略联盟,扩大合作社规模与覆盖面,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的问题,实现农产品产销间有效衔接,形成规模效益。
2.大力优化农超对接流通模式。农业基地与超市直接对接,缩短中间环节,是当前解决农产品流通环节过长、过多的理想模式。但在现在市场条件下,农超对接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去不断完善优化。
优化农超对接模式,要协调完善农户或生产基地与超市之间对接机制,对生鲜农产品进行等级分类,质量检测,满足消费者需求。鼓励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订单农业,通过契约签订,在农户与超市之间建立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打造新型农产品供应链,形成生产、加工、包装、销售一体化的链条,使得农户、企业和消费者三方均能获益。
3.完善批发市场流通模式。农产品批发市场模式作为主要流通模式,短时间内并不能被取代,所以应完善改进这一模式。可以推广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通过电子交易卡,全面记录农产品的批发情况,掌握农产品价格、质量和流向信息,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保障农产品流通安全。还可以构建电子交易平台,充分发挥其价格发现功能,促进农产品交易顺利进行,完善批发市场模式。
4.实施农产品电子商务。除了传统的店面或农贸市场销售以外,流通中各主体可以通过互联网建立网上交易平台,将电子商务广泛地应用于农产品流通领域,更快捷地实现产销对接,创新发展电子拍卖、网上交易撮合、网上竞买交易等现代电子商务流通形式。打破传统贸易模式,将原来分散的小规模的农产品交易规模化、组织化,拓展农产品交易的空间,依托新技术构建新型农产品流通模式。
参考文献:
[1]刘晓丽.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优化策略[J].物流管理,2013(4):21—22.
[2]陈耀庭,蔡贤恩,戴俊玉.生鲜农产品流通模式的演迸——从农贸市场到生鲜超市田[J].中国流通经济,2013(3):19—23.
[3]梁海红.我国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30):15030—15032.
[4]刘刚.基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鲜活农产品流通模式创新研究[J].商业经济与管理,2013(8):5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