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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在于产生大于清算价值的营运盈余价值,从而促进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发挥拯救企业的作用,其核心环节是重整计划的制定。《企业破产法》规定了破产重整制度,但对破产重整计划标准不明确、不完善,受到不少争议和批评。本文针对我国法院在制定重整计划中所存在的问题,以担保债权人权益保护为方向,为完善我国的重整计划标准提供建议,推进重整的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