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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公务接待存在饮酒现象,而且每次公务接待用餐饮酒都有着“破例”的理由
一名参与脱贫第三方绩效评估的高校教师说,该校2017年底承接了一项省级政府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在开展评估工作的4天内,乡镇干部不仅安排明显超标的好酒好菜招待,还在工作日晚饭期间劝酒。粗略估计,每一桌晚饭费用超过1000元,人均百元以上,一般有四五桌。“这种吃喝和脱贫评估主题不符,让老师学生都很有压力。”该高校教师说,尽管师生坚决拒绝了劝酒,但是用餐标准依然严重超标,饭菜根本吃不完,浪费严重。
本刊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针对群众深恶痛绝、中央明令禁止的“四风”问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不敢”的问题已初步解决,但“不想”“不愿”的内在自觉尚未普遍形成,少数干部存在“歇歇脚”“喘口气”的松懈思想,有着“等一等”“看一看”的观望心态。正因如此,曾经备受公众关注的“史上最严禁酒令”,在个别地区出现了反弹苗头。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加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违纪行为发生时间分布情况来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量逐年递减,“不敢为”的目标初步实现,各级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意识显著增强,纠正“四风”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以安徽省为例。据安徽省纪委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受处理的12009人中,违纪行为发生在2014年的3159人、2015年1980人、2016年1689人、2017年483人,整体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据安徽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处级巡视专员江帮富介绍,从问题类型上看,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旅游等“三公消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从查处情况看,一些党员干部从政治和大局上认识作风问题还有差距,少数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还存在着侥幸心理,自身要求不严、贯彻落实不够。有的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的艰巨性、反复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在社会生活中,仍有少数领导干部特权思想浓厚,虽然明目张胆在群众眼皮底下得瑟的享乐奢靡风气不常见了,但一些特权现象仍不时出现,个别干部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我行我素,顶风违纪。
在反“四风”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有一些“四风”问题反弹迹象值得关注。以发布一年有余的“禁酒令”为例,本刊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与发布之初的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相比,一些地方“禁酒令”落实工作开始有了松动迹象。
中央发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来,各地根据地方实际,纷纷发布了不同版本、限制更严、操作更细的地方版“禁酒令”。2016年安徽省出台的《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要求,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同时,江苏、河南等多地也出台规定明确要求,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2017年下半年以来,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公务接待存在饮酒现象,而且每次公务接待用餐饮酒都有着“破例”的理由。比如,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说,由于接待对象是“某某期同学”“昔日同事”“多年老友”,许久不见,需要把酒言欢,格外“破例”,以表热情;有的是市县政府部门接待来自省直机关部门的上级领导,“破例”喝酒,以表重视;还有的是地方举办重大活动或接待上级检查,不喝酒担心气氛不热闹,直接影响工作成绩,也需要格外“破例”等等,“破例”渐成“惯例”。
为何公务接待“破例饮酒”屡屡出现?一名基层纪委书记告诉本刊记者,这不仅是因为应付、敷衍的侥幸心态仍在作祟,也是因为一些躲避监督的手段正在变得更隐蔽,比如,为了避免酒水消费被发现,有人提前整箱整箱地进一批酒存起来,需要使用的时候,再拿出来使用,因此,尽管是公务接待,但是酒水消费不会在接待账单中出现,财务报账消费记录中毫无破绽可寻。
在紀检监察机关对“四风”问题加强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下,公款消费出现了新的变异,个别问题还比较突出,比如公款吃喝转为“吃老板、吃食堂”,比较明显的特点有三种情形:转换场所,掩人耳目;转嫁接待,官商不清;转移支出,化整为零。
安徽大学法学院有关专家表示,对于“四风”变种,执纪问责工作决不能“吼吼嗓子、摆摆架子、做做样子”。考虑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聚焦落实反“四风”工作的老问题和新动向,找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探索新问题形成的规律,对症下药,靶向发力,部署专项治理,在节点中串点成线,在坚持深化中连线成面,一年一年接着干,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
一名参与脱贫第三方绩效评估的高校教师说,该校2017年底承接了一项省级政府部门委托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在开展评估工作的4天内,乡镇干部不仅安排明显超标的好酒好菜招待,还在工作日晚饭期间劝酒。粗略估计,每一桌晚饭费用超过1000元,人均百元以上,一般有四五桌。“这种吃喝和脱贫评估主题不符,让老师学生都很有压力。”该高校教师说,尽管师生坚决拒绝了劝酒,但是用餐标准依然严重超标,饭菜根本吃不完,浪费严重。
本刊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针对群众深恶痛绝、中央明令禁止的“四风”问题,在纪检监察部门的高压态势下,党员干部“不敢”的问题已初步解决,但“不想”“不愿”的内在自觉尚未普遍形成,少数干部存在“歇歇脚”“喘口气”的松懈思想,有着“等一等”“看一看”的观望心态。正因如此,曾经备受公众关注的“史上最严禁酒令”,在个别地区出现了反弹苗头。
“不敢”不等于“不想”
本刊记者调查发现,党的十八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加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违纪行为发生时间分布情况来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量逐年递减,“不敢为”的目标初步实现,各级党员干部遵章守纪意识显著增强,纠正“四风”的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以安徽省为例。据安徽省纪委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省受处理的12009人中,违纪行为发生在2014年的3159人、2015年1980人、2016年1689人、2017年483人,整体呈现明显下降趋势。
据安徽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处级巡视专员江帮富介绍,从问题类型上看,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旅游等“三公消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从查处情况看,一些党员干部从政治和大局上认识作风问题还有差距,少数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还存在着侥幸心理,自身要求不严、贯彻落实不够。有的党员干部对作风建设的艰巨性、反复性、长期性认识不足。在社会生活中,仍有少数领导干部特权思想浓厚,虽然明目张胆在群众眼皮底下得瑟的享乐奢靡风气不常见了,但一些特权现象仍不时出现,个别干部甚至存在抵触情绪,我行我素,顶风违纪。
“禁酒”的又喝上了
在反“四风”取得成效的同时,也有一些“四风”问题反弹迹象值得关注。以发布一年有余的“禁酒令”为例,本刊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与发布之初的令行禁止、雷厉风行相比,一些地方“禁酒令”落实工作开始有了松动迹象。
中央发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来,各地根据地方实际,纷纷发布了不同版本、限制更严、操作更细的地方版“禁酒令”。2016年安徽省出台的《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要求,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同时,江苏、河南等多地也出台规定明确要求,除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等活动外,省内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工作日午间一律不准饮酒。
2017年下半年以来,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公务接待存在饮酒现象,而且每次公务接待用餐饮酒都有着“破例”的理由。比如,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说,由于接待对象是“某某期同学”“昔日同事”“多年老友”,许久不见,需要把酒言欢,格外“破例”,以表热情;有的是市县政府部门接待来自省直机关部门的上级领导,“破例”喝酒,以表重视;还有的是地方举办重大活动或接待上级检查,不喝酒担心气氛不热闹,直接影响工作成绩,也需要格外“破例”等等,“破例”渐成“惯例”。
“反监督”手段更隐蔽了
为何公务接待“破例饮酒”屡屡出现?一名基层纪委书记告诉本刊记者,这不仅是因为应付、敷衍的侥幸心态仍在作祟,也是因为一些躲避监督的手段正在变得更隐蔽,比如,为了避免酒水消费被发现,有人提前整箱整箱地进一批酒存起来,需要使用的时候,再拿出来使用,因此,尽管是公务接待,但是酒水消费不会在接待账单中出现,财务报账消费记录中毫无破绽可寻。
在紀检监察机关对“四风”问题加强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下,公款消费出现了新的变异,个别问题还比较突出,比如公款吃喝转为“吃老板、吃食堂”,比较明显的特点有三种情形:转换场所,掩人耳目;转嫁接待,官商不清;转移支出,化整为零。
安徽大学法学院有关专家表示,对于“四风”变种,执纪问责工作决不能“吼吼嗓子、摆摆架子、做做样子”。考虑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要聚焦落实反“四风”工作的老问题和新动向,找准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探索新问题形成的规律,对症下药,靶向发力,部署专项治理,在节点中串点成线,在坚持深化中连线成面,一年一年接着干,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