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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韩国根据国内外纳米科技发展态势和国家科技政策推进方向,发布了《第二期国家纳米技术路线图(2014-2025)》,该纳米技术路线图主要由3个部分构成,分别是对纳米科技的未来展望与重点产业选择、核心技术开发方向和投资战略。该路线图的具体实施将由未来创造科学部来主要负责,该部门认为纳米技术是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源泉和融合技术的代表。
一、韩国第二期国家纳米技术路线图情况介绍
该路线图在技术展望和重点产业选择部分,韩国以产业现状和预测为基础,通过开展纳米技术贡献度评估,确定了在2020年以后会对经济、社会产生重要贡献、并具有广泛发展前景的医疗、生物、机械、电子、能源、环境、材料等纳米产业。特别值得借鉴的是,在这2个方面,韩国充分考虑了本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生产方式不断变化、未来投资和进出口增长率将会钝化,经济结构也将转变为依靠民间消费增长拉动经济增长,国民消费模式升级,生活质量要求更高,新技术及新产业加快登场,创造新附加值和新就业更加重要的产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并深入开展了纳米技术贡献度评估。对于我国来说,也面临着类似的现状,譬如人口老龄化、产业结构调整、人口红利消失导致的投资和出口增长率钝化、公务消费向民间消费增长转变等现实问题,因此,该纳米技术路线图对我国有较高的借鉴意义。
该路线图的核心战略产品是纳米药物、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及监测、食品纳米技术、功能性纳米化妆品、纳米分析测量设备、纳米制造设备、纳米半导体器件、石墨烯纳米器件、印刷柔性显示器、纳米传感器、高效LED/OLED面板照明、高性能印刷透明电极、纳米电池、纳米能源转换器件、智能窗和隔热材料、纳米空气净化催化剂、三维打印纳米材料、超轻纳米复合结构材料、医学移植用纳米材料、高性能纳米纤维、纳米薄膜材料等21个核心技术,围绕这些核心技术制定了详细的纳米技术发展路线图。韩国将该路线图人为划分成2个阶段,分别是2014-2020年和2021-2025年2个阶段。在这2个阶段中,分别从技术展望、技术战略、核心技术和战略产品等4个方面,对纳米技术路线图进行了详细描述,其核心内容是基于目前韩国信息、电子等核心工业基础展开的。因此,纳米技术在信息方面的应用占据了1/3强的比例,在材料方面的应用占据了1/3的比例,在纳米药物等方面仅占了比较小的比例。
该路线图的投资战略核心是,韩国将大规模增加国家整体研发预算对纳米技术的投入,其比例将由目前的不足5%扩大到10%,目标是在2020年扩大到现有投资规模的2倍以上,即扩大到8 000亿韩元(约合7.5亿美元),投资战略如图1所示。从其投资战略看,韩国将综合考虑当前投资规模、技术水平、商业化时机等因素,指导各部门的研发投资策略。其具体投资策略是两手抓,一手优先抓在近期有可能实现产业化的项目,重点是解决当前纳米科技产业化当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和技术商业化的基础建设,同时吸引民间企业资本进入;另一手抓在未来具有战略制高点的项目,通过全球领先的纳米技术开发、科技问题解决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引导资金开展长期稳定投资,希望能够在这些领域实现全球领先和形成更有冲击力的产业。其保障措施是确立国家层面的研发项目结构及推进体系,支持跨部门的项目,提供纳米技术与其它产业融合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纳米检测认证基础设施,抢占国际标准,完善技术创新扶持制度,推动早期市场公共采购及新技术、新产品认证制度,制定纳米技术法律制度整顿方案、技术金融扶持制度和奖励制度等。
二、韩国第二期国家纳米技术路线图对我国的启示
综上所述,韩国《第二期国家纳米技术路线图(2014-2025)》的发布,给我国很多的启示,建议在分析我国工业基础、纳米科技产业发展现状和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础上,相关方面应该根据我国的国情,进行相应的策略调整。笔者建议,我国需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大对重点产业的投入
我国需要在核心技术方面以我国工业基础有优势的领域先行突破。如我国在纳米材料领域具有传统优势,具有实力强大的研究队伍,众多的生产企业,大量的发明专利,只需加以引导和促进,就可以在产业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议在深刻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战略需求的基础上,以市场、应用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重点面向和促进纳米技术产业化,顺应国际纳米材料技术发展趋势,并结合我国国情,打通上下游,消除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瓶颈,跨越技术到产品和产品到商品2大死亡谷,开展一体化研究,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相关纳米科技产业技术,努力实现产业化。
2.注重技术突破的原创性
一方面,对产业支撑技术和纳米材料等优势领域应进行持续稳定的支持,保障相关研究工作的深入和系统性,促进原创性成果不断的产生,并加速这些原创性成果走向产业化;另一方面,强化弱势领域和引领未来的纳米技术,对纳米加工与纳米器件、纳米生物医药、纳米检测与表征技术设备等目前相对薄弱、但对未来产业竞争至关重要的领域进行强化部署,鼓励多学科的集成,加强纳米技术与信息、生物、能源、环境等领域的交叉融合,吸引企业早期介入,努力突破制约纳米科技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争实现在这些领域重点跨越,跻身国际前沿。
3.促进跨部门的项目联合
在新一轮的纳米科技产业国际竞争中,应该进一步发挥“国家纳米科技指导协调委员会”的顶层设计功能,对现有纳米科技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等进行整体部署。通过平时调研,每3年评估整体实施效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同时整合各个部委单独实施的项目资源,加强委员会的执行能力以及各部委间的协调与联动,如建立科技部相关部门与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纳米生物医药产品研发的联席会议或常设机构等;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制定促进我国纳米科技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由财政部牵头组织纳米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鉴于我国纳米科技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为保持纳米科技产业可持续的发展,建议组建面向产业的纳米科技国家实验室,给予较大强度的持续稳定支持,使其成为我国发展纳米科技产业的核心支撑;同时分阶段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专业性的纳米技术研究开发平台和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省市部门和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纳米科技产业发展,和国家联合建立直接面向产业需求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
5.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
由于纳米技术的复杂性和基础性,需要进一步转变传统技术产业化的观念,探索有利于纳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模式与激励机制。充分认识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纳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作用,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加大对纳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在全国形成激励转移、创业光荣的良性循环生态系统;吸引民间资本加入到对纳米科技产业的投资当中,鼓励企业与国家或地方政府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纳米科技产业化方向;在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入股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途径与方式,创新纳米科技官、产、学、研、用结合机制,并完善创业管理机制,保障创业团队进行创新创业而获得合理回报;建立促进纳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评价机制,促进科技人员秉承“研精阐微、为民辟用”的理念,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开展经营管理学习,把纳米科技创新活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推进纳米科技知识与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移;从理论和实践出发,以是否有利于纳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评价标准,根据“遵守法纪、机制灵活、多方投资、权益共享”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投资、权益分享的合作研发机制;鉴于我国发明多是职务发明的事实,建立专利所有权人与发明人目标趋同、利益共享的调节分配机制;建立投资者与创业者相互信任、风险共担的创新创业机制。
三、结语
“十二五”期间,我国面临着由纳米科技大国向纳米科技强国迈进的重大挑战,需要在许多方面做出及时的调整和改革,才能全面迎接这一重大挑战,这会涉及到我们科技政策的方方面面。如何营造一个适合我国纳米科技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纳米科技产业化的中国模式,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剖析和借鉴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的相关政策尤其是其中适合我们国情的内容,显得十分重要。韩国发布的《第二期国家纳米技术路线图》,提出的背景分析、核心技术的选择、产业化推进政策等,与我国国情有许多相似之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可以预见,通过一系列适合我国国情政策的实施,必将带动我国纳米科技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实现万亿级的年产值,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一、韩国第二期国家纳米技术路线图情况介绍
该路线图在技术展望和重点产业选择部分,韩国以产业现状和预测为基础,通过开展纳米技术贡献度评估,确定了在2020年以后会对经济、社会产生重要贡献、并具有广泛发展前景的医疗、生物、机械、电子、能源、环境、材料等纳米产业。特别值得借鉴的是,在这2个方面,韩国充分考虑了本国人口老龄化加速,生产方式不断变化、未来投资和进出口增长率将会钝化,经济结构也将转变为依靠民间消费增长拉动经济增长,国民消费模式升级,生活质量要求更高,新技术及新产业加快登场,创造新附加值和新就业更加重要的产业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并深入开展了纳米技术贡献度评估。对于我国来说,也面临着类似的现状,譬如人口老龄化、产业结构调整、人口红利消失导致的投资和出口增长率钝化、公务消费向民间消费增长转变等现实问题,因此,该纳米技术路线图对我国有较高的借鉴意义。
该路线图的核心战略产品是纳米药物、传染性疾病的诊断及监测、食品纳米技术、功能性纳米化妆品、纳米分析测量设备、纳米制造设备、纳米半导体器件、石墨烯纳米器件、印刷柔性显示器、纳米传感器、高效LED/OLED面板照明、高性能印刷透明电极、纳米电池、纳米能源转换器件、智能窗和隔热材料、纳米空气净化催化剂、三维打印纳米材料、超轻纳米复合结构材料、医学移植用纳米材料、高性能纳米纤维、纳米薄膜材料等21个核心技术,围绕这些核心技术制定了详细的纳米技术发展路线图。韩国将该路线图人为划分成2个阶段,分别是2014-2020年和2021-2025年2个阶段。在这2个阶段中,分别从技术展望、技术战略、核心技术和战略产品等4个方面,对纳米技术路线图进行了详细描述,其核心内容是基于目前韩国信息、电子等核心工业基础展开的。因此,纳米技术在信息方面的应用占据了1/3强的比例,在材料方面的应用占据了1/3的比例,在纳米药物等方面仅占了比较小的比例。
该路线图的投资战略核心是,韩国将大规模增加国家整体研发预算对纳米技术的投入,其比例将由目前的不足5%扩大到10%,目标是在2020年扩大到现有投资规模的2倍以上,即扩大到8 000亿韩元(约合7.5亿美元),投资战略如图1所示。从其投资战略看,韩国将综合考虑当前投资规模、技术水平、商业化时机等因素,指导各部门的研发投资策略。其具体投资策略是两手抓,一手优先抓在近期有可能实现产业化的项目,重点是解决当前纳米科技产业化当中存在的技术难题和技术商业化的基础建设,同时吸引民间企业资本进入;另一手抓在未来具有战略制高点的项目,通过全球领先的纳米技术开发、科技问题解决和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引导资金开展长期稳定投资,希望能够在这些领域实现全球领先和形成更有冲击力的产业。其保障措施是确立国家层面的研发项目结构及推进体系,支持跨部门的项目,提供纳米技术与其它产业融合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纳米检测认证基础设施,抢占国际标准,完善技术创新扶持制度,推动早期市场公共采购及新技术、新产品认证制度,制定纳米技术法律制度整顿方案、技术金融扶持制度和奖励制度等。
二、韩国第二期国家纳米技术路线图对我国的启示
综上所述,韩国《第二期国家纳米技术路线图(2014-2025)》的发布,给我国很多的启示,建议在分析我国工业基础、纳米科技产业发展现状和引领未来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础上,相关方面应该根据我国的国情,进行相应的策略调整。笔者建议,我国需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大对重点产业的投入
我国需要在核心技术方面以我国工业基础有优势的领域先行突破。如我国在纳米材料领域具有传统优势,具有实力强大的研究队伍,众多的生产企业,大量的发明专利,只需加以引导和促进,就可以在产业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议在深刻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战略需求的基础上,以市场、应用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牵引,重点面向和促进纳米技术产业化,顺应国际纳米材料技术发展趋势,并结合我国国情,打通上下游,消除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产业化过程中存在的瓶颈,跨越技术到产品和产品到商品2大死亡谷,开展一体化研究,围绕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培育相关纳米科技产业技术,努力实现产业化。
2.注重技术突破的原创性
一方面,对产业支撑技术和纳米材料等优势领域应进行持续稳定的支持,保障相关研究工作的深入和系统性,促进原创性成果不断的产生,并加速这些原创性成果走向产业化;另一方面,强化弱势领域和引领未来的纳米技术,对纳米加工与纳米器件、纳米生物医药、纳米检测与表征技术设备等目前相对薄弱、但对未来产业竞争至关重要的领域进行强化部署,鼓励多学科的集成,加强纳米技术与信息、生物、能源、环境等领域的交叉融合,吸引企业早期介入,努力突破制约纳米科技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发展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争实现在这些领域重点跨越,跻身国际前沿。
3.促进跨部门的项目联合
在新一轮的纳米科技产业国际竞争中,应该进一步发挥“国家纳米科技指导协调委员会”的顶层设计功能,对现有纳米科技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产业化等进行整体部署。通过平时调研,每3年评估整体实施效果,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同时整合各个部委单独实施的项目资源,加强委员会的执行能力以及各部委间的协调与联动,如建立科技部相关部门与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纳米生物医药产品研发的联席会议或常设机构等;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组织制定促进我国纳米科技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由财政部牵头组织纳米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鉴于我国纳米科技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为保持纳米科技产业可持续的发展,建议组建面向产业的纳米科技国家实验室,给予较大强度的持续稳定支持,使其成为我国发展纳米科技产业的核心支撑;同时分阶段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专业性的纳米技术研究开发平台和设施;鼓励有条件的省市部门和企业以各种形式参与纳米科技产业发展,和国家联合建立直接面向产业需求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研发基地。
5.建立和完善体制机制
由于纳米技术的复杂性和基础性,需要进一步转变传统技术产业化的观念,探索有利于纳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模式与激励机制。充分认识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纳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作用,建立股权激励机制,加大对纳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在全国形成激励转移、创业光荣的良性循环生态系统;吸引民间资本加入到对纳米科技产业的投资当中,鼓励企业与国家或地方政府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纳米科技产业化方向;在国家法律法规与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无形资产入股和管理要素参与分配的途径与方式,创新纳米科技官、产、学、研、用结合机制,并完善创业管理机制,保障创业团队进行创新创业而获得合理回报;建立促进纳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评价机制,促进科技人员秉承“研精阐微、为民辟用”的理念,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开展经营管理学习,把纳米科技创新活动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推进纳米科技知识与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移;从理论和实践出发,以是否有利于纳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作为评价标准,根据“遵守法纪、机制灵活、多方投资、权益共享”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投融资机构、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投资、权益分享的合作研发机制;鉴于我国发明多是职务发明的事实,建立专利所有权人与发明人目标趋同、利益共享的调节分配机制;建立投资者与创业者相互信任、风险共担的创新创业机制。
三、结语
“十二五”期间,我国面临着由纳米科技大国向纳米科技强国迈进的重大挑战,需要在许多方面做出及时的调整和改革,才能全面迎接这一重大挑战,这会涉及到我们科技政策的方方面面。如何营造一个适合我国纳米科技产业发展的生态环境,建立纳米科技产业化的中国模式,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剖析和借鉴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的相关政策尤其是其中适合我们国情的内容,显得十分重要。韩国发布的《第二期国家纳米技术路线图》,提出的背景分析、核心技术的选择、产业化推进政策等,与我国国情有许多相似之处,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可以预见,通过一系列适合我国国情政策的实施,必将带动我国纳米科技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实现万亿级的年产值,成为我国经济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