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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促进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全面实施,本文现从县级市的角度,对义务教育经费政策面临的问题及应完善的措施做些探讨。
关键词:义务教育;免费;财政政策
中图分类号:G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全面实施,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实施后的又一重大民生工程,为保障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减轻城乡居民教育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及义务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过几年的运行,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与之相适应的经费政策也应进行调整和完善,以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从县级市的角度,对义务教育经费政策面临的问题及应完善的措施做些探讨。
一、县级市义务教育经费政策的主要内容
县级市作为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面临着特殊的生源环境和经费政策,在同一区域内既有农村学生又有城市学生,它既不同于同属县级的县对全县域义务教育学生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学费经费政策,也不同于县级市以外的市全部实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费经费政策,而是对农村学校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学费经费政策,对城市学校实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费经费政策。
县级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政策是: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人数,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32元(含取暖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初中每生每年782元(含取暖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标准,确定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由中央、省、市财政负担88%,县级财政负担12%。
县级市城市义务教育经费政策是:根据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人数,按照“一费制”收费标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250元,初中每生每年310元。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省、市财政负担85%,县级市财政负担15%。另外,县级市财政还全额负担按照“一费制”收费标准55%计算的公用经费,即小学每生每年186元,初中每生每年225元。两项合计城市学校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436元,县级市财政负担51.26%,初中每生每年535元,县级市财政负担50.75%。
二、县级市义务教育经费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
县级市目前实行的义务教育政策在实施初期,有利于集中有限财力,快速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改革,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的变化,县级市城市义务教育面临的问题逐步显现,给县级市城市义务教育发展带来一定困难。
(一)在县级市城市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数量增较多,不宜实行城市义务教育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县级市城乡人员流动性进一步增强,加之县级市处于农村和城市的连接处,城中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学生等进入城市学校就读,使城市学校中农村学生数量增多。据不完全统计某县级市2010学年在城市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约占城市学生数的35.74%。另外,县级市从行政级别、财力状况、生源构成等方面都与县级以上城市无法相比;从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角度,也不宜再对县级市按城市、农村学校分别统计学生数量,实行不同的经费政策。
(二)县级市城市学校经费本级财政负担重,公用经费标准较低。目前同属县级的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标准确定公用经费,即农村小学每生每年532元(含取暖費、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村中学每生每年782元(含取暖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公用经费中央、省、市财政负担88%,县级财政负担12%;而县级市仅农村学生实行与其它县一样的政策,城市学校的学生(含农村学生在城市学校就读)全部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标准确定公用经费,即城市小学每生每年436元,其中250元,由中央、省、市财政负担85%,县级财政负担15%,其余186元全部由县级财政负担,城市中学每生每年535元,其中310元,由中央、省、市财政负担85%,县级财政负担15%,其余225元全部由县级财政负担。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县级市财政比其它县财政每生每年多负担159.66元;县级市财政比其它县财政每生每年多负担177.66元。形成了县级市接收农村学生越多,本级财政负担越重的局面。
近几年,县级市财政在保障教师工资发放、规范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校舍安全工程、弥补企业移交学校经费缺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中职学校免学费、助学金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因此,县级市财政负担目前的经费都极为困难,尤其是无资源的县级市,很难再为城市学校增加经费,使县级市城市小学公用经费每生每年比农村学校低96元,县级市城市初中公用经费每生每年比农村学校低247元,制约了城市学校的发展。
三、完善县级市义务教育经费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尤其是2012年,要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4%目标实现。这为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带来了难得的机遇。而县级市作为县级义务教育政策中较为特殊的一部分,对其经费政策的调整,将对均衡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对县级市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将县级市义务教育学生不再区分城市学生、农村学生,全部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统计,按照农村小学、农村中学的公用经费标准计算公用经费,按照目前县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政策确定各级财政负担比例,减少县级市财政负担比例。由于县级市城市学生数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比例较小,上级财政增加的支出数额不大,却能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促进县级市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提高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的顶层设计,组织专家深入实际,针对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考虑当前和今后各种影响因素,从经费的投入、使用、管理、带来的效益等方面着手,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指标;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认真考核,并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在转移支付测算、教育资金分配等方面的运用。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关键词:义务教育;免费;财政政策
中图分类号:G5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11-0-01
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国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全面实施,这是继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实施后的又一重大民生工程,为保障城乡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减轻城乡居民教育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及义务教育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经过几年的运行,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与之相适应的经费政策也应进行调整和完善,以发挥财政政策的导向作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从县级市的角度,对义务教育经费政策面临的问题及应完善的措施做些探讨。
一、县级市义务教育经费政策的主要内容
县级市作为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面临着特殊的生源环境和经费政策,在同一区域内既有农村学生又有城市学生,它既不同于同属县级的县对全县域义务教育学生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学费经费政策,也不同于县级市以外的市全部实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费经费政策,而是对农村学校实行农村义务教育免学费经费政策,对城市学校实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费经费政策。
县级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政策是:根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人数,按照小学每生每年532元(含取暖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初中每生每年782元(含取暖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的标准,确定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由中央、省、市财政负担88%,县级财政负担12%。
县级市城市义务教育经费政策是:根据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人数,按照“一费制”收费标准,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250元,初中每生每年310元。免学杂费资金由中央、省、市财政负担85%,县级市财政负担15%。另外,县级市财政还全额负担按照“一费制”收费标准55%计算的公用经费,即小学每生每年186元,初中每生每年225元。两项合计城市学校公用经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436元,县级市财政负担51.26%,初中每生每年535元,县级市财政负担50.75%。
二、县级市义务教育经费政策面临的主要问题
县级市目前实行的义务教育政策在实施初期,有利于集中有限财力,快速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改革,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随着经济的发展、环境的变化,县级市城市义务教育面临的问题逐步显现,给县级市城市义务教育发展带来一定困难。
(一)在县级市城市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数量增较多,不宜实行城市义务教育政策。随着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县级市城乡人员流动性进一步增强,加之县级市处于农村和城市的连接处,城中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学生等进入城市学校就读,使城市学校中农村学生数量增多。据不完全统计某县级市2010学年在城市学校就读的农村学生约占城市学生数的35.74%。另外,县级市从行政级别、财力状况、生源构成等方面都与县级以上城市无法相比;从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角度,也不宜再对县级市按城市、农村学校分别统计学生数量,实行不同的经费政策。
(二)县级市城市学校经费本级财政负担重,公用经费标准较低。目前同属县级的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标准确定公用经费,即农村小学每生每年532元(含取暖費、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村中学每生每年782元(含取暖费、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公用经费中央、省、市财政负担88%,县级财政负担12%;而县级市仅农村学生实行与其它县一样的政策,城市学校的学生(含农村学生在城市学校就读)全部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用经费标准确定公用经费,即城市小学每生每年436元,其中250元,由中央、省、市财政负担85%,县级财政负担15%,其余186元全部由县级财政负担,城市中学每生每年535元,其中310元,由中央、省、市财政负担85%,县级财政负担15%,其余225元全部由县级财政负担。通过比较可以看出:县级市财政比其它县财政每生每年多负担159.66元;县级市财政比其它县财政每生每年多负担177.66元。形成了县级市接收农村学生越多,本级财政负担越重的局面。
近几年,县级市财政在保障教师工资发放、规范津贴、补贴、义务教育绩效工资、校舍安全工程、弥补企业移交学校经费缺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中职学校免学费、助学金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因此,县级市财政负担目前的经费都极为困难,尤其是无资源的县级市,很难再为城市学校增加经费,使县级市城市小学公用经费每生每年比农村学校低96元,县级市城市初中公用经费每生每年比农村学校低247元,制约了城市学校的发展。
三、完善县级市义务教育经费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尤其是2012年,要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4%目标实现。这为进一步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带来了难得的机遇。而县级市作为县级义务教育政策中较为特殊的一部分,对其经费政策的调整,将对均衡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一)对县级市实行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政策。将县级市义务教育学生不再区分城市学生、农村学生,全部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进行统计,按照农村小学、农村中学的公用经费标准计算公用经费,按照目前县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政策确定各级财政负担比例,减少县级市财政负担比例。由于县级市城市学生数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数比例较小,上级财政增加的支出数额不大,却能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促进县级市统筹义务教育资源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二)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提高义务教育经费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完善绩效评价制度的顶层设计,组织专家深入实际,针对不同层次、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考虑当前和今后各种影响因素,从经费的投入、使用、管理、带来的效益等方面着手,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指标;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按照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认真考核,并加强绩效考核结果的在转移支付测算、教育资金分配等方面的运用。通过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