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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延政发[2014]3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目标,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4]14号)文件精神,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农村工作会议、全省改善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