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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件事老严一直想跟儿子谈谈。儿子念高一,是走读生,每晚回家就把门关起来,通常是戴着耳机写作业。到了饭点,老严须得击鼓鸣冤般反复敲门,他才会戴着耳机懒洋洋地踱出来,嘴里嚼着口香糖之类的零食,而整个人依旧沉浸在那个rap音乐所布设的碎碎念的幽灵包围圈里。此刻,窗口含着的光透进圆盘壁钟,长针与短针如同一对翅膀,敛起了苍茫暮色。小严的嘴巴一张一翕,仿佛那些流淌到耳朵里面的声音立马就会变成口香糖的气味从嘴里跑出来;随着节奏的变化,他的肩膀与双腿也跟抽搐似的频频抖动。我想跟你谈谈,老严说,你把音乐给我关掉。你说什么?儿子瞥了一眼餐桌,饭菜都还没上呢。老严说,你妈出去旅行了,没人做饭,等一会儿我们出去吃。老严的意思是,趁这空闲时间,他要跟儿子好好地谈一谈。可儿子“哦”了一声,又钻进房间,用脚后跟轻轻地关上了门,仿佛在摆弄一个街舞的动作。老严不喜欢儿子整天沉迷于这种rap音乐。大好时光,就这么玩掉了,可惜。但他一开口,儿子就会用一大堆连说带唱的话给他一顿抢白,其间还夹杂一连串英语、几句从社交网络上学来的韩语或日语。老严望着紧闭的房门,叹了口气,走到小庭院里,在一张竹制躺椅上坐了下来。“吱——嘎——”躺椅发出了不堪重负的脆响。报纸上说,近来有些中学生偷偷吸食一种叫笑气的毒品,相比之下,沉迷rap音乐、上网玩游戏总比吸食笑气好吧。老严转而这样安慰自己。春天里的晚风不带一丝大马路的喧闹,安安静静地吹过来,吹过去。老严在躺椅上前后摇晃着。一些想法也在他脑子里摇晃着。春天里这条旧巷弄就藏在老县城的深处,而老严家的庭院就藏在春天里的深处。风吹乱架子上的蔷薇花,一朵朵仿佛做错了事的孩子,被父母发现了,便只好躲到什么可以藏身的地方,但慌乱间还是暴露了踪迹。一阵清脆而短促的鸟鸣之后,老严的手机屏幕上弹出了一条微信短信。妻子告诉他,她已经抵达目的地。随后发来的是一张图片:三只手齐崭崭伸出,手指的方向有山,有水,有帆影点点。此时已是三月末,春光在山海之间浩浩荡荡地铺开,不像春天里的庭院,春光总是那么局促。回了一条短信,老严依旧斜躺在竹椅上,神情淡漠地望着满架子蔷薇花,前后摇动,摇着摇着,rap音乐的节奏就从他脑子里莫名其妙地跳了出来。
老严年轻时对音乐近乎无感。他在大学里也学过跳舞,但他总是踩不准节拍,以至于教他跳舞的女学长说,严国庆,你跳慢三就像老人家划船。从此,他就不再跳舞。除了念书,他几乎没有什么娱乐生活。他会打臺球。放假后,在家里待着,百无聊赖,他就跟几个发小相约来到村口的台球室,他出手很慢,但总是极有耐心地把每一个台球打进网袋里——在那个年代,打台球仿佛也是解决欲望的一种方式。直到大二那年,他跟一个叫麦俊杰的同学混到一起,才知道这个世界原来如此好玩。麦俊杰是个诗人,每每写完一首诗,他就会在晚风中沉吟片刻,然后发出一连串惊叹。麦俊杰曾带他参加诗歌朗诵会、看通宵电影、造访名人,至于深夜翻墙、给麦俊杰的哥们儿站位之类的事他也干过两三回。有一回,他跟麦俊杰一众在小酒馆里喝酒,麦俊杰怂恿他也朗诵一首诗。借酒壮胆,他就站在板凳上,朗诵了马雅可夫斯基的长诗《穿裤子的云》片段。朗诵毕,他发现自己的帆布包不见了。包里有钱,还有一本诗集。麦俊杰说,他刚才注意到邻座有个人,眼神不太对劲,他还记得那张布满粉刺的粽子脸。于是,麦俊杰就带着他,穿街过巷,东张西望,在一家卖盗版磁带的地摊边,他们找到了那个粽子脸。麦俊杰二话没说就捡起一块砖头拍过去。那人倒地,老严取回自己的帆布包,跟麦俊杰扬长而去。在他眼中,麦俊杰差不多就是一条好汉。大学时期,他时常跟麦俊杰一道逛马路,以挥发身上的荷尔蒙。有一天傍晚,他们蹲在尚余热气的柏油路边,一边抽着一种廉价的香烟,一边看两条狗交配。然后他们就谈起了女人。麦俊杰把烟屁股扔在地上,用脚踩灭,说,狗干完事掉头就走,就像侠客刚杀掉一个人。那时,老严突然产生了一种动身去找一个女生的冲动。但他没走几步,摸摸干瘪的口袋就踅回宿舍了。读完大学四年,他从未谈过一次恋爱,也从未滥用过体内的激情。而麦俊杰凭借一把破吉他、几首情诗,俘获了本校与校外的若干美女。
“吱——嘎——吱——嘎——躺”,在椅子上前摇后摆的时候,他似乎能感受到儿子房间里那种喧闹的寂静。在这个安静的小庭院里,他的内心也是一片轰鸣。天色渐渐暗下来,春天里的饭香隔墙飘来。小严打开门,伸了个懒腰,问老严,去哪儿吃饭,还是“田记”?老严说,是的,“田记”。出门前,小严戴上了一顶帽子,帽子是反戴的,大约是觉得这种戴法更酷些。老严与小严一前一后走在巷弄里,黝黑的老房子、森郁的树影藏在一片半明半暗的灯光里。他们走出巷弄来到大街上,便像是突然从昏黄的老照片进入明丽的彩照,眼前顷刻间变得开阔、亮堂起来。二人沿着朝西的人行道,并肩而行。小严今年十七岁,已经长到了一米八一,比老严足足高出半个头。因为高和瘦,他走动时身体似乎微微有些发飘。老严记得,十七年前就是在这条老街上他跟腆着肚子的苏晓英手挽手并肩散步。十七年的旧时光,如果可以丈量,大概就是一米八一的高度吧。
严国庆跟苏晓英认识半年后,严国庆第一次拉着她的手来到这条老街,并且在这里的老电影院看了一部电影《死亡诗社》。散场后,他送她回家,就跟她聊到自己的大学同学麦俊杰。严国庆说,他是个诗人,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在我的相册里见过他。没见过也没事,反正你也没见过拜伦或叶赛宁。随后,严国庆就在喧嚣的马路上朗诵了一首麦俊杰的诗。苏晓英撇撇嘴说,诗我不懂哎。严国庆忽然想起,苏晓英是学理工出身的,便露出尴尬的笑容说,那么,你平常喜欢什么?苏晓英噘着嘴反问,那么,你喜欢我的理由又是什么?严国庆说,严国庆、苏晓英,这两个名字念起来挺押韵。
喂,老严,你们吃过晚饭了?老严接到了苏晓英的电话。街头排档的油锅里骤然刺啦一声响,烟气长裾般随风飘摇。咳咳,老严被一股带着辛辣气味的烟气熏得咳嗽连连,就把手拢在嘴角说话,我这边人声喧闹,听不清楚,什么?敲钟?你让我听听晚钟?哪里的晚钟? 苏晓英总是说,她喜欢那种不仅会骑着摩托车带她去海边吹风,还会坐在树下一整晚给她弹唱情歌的男人,而严国庆显然不是。严国庆是机关公务员,苏晓英也是机关公务员。严国庆打小就习惯于按部就班的生活。结婚后,他们在单位的食堂吃完晚饭,就去县府后面的小梨园散步。二人携手,衬以天边的晚霞。多年后,严太太回忆这段往事时感叹地说,感觉我们那时就开始了黄昏恋,老严啊老严,你除了带我去小梨园散步,连舞厅或酒吧都没带我去逛过。老严说,我们好歹也看过几场电影吧。严太太说,如果单位没赠送电影票,敢情你也不会想到去看电影。老严也并非全然不懂浪漫为何物的人。他有一大堆梦想飘浮在枯燥乏味的日子之上,只不过他很少愿意拿出来跟人分享。老严现在是一名三级主任科员(十几年来也就是从“小副科”提拔为“大副科”)。“主任科员”这个职位仿佛就粘在他身上,跟他分不开了,好在老严从来没想过要在个人仕途上图个什么。他只想做一个普通的公务员:冠必正,纽必结,鞋必光鲜,坐在办公室里,双腿必置桌底,不会跷二郎腿。在家里,老严也是至孝至悌,每周必去乡下看望老母,清明必上坟,兄弟姊妹有求必应;结婚以来,老严从来没出过轨,情人节也是必送玫瑰(但严太太是一个实用主义者,总是抱怨玫瑰花凋零得快,不如送一顿牛排)。就个人而言,老严几无任何不良嗜好。其业余爱好是练字,楷书学的是柳公权,行书学的是赵松雪,隶书学的是《熹平石经》。人如其字,走路不快不慢、说话不偏不倚,才华平平、行事稳健,深得中庸之道。老严最大的变化就是每年似乎都会胖一点点。
爸,你为什么总是喜欢去“田记”吃饭?小严说,英姐说你吃饭就认这家老店,很可能跟店老板那个又白又胖的女儿有关。老严说,那个胖女人早就死了,亏你妈还提她?!不过,我的确喜欢“田记”的老味道。小严说,也难怪,英姐说你连它厨房里的油烟气和后院墙角的尿臊味都喜欢上了。老严说,其实呢,我最喜欢吃“田记”做的各种猪肉。这一两个多月,我被你妈看得紧,没有好好吃上一顿肉了。谈到吃肉,一块闪烁着红亮油光的红烧肉仿佛立马就跳到鼻子下方了。老严情绪不佳时喜欢吃肉,尤其是肥肉。他常常说,生气使人肥胖,就是这意思。今晚,严太太不在身边,老严决定点三盘肉类的菜,放开肚皮吃,挟私报复般地吃。
老严身高一米七,体重却达八十七公斤。脱掉衣服之后,露出鼓凸的肚腩,看不到一丝绅士风度(如果他当年西装革履也算有几分绅士风度的话)。严太太认为,老严这身材属于腹型肥胖,是“内脏脂肪沉积过多”的缘故。每一次小幅度的运动都会让他气喘吁吁,而下床之后,膝盖都会有些颤抖,但他还是会冲着严太太露出微笑,表明自己已略尽一份绵薄之力。老严,你应该少吃点肉了。严太太事后总是这样提醒他。肥胖常常使他有一种负罪感。老严上车(单位接送的面包车)的时候,一个人占了两个人的位置,因此,他总是不停地向身边的同事表示歉意。冬天的时候,他能少穿一件衣服就尽量少穿。平常,他在严太太的监督之下,总是尽量少吃饭(主要是少吃肉)。此举对他来说几乎就是一种认罪行为。但戒肉如戒烟,时有反复。这也是让老严困惑不已的一件事。
吃肉,自然是首选田记快炒。这家老店开了二十余年,从未易主,饭菜的滋味和这条老街的世味一样,没有变得更好,也没有变得更糟。父子落座。靠墙的位置挂着一幅字,墙皮剥落,似乎能闻到旧时光里的灰尘气。点菜的权利自然也是归老严所有。一双肥厚多汗的手翻着一份彩色菜单,从表面来看他是在点菜,实则心底里早已有谱。每点一个菜,他都会轻声地征求儿子的意见——圆胖油腻的脸上还渗着笑意——以体现一名机关干部的民主作风。小严是佛系青年,跟老严外出吃饭,点什么菜他通常不太计较。老严点好了菜,小严依旧在低头玩手机。趁这个间歇,老严去了一趟二楼的洗手间,他洗完手,看了看自己的面色。一张原本圆胖而有喜感的脸,近来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变得有些寡苦。嘴角的法令纹、眉间一个“川”字也见深浓。今天下班的时候,在走廊里碰到一位年纪稍长的同事,忽然站住,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看着他说,最近气色好像有点不太对劲。老严说,偏头痛,老毛病犯了。没事吧?没事。楼道里响起一片关门声。老严回头看了看。走廊尽头仿佛就是黑夜。他想要说什么,但他转过身那一刻就忘了自己方才想要说什么。同事拍了拍他的肩膀说,人往暗处走的时候,总得往亮处想。老严说,是啊是啊。老严在回家的路上把这话琢磨了一下,感觉同事那话里或眼神里像藏着什么。他用冷水拍了拍脸上僵硬的肌肉,松活几下,就从洗手间回到座位。菜已上来,四菜一汤,其中三盘都是肉类:一盘猪肋条肉,两盅酒蒸肉丸与花雕酒小火炖出来的东坡肉。儿子,咱俩好长时间没有单独坐下来聊聊了,老严提议说,不如点两瓶啤酒吧。小严说,爸,你什么时候来了豪气?老严说,明天放假,喝上一杯啤酒,放松一下。小严环顾四周说,得了,就这嘈杂的环境,父子对饮,有意思吗?父子讨论的结果是:老严点了一瓶啤酒,小严点了一瓶可乐。老严把啤酒倒进杯子,对着杯缘把泛起的白色泡沫哧溜一下吸掉。老严问,你第一次喝酒是在什么时候?小严说,两年前生日,正是世界杯八强赛的时候,麥哥请我在酒吧喝了一杯德国黑啤,嘿,真带劲。小严所说的麦哥自然就是麦俊杰。小严称他麦哥,可见他们的关系非同一般。老严说,这事你怎么没跟我提起?你那位麦哥,哼,也没跟我提起。小严挥了挥手说,那时候我跟你说了,你难保不会冲我吹胡子瞪眼?
老严跟老麦时隔二十年再次相遇,也是在这条老街上的一家排档。大学毕业后,诗人麦俊杰跟随一位华侨亲戚去了意大利佛罗伦萨(他在一首惜别的诗中依然沿用旧名“翡冷翠”)。翡冷翠,那么好听的地名,有什么理由不去?这一去,杳无音信。再见老麦,已是二十年以后。从前,老麦总是把自己的头发弄得很乱,喜欢让人(主要是女生)看到自己很颓废的样子,但现在,他穿戴光鲜,全然没有昔日的影子。聊天中,老严能觉出老麦这些年混得并不怎么样。他除了酒量见长,似乎没有什么地方可以值得一提。喝多了酒之后,从前的麦俊杰就回来了:他每每干完一杯酒,就把空酒杯反过来,在头顶转一圈。然后又倒满了酒。老严惊恐地看着杯中的酒,仿佛有谁投下了一枚深水炸弹。这一晚,老麦当然是喝得烂醉。出门时,老严叫了一辆出租车,问他,去哪儿?老麦说,我没有家,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他像河边的树那样歪斜地站着,用牙齿切出每一个冷硬的词语。老严索性把他送进附近的一家宾馆。老麦为什么没有待在翡冷翠,为什么会回到这座县城,以及他是否已婚,婚姻状况如何,老严一无所知。自从老麦跟老严有了接触,他就时常过来,跟老严聊天,抽老严的烟,喝老严的茶。有时候,他觉得烟茶不错,就会毫不客气地带走。他很少跟老严谈论自己的家庭,甚至极少让自己的喜怒哀乐形之于色,但老严能感觉得出来:他郁闷的时候,烟就吐得浓重些;快乐的时候烟就吐得轻淡些。自从老麦来到严家之后,就带来了一个词:情调。比如喝茶这种事,老严是从来不当回事的。渴了就喝,这不行,老麦说,看你喝茶,就是渴汉的喝法。真正的茶人是一口一口地喝,也不叫喝,叫品。严太太说,他呀,过的就是农耕时代的生活。睡觉就是躺下去、闭上眼睛和醒过来、睁开眼睛之间那一个不长不短的过程;吃饭就是左手拿碗、右手拿筷一口接一口进食的过程;喝茶呢?也就是拿起来喝一口再放下来的过程。你要问他,从睡觉、吃饭、喝茶中能说出个道道来,那简直是要笑死人的。最后,严太太把老严归结为一个粗俗的、没有情调的男人。是的,我就是这样一个人,老严含着一股怒气说,我在单位里干的是牛马活儿,对我来说,睡觉就是为了养神,吃饭为了有力气干活儿,喝茶就是为了解渴。谈到居家过日子,老麦就仿佛一位生活家。老麦说,我老家那边有个邻居,姓林,是一个很有情调的人,平常就种花种草养猫养狗,农事一点也不沾,邻居们都说他真是个现世神仙。另一位邻居曾这样对林先生说,我养猪是为了有猪肉可吃,你养猫狗却是为了赏玩。你猜那位林先生怎么回答?他说,我家种花,你家种菜,用处不同,但都是过日子。过年的时候,林先生看见邻居家杀年猪,就笑着说,你们都忙着要过年,我还是闲着过日子呢。老严说,给我一亩三分地,我只种菜,也不会种花的。严太太说,我今天看手机新闻,上面说,美国有一群信奉基督教的土著,平常不开汽车、不用电器,不用电脑、不看电视、不照相。他们蓄胡子,穿粗布衣裳,自己种地,做烤焙的食物。要我说,老严去那里倒是不错。老麦附和说,那个地方我知道的,据说择偶方面跟中国古代一样,一个男人可以拥有三妻四妾,就怕老严吃不消。说完,大笑。老严不吭声,狠狠地瞪了老麦一眼。 我想听你谈谈对老麦的看法,老严说。没有看法,小严说,我今天下午刚刚考完政、史、地三门课,最怕人家给我出难题,让我谈谈对麦哥的看法,简直就是让我谈谈对拿破仑的看法、对马克思的看法。老严说,他可是你的麦哥。小严说,更是你的老同学。老严说,我感觉你跟他聊得来。小严说,他聊他的朋克,我聊我的rap,聊得来就行,为什么还要谈谈自己对人家的看法?老严说,也许你不是没有什么看法,而是不想谈论这个话题。他举着酒杯,但坐在对面的人没有跟他对饮。脑子里总有一些让他放心不下的想法。他晃动着杯子里的啤酒,目光透过对面的窗子,投向远处,几座高楼,若垂天之云,在夜幕下,华灯簇拥着,寂然不动。嗯,晚钟。他记得她在电话里说的是晚钟(而不是“今晚几点钟”)。那一缕余音,仿佛拐了个大弯,忽然又从远处悠悠荡荡传了过来。
他会弹吉他,会唱科恩那个老男人的歌,会烙猪油饼,会给别人家的丈母娘买保健品,会哄别人家的孩子,会跟基督徒谈《圣经》,会跟居士谈佛法——在严太太看来,老麦活脱脱就是个既有浪漫情调又踏实能干的男人。家里但凡碰到什么没法解决的事,他们都会想到老麦。事情解决了,老麦就回一句:搞定了,或是摆平了。去年小严考一所公立高中,差了几分,也是全赖老麦疏通关系才进去。老麦跟那所学校的校长也没有多深的交情,他除了托熟人打声招呼之外,还用半文半白的措辞给某校长发去了一条短信,称老严是他的故人,称小严是故人之子。那口吻,仿佛老严已经死去多年,而他要完成的是临终托孤之事。言辞恳切,满屏凄凉,校长手一抖,就同意了。老麦把这事的始末告诉老严之后,老严虽然隐约有些不快,但也不得不佩服老麦的活动能力。
爸,你今天好像有點心不在焉呢。谁?说你呢。咦——真是奇怪,今天好像谁都瞧出我有心事。你有什么心事还不是老老实实写在脸上?老严和小严相视一笑。
今春以来,因为心绪不宁,老严开始抄经。抄的是《心经》。《心经》里讲什么高深的道理,他没去深究,他只是抄,抄了一遍,再抄一遍。字是抄在一种绘有梅花的花笺上,落款处写着:春天里托钵僧。如果有一道光恰好照在墙壁上,他就把那幅绘有梅花的花笺粘到那里,叉着手,默默地打量。朝北的书房,终年不见天日,即便有阳光,也是从斜对面的玻璃窗反射过来的,显得有些虚淡。花笺上的梅花也不是很精神的那种,枝垂着,花只一朵,冷淡如僧。有一回,老麦来了,看到墙上的字,大吃一惊,说这字里居然藏着出世的念头。老严说,我白天默念《心经》,夜晚竟梦见自己杀人,你说这是怎么回事?老麦说,莫非你把经念歪了。老麦谈到佛经,也是滔滔不绝。白昼永无尽头,黑夜永无尽头,生老病死永无尽头,烦恼啊,这世上的烦恼何曾有过尽头?人流中的汤汤物欲,可怕啊,人生了贪念,怕是佛手也难抚平……老严跟老麦一聊,仿佛得了点化,把什么东西都看透了。之后一阵子,那些青青翠竹在他看来,竟是满目蓬蒿;那些美女也不过是一堆白骨。
那么,老严还有什么烦恼?当然有。谁没有烦恼?老严总是苦恼于在需要倾诉的时刻却难以表达自己的烦恼。这烦恼,实在抽象得很,在庭院里它可能是一阵风带来的鸟鸣、椅子摇晃间发出的吱嘎声,在这里,则可能是一阵汤气,甚至可能是镜片上的一团浊白。中年人的烦恼又如何说给眼前这个唇红齿白的少年听?更何况,老严向来寡言,也不怎么偏好抒情。老严意识到,小严长大之后,就不再像从前那样向他倾诉烦恼了,父子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少,沉默越来越多。而横亘其间的沉默又意味着什么?老严把一个盘子往边上一推,在餐桌上画了一条看不见的线,然后问儿子,我们之间有代沟?小严抬起头,带着一脸茫然说,代沟?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也许代沟就是观点不合的一个借口吧。老严问,比如?小严说,比如同样一个问题,你跟麦哥可以沟通,麦哥跟我也可以沟通,但你跟我就是没法沟通。你跟麦哥是同代人,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自己跟他之间有什么代沟。
老严也不是非常刻板、守旧的那种人,在老麦的影响下,他偶尔也会玩玩手机。每天饭后,老麦会准时给老严发送一些搞笑视频或图片,其间也夹杂一些网红、网络大V、某公知、某老左的言论,以及一些可能涉及敏感话题的海外信息。他们坐到一起喝茶,也会谈到这方面的话题。有一次,他们就“美国干涉中国内政”的话题发生了争论。老严就不能理解,美国佬的手臂怎么可以这么长,从太平洋那一端伸到中国大陆。老严越说越气愤,差点要拍桌板,老麦只好摇着头悻然离去。老麦走后,老严打开窗户,无缘无故地冲着一阵风发了一通脾气。第二天,老麦发来一条短信,向老严承认自己的言论的确有过激之处,并且带着善解人意的口吻告诉老严“不要含怒到日落”。日落之后,老麦又来了,照样喝茶、抽烟、聊天。老严后来发现,老麦其实也是一个有立场的人,只不过,他会花点时间跟那些持不同政见者谈谈天气,以此缓和气氛。老严与严太太之间吵架,也多是由老麦居间调解。每回夫妻俩吵得不可开交时,儿子就会给老麦打了一个电话:麦哥,你来一下。老麦十分钟之内就赶到了。他坐在他们中间,谈论夫妻生活中的龃龉,也谈到如何运用阴阳之道慢慢去调节的方法。那时,老严就会把自己的手从下巴挪开,露出略显尴尬的笑容。有时候情况可能更糟,老麦、老严、严太太三人之间,也不知怎么回事,忽呈掎角之势。某回,老严家厨房水槽漏水,老严鼓捣了半天,还是没能堵上漏洞。严太太说,你实在不行,就把老麦叫过来吧。老严不吭声,严太太就自作主张给老麦打了个电话。老麦照例在十分钟内赶到。他瞄了一眼,把垫圈和部件一一卸下,清除其间杂质,然后把水管重新安装上去。最后一道程序是安装柜门,老麦半蹲在那里,对老严说,一字螺丝刀呢?给我。老严不吭声,回头从工具箱里拿出的是一把锤子。我说的是一字螺丝刀,老麦提高嗓门说。那一瞬间,老严忽然觉得老麦面目之可憎,丝毫不亚于美帝,他举着锤子,真想朝老麦的后脑勺狠狠地敲打下去。但他的手紧紧一攥之后,突然就松掉了(很多事就毁于一只手带来的非理性。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的信徒,老严这样对自己说)。水管就修好了,门也装上了,老麦拍拍手,茶也不喝一口就走了。你看看,严太太转头对老严说,说你不行就不行吧。那眼神和口吻,好似黑暗中飞来的冰凉一刀。老严没说话,忽然抡起锤子,把刚刚修好的水管砸掉了。老麦、老严、小严、严太太四人在一起时,老严时常感觉自己像是个局外人。小严过生日那天,老严主张下馆子吃,严太太却主张在家里吃,其理由是:老麦已经承诺,要给小严做几道拿手好菜。那天上午,严太太还特意陪同老麦去菜场买菜。他们拎着两袋食材从菜场回来后,身上散发着一股相同的鱼腥味。老麦烧菜的时候,老严夫妇就充当助手。厨房原本就小,三人转圜其间,老严感到一股莫名的热气。他抓起两条田鱼放在砧板上,提刀去了客厅,坐在塑料盆边,刮着鱼鳞。老麦极有耐心地传授严太太做田鱼捞饭的方法。过了一会儿,老麦走到老严身边,瞥了一眼说,田鱼是不需要刮鳞的。严太太也从厨房那边伸出头来添了一句:烧饭做菜的事他哪里晓得?老严提刀进了厨房,闷声不响,把菜刀一撂,去一边凉快了。 你有没有发现,你妈最近像是变了个人?怎么个变法?她最近特别爱笑。怎么个笑法?就是坐在镜子前,好像在练习怎么笑。父子俩一问一答,仿佛在探讨一个严肃的话题。小严露出一两排米饭一样白的牙齿说,不会吧,这不是笑,不过是念出哈哈哈几个字。老严说,对,感觉就是念几个哈字。小严说,话说回来,笑比哭好,也比白人一眼冲人发火好。人家笑笑,你也笑笑好了,你总不会指望她整天冲你板着脸吧。老严说,总之,你妈最近变得有点让人捉摸不透。
起初看到的是身体的变化。应该是去年冬天的某个夜晚,严太太从浴室出来,头发松垂,使得一身饱含脂肪的白肉也微微有些松垂。你胖了,老严说,你知道自己胖了?严太太说,都是你传染的。老严说,肥胖也会传染?严太太说,当然会。此刻,回忆里掩埋起来的日常琐事也因着几句闲话翻了出来,带上了别样的情绪。严太太谈到了他臃腫的身体给自己带来某种压力时,隐隐添加了一层反唇相讥的意味,以至他身体中坚硬的那一部分突然被一种软绵绵的忧伤击中。但他并不知道,自己无意间就她身材发表的一点看法也深深地刺激到了她。自此,严太太开始留意自己的身形变化,制订了一份增强有氧运动、减少食量的瘦身计划。饭吃半饱,饭后水果通常是秭归夏橙两瓣、巴西绿心奇异果三勺,吃得极有章法;有时苛严至过午不食,晚上只吃一点坚果,或是喝一杯果汁。她不仅在乎自己的身材,还在乎皮肤上的褶皱,甚至连上唇因为油脂分泌过剩冒出一些小白点,也要抹鱼石脂软膏,然后用一种跟明星同款的唇膏精心修饰一番。半年后,严太太就穿上了旗袍自信满满地出门。老严还发现,她穿上旗袍后忽然就变得爱讲情调了。春暖花开,她会折几朵花做瓶插;空虚的时候,她会买一本诗集放在床头翻翻;每逢礼拜天下午她是一定要约几个闺密出来喝杯咖啡、看场电影、修个指甲什么的。老严认为,这些都是十九世纪欧洲贵夫人的做派。
我在这里做一个假设,老严对小严说,在我和麦哥之间如果选择一人做你爸,你会选择谁?小严说,这个假设毫无意义。老严说,我猜想你会选择麦哥。小严说,这一切都是按照你的思维逻辑在推断,我回答是或者否同样毫无意义。老严说,那么,换一个假设:在我和老麦之间如果选择一人做丈夫,你猜想你妈会选择谁?小严说,我不是英姐,自然不能代替她回答这个问题。老严说,你的回答很像外交部发言人的外交辞令。小严突然笑了起来。笑完之后,小严说,麦哥这人,适合做朋友,但不适合做别人的老爸。老严问,为什么?小严说,因为,他,是,一个,老男孩。
老男孩,是的,老麦身上有着老男孩的气质。有一回,严太太也是这么说的。他可以做别人的情人,但不能让任何一个女人托付终身。那是一个周末的午后,一只鸟(也许是它的影子)掠过对门那堵爬满薜荔的围墙,严太太叹息了一声。老严似乎觉出了声音中的战栗,便背着严太太淡淡地问一声,你最近为什么老在床头放一本诗集?严太太一听,居然涨红了脸。老严继续装出一副淡然的样子,跟她谈论一些跟老麦有关的闲话,而她在窘迫间的闪烁其词,让他想起了窗外树叶间的晃影。
老严把盘子里最后一块猪肋条肉塞到了嘴里,然后抹抹嘴,摸摸肚皮,一副酒足饭饱状。小严把手机递到他跟前说,你看,英姐又晒出了今晚的菜谱,天哪,全是素食。小严紧接着在底下留言:你这是哪家寺庙的素斋?老严紧跟着留言:听钟,吃素,这日子过的。随后,他又给老麦发了一条短信:好些天没见了,今晚过来喝茶?老麦回复:正在坐动车去上海的路上。问:去上海做什么?回复:看一个画展,听一场音乐会,然后去拜访一位诗人。老严接着追问,是女诗人?没回。你个老流氓,少给我装优雅啦。老严又补充了一句。
责任编辑 许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