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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金融混业经营带来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内部嵌套和关联交易明显,但与目前维持的分业金融监管体制存在冲突,造成针对金融控股公司部分领域及业务存在监管重复或监管“真空”。通过借鉴主要发达经济体对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经验提出针对制度设计、弥补漏洞、风险隔离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强化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