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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的“两会”上,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谈房地产问题中,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格外引人关注。他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增加房源供给,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积极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是今年政府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措施之一,地方各级政府都要增加这方面投入。
一时间,人们对廉租房、经适房充满了无限期待,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让贫困人群有了实现的希望。
廉租房 让贫困人群梦想成真
1998年,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整整10年,亿万中国百姓在住房上有了前所未有的选择空间,居住条件得到了跳跃式的改善。1998年之前,我们实行的是福利分房,这是完全的计划经济手段,1998年之后,货币分房和商品房市场飞速发展,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了作用。但是,1998年之后全国大中城市房价的迅速攀升,甚至西部中小城市的房价的窜升速度也令人吃惊。居高不下的房价,让越来越多的人望房兴叹,低收入群众能否做到居者有其屋,这是目前中国民众关注的话题。
我国虽已初步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仍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披露,截至去年年底,全国通过廉租住房制度已经有95万户低保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在这95万户中,去年当年,就有68万户是通过廉租住房制度解决困难的低保家庭。但是,从1998年到2006年八年的时间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所解决的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远不如2007年一年解决的数量。这说明我国在解决困难人群住房问题上已加大了工作力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北京市政府在去年就公布了“北京市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适度增加廉租住房的供应,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政策,并将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纳入到区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以保证廉租住房建设的目标顺利实现。
王志江今年40岁,年幼时由于意外,左脚严重残疾,走路十分困难,生活不能自理。他的父亲早年病故,母亲先天低能,外婆年近九旬,王志江一家三代人均是低保户。尽管长期的艰苦生活让王志江难以强颜欢笑,但一提到去年分到的廉租房,他的精神一下好了起来。
王志江一家三口,以前蜗居在朝阳路附近的一间民房里,每月租金需要600多元。作为一个月低保补助只有240元他,平时还得妈妈出门捡纸盒卖来贴补家用。一家人过得很辛苦。“去年以来外婆身子一直不好,家里连治病的钱都没有。房东的儿子办喜事要用房,怕我外婆死在房子里,白事冲了喜事,天天上门催我搬出去。”王志江回忆说。
2007年下半年,王志江和低能智障的母亲开始到处找房子。可是没有人愿意把自家的房子租给朝不保夕的王志江一家。
收到王志江一家的廉租房申请后,市房管办一直很关心他们家的生活。今年1月初,他们把廉租房钥匙交到王志江手里。当天,王志江拿着钥匙回到家,外婆和妈妈的高兴劲儿就甭提了,用手在钥匙上来回摩挲:“21.7元一个月的廉租房,打着灯笼也找不来!”
“从草房到砖房,一间10来平方米的平房一家人住了40多年,是廉租房圆了我一辈子的楼房梦。”家住天津河东区彩丽园小区的67岁老人冯正有高兴地述说着自己家的变化:“现在政府建了不少这样的廉租房。仅我们居住的这个小区就有几百套。电视上也说了,天津到目前为止已经建了七八千套,符合条件的老百姓家家都有一套。说实话,我们看了后心里感觉温暖极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家住天津河东区彩丽园小区的67岁老人冯正有高兴地说。
为何廉租房,经适房的基础不牢
近年来在解决困难人群住房问题上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就目前的情况看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原因有三:一是近几年的政府财政投资需要的廉租住房项目少之又少,二是实行住房市场化以来,城市小户型房地产建设明显萎缩,供给短缺,城市政府难于收购到大量的小户型房源;三是政府廉租住房建设计划滞后,目前各地廉租住房制度以低保家庭起步,以20%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目标,今后5年内全国计划新建廉租住房仅145万套,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另据测算,我国现有需廉租房的住户1000万户,要满足这些人的需要,至少要1万亿元投入,但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明显不足,2007年中央财政只安排51亿元,用于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专项补助。2008年安排68亿元,虽然增长幅度很大,但总数仍然太小。另一方面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2007年前11个月,各地投入廉租住房资金仅88.7亿元,一些财政收入仅够支付工资的“吃饭财政”地区,如果没有中央和其他富裕省份转移的专项资金,在廉租住房方面根本没有办法投入。
保障机制基础不扎实和管理存在漏洞也是落实廉租住房一大障碍。虽然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已经设立了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督管理公司,但在地方,绝大多数城市住房保障机构不健全,人员未落实。据统计,目前全国还有278个城市没有完成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工作,没有建立档案,虽然部分地区进行了统计,但其准确性有待核查;有306个城市未完成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一些地方对廉租住房申请人员的审核工作虽然经过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等层层把关,但由于对虚报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处罚较轻,出现了一些骗保现象。人们不会忘了2005年年中,那场关于北京经济适用房变身“豪宅”的大揭底。一边,当2000多位中低收入市民焦急又疲惫地排队等待经济适用房放号时,另一边,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已挂出售价115万的二手房,卖房者还介绍,60万元买来的18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仅装修就花费了30万元。
更令记者疑惑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市民饥渴等待、可谓一房难求的经济适用房市场,购房门槛的设置条件是如此疏松。“我有个朋友能搞到经济适用房号,只要再有个当地的身份证就可以买房了。”某媒体广告部经理称。十几天之后,他成功借到了一个当地身份证,顺利签约购房。“户口主人是我亲戚,只要多给几万元,再签个转让协议就可以了。”而根据记者了解,这位开着自家车的广告经理人月薪应该在万元以上。
廉租房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退出机制就是现在必须考虑清楚的问题。“原本的困难户住进廉租房后,就算条件改善了,也很难再自愿退出,还导致其他一些住房困难家庭只能‘在外苦候’,给廉租房管理和‘周转’带来困难。”有专家指出。此外,不符合规定的人享受了住房补贴等暗箱操作行为也时有发生。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观没有根本转变,建设廉租住房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而 且会抑制商品房的价格上涨,这都会减少政府的财政收入,这也是地方政府落实廉租住房工作不积极、甚至还可能弄虚作假,虚报、少报应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户数的主要原因。
打牢“两房”基础政府正在发力
在近日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刚刚上任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承诺,将继续强化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职责,一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二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供应。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列举今年着重抓好的工作中,明确提出“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这是一项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工作。中央政府有了总体方针,地方政府应尽快地抓紧落实。
人大代表、上海市长韩正在今年“两会”间表示:上海到去年年底享受廉租屋的对象是26700户,在未来五年内,除了这26800户还要再增加十万户。廉租屋的对象标准有两条:一个就是关于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第二条家庭人均的收入。在未来五年里,上海将把经济适用房制订一整套的制度把它规范起来。2008年市政府初步安排建设4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北京市有关部门表示,今年要开工建设3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同时今后3年北京要开工建设10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和1000万平方米的限价房。
近日,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岳维伸透露,经适房再上市政策预计将于4月出台。届时,依照新政策如果违规将经适房出租,五年之内将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在政策下发之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再上市出售,按照房屋售价的10%补交土地出让款,如果是政策下发之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再上市,将按照购买价格和出售时当地商品房平均价格的价差70%来交纳。
针对最低收入家庭,福州市制定出台《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推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等多种廉租住房配租方式;扩大廉租住房政策覆盖面,将低保家庭和民政优抚对象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同时,按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明确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核定5%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
有专家指出,各级政府有责任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理性引导。应该重新梳理定位本地区房地产的发展思路,按照国家的总体方针,科学规划住房建设,杜绝地方财政对地产收益的过分依赖;加强市场监管,清理投机企业,有效遏制炒作。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投入力度,对缺乏支付能力的群体给予了政策上的关照、资金上的补助,也应该成为政府的有效作为。
应整合现有住房保障政策,以现有政策为基础制定“住房保障条例”。该条例应该明确我国住房保障的基本目标、基本定位,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并明确划分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明确我国住房保障基本的保障方式、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保障机构、保障房源等;明确住房保障的责任条款,强化制度的具体实施,建立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实施住房保障的推进机制、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有专家呼吁:各级政府应该把积极推行廉租住房制度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来实施,抓紧抓好,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最大限度地多建设。并逐步扩大覆盖面,最终让缺房而又买不起高价房的百姓都能为廉租房所覆盖。
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做出具体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发布《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专门就廉租房的建设质量提出要求。
从中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对百姓住房问题的极度重视。
我们从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海南、山西、安徽、湖南等省(区、市)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情况看,各地已在全面落实有关廉租房和经适房中做出了努力,从中我们看到了居者有其屋的愿景已经显现!
一时间,人们对廉租房、经适房充满了无限期待,居者有其屋的梦想让贫困人群有了实现的希望。
廉租房 让贫困人群梦想成真
1998年,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整整10年,亿万中国百姓在住房上有了前所未有的选择空间,居住条件得到了跳跃式的改善。1998年之前,我们实行的是福利分房,这是完全的计划经济手段,1998年之后,货币分房和商品房市场飞速发展,市场机制更多地发挥了作用。但是,1998年之后全国大中城市房价的迅速攀升,甚至西部中小城市的房价的窜升速度也令人吃惊。居高不下的房价,让越来越多的人望房兴叹,低收入群众能否做到居者有其屋,这是目前中国民众关注的话题。
我国虽已初步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制度、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目前的住房保障体系还很不健全,仍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披露,截至去年年底,全国通过廉租住房制度已经有95万户低保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在这95万户中,去年当年,就有68万户是通过廉租住房制度解决困难的低保家庭。但是,从1998年到2006年八年的时间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所解决的低保家庭的住房困难,远不如2007年一年解决的数量。这说明我国在解决困难人群住房问题上已加大了工作力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北京市政府在去年就公布了“北京市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廉租住房资金,适度增加廉租住房的供应,切实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权”政策,并将廉租住房制度的建设纳入到区县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以保证廉租住房建设的目标顺利实现。
王志江今年40岁,年幼时由于意外,左脚严重残疾,走路十分困难,生活不能自理。他的父亲早年病故,母亲先天低能,外婆年近九旬,王志江一家三代人均是低保户。尽管长期的艰苦生活让王志江难以强颜欢笑,但一提到去年分到的廉租房,他的精神一下好了起来。
王志江一家三口,以前蜗居在朝阳路附近的一间民房里,每月租金需要600多元。作为一个月低保补助只有240元他,平时还得妈妈出门捡纸盒卖来贴补家用。一家人过得很辛苦。“去年以来外婆身子一直不好,家里连治病的钱都没有。房东的儿子办喜事要用房,怕我外婆死在房子里,白事冲了喜事,天天上门催我搬出去。”王志江回忆说。
2007年下半年,王志江和低能智障的母亲开始到处找房子。可是没有人愿意把自家的房子租给朝不保夕的王志江一家。
收到王志江一家的廉租房申请后,市房管办一直很关心他们家的生活。今年1月初,他们把廉租房钥匙交到王志江手里。当天,王志江拿着钥匙回到家,外婆和妈妈的高兴劲儿就甭提了,用手在钥匙上来回摩挲:“21.7元一个月的廉租房,打着灯笼也找不来!”
“从草房到砖房,一间10来平方米的平房一家人住了40多年,是廉租房圆了我一辈子的楼房梦。”家住天津河东区彩丽园小区的67岁老人冯正有高兴地述说着自己家的变化:“现在政府建了不少这样的廉租房。仅我们居住的这个小区就有几百套。电视上也说了,天津到目前为止已经建了七八千套,符合条件的老百姓家家都有一套。说实话,我们看了后心里感觉温暖极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家住天津河东区彩丽园小区的67岁老人冯正有高兴地说。
为何廉租房,经适房的基础不牢
近年来在解决困难人群住房问题上已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就目前的情况看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原因有三:一是近几年的政府财政投资需要的廉租住房项目少之又少,二是实行住房市场化以来,城市小户型房地产建设明显萎缩,供给短缺,城市政府难于收购到大量的小户型房源;三是政府廉租住房建设计划滞后,目前各地廉租住房制度以低保家庭起步,以20%的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目标,今后5年内全国计划新建廉租住房仅145万套,远远不能满足需要。
另据测算,我国现有需廉租房的住户1000万户,要满足这些人的需要,至少要1万亿元投入,但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明显不足,2007年中央财政只安排51亿元,用于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专项补助。2008年安排68亿元,虽然增长幅度很大,但总数仍然太小。另一方面是地方财政投入不足。2007年前11个月,各地投入廉租住房资金仅88.7亿元,一些财政收入仅够支付工资的“吃饭财政”地区,如果没有中央和其他富裕省份转移的专项资金,在廉租住房方面根本没有办法投入。
保障机制基础不扎实和管理存在漏洞也是落实廉租住房一大障碍。虽然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已经设立了住房保障和公积金监督管理公司,但在地方,绝大多数城市住房保障机构不健全,人员未落实。据统计,目前全国还有278个城市没有完成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工作,没有建立档案,虽然部分地区进行了统计,但其准确性有待核查;有306个城市未完成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一些地方对廉租住房申请人员的审核工作虽然经过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等层层把关,但由于对虚报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处罚较轻,出现了一些骗保现象。人们不会忘了2005年年中,那场关于北京经济适用房变身“豪宅”的大揭底。一边,当2000多位中低收入市民焦急又疲惫地排队等待经济适用房放号时,另一边,一个经济适用房小区已挂出售价115万的二手房,卖房者还介绍,60万元买来的18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仅装修就花费了30万元。
更令记者疑惑的是,就是这样一个普通市民饥渴等待、可谓一房难求的经济适用房市场,购房门槛的设置条件是如此疏松。“我有个朋友能搞到经济适用房号,只要再有个当地的身份证就可以买房了。”某媒体广告部经理称。十几天之后,他成功借到了一个当地身份证,顺利签约购房。“户口主人是我亲戚,只要多给几万元,再签个转让协议就可以了。”而根据记者了解,这位开着自家车的广告经理人月薪应该在万元以上。
廉租房在运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和谐的现象,如退出机制就是现在必须考虑清楚的问题。“原本的困难户住进廉租房后,就算条件改善了,也很难再自愿退出,还导致其他一些住房困难家庭只能‘在外苦候’,给廉租房管理和‘周转’带来困难。”有专家指出。此外,不符合规定的人享受了住房补贴等暗箱操作行为也时有发生。
除此之外,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政绩观没有根本转变,建设廉租住房需要投入大量的财政资金,而 且会抑制商品房的价格上涨,这都会减少政府的财政收入,这也是地方政府落实廉租住房工作不积极、甚至还可能弄虚作假,虚报、少报应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户数的主要原因。
打牢“两房”基础政府正在发力
在近日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刚刚上任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承诺,将继续强化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住房保障职责,一要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二要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的供应。
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列举今年着重抓好的工作中,明确提出“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这是一项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工作。中央政府有了总体方针,地方政府应尽快地抓紧落实。
人大代表、上海市长韩正在今年“两会”间表示:上海到去年年底享受廉租屋的对象是26700户,在未来五年内,除了这26800户还要再增加十万户。廉租屋的对象标准有两条:一个就是关于家庭人均居住面积,第二条家庭人均的收入。在未来五年里,上海将把经济适用房制订一整套的制度把它规范起来。2008年市政府初步安排建设4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北京市有关部门表示,今年要开工建设30万平方米的廉租房,同时今后3年北京要开工建设100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和1000万平方米的限价房。
近日,北京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岳维伸透露,经适房再上市政策预计将于4月出台。届时,依照新政策如果违规将经适房出租,五年之内将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在政策下发之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再上市出售,按照房屋售价的10%补交土地出让款,如果是政策下发之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再上市,将按照购买价格和出售时当地商品房平均价格的价差70%来交纳。
针对最低收入家庭,福州市制定出台《福州市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推行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等多种廉租住房配租方式;扩大廉租住房政策覆盖面,将低保家庭和民政优抚对象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同时,按照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明确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核定5%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建立稳定的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
有专家指出,各级政府有责任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理性引导。应该重新梳理定位本地区房地产的发展思路,按照国家的总体方针,科学规划住房建设,杜绝地方财政对地产收益的过分依赖;加强市场监管,清理投机企业,有效遏制炒作。加大对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投入力度,对缺乏支付能力的群体给予了政策上的关照、资金上的补助,也应该成为政府的有效作为。
应整合现有住房保障政策,以现有政策为基础制定“住房保障条例”。该条例应该明确我国住房保障的基本目标、基本定位,将住房保障工作列为各级政府的职责范围,并明确划分各自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明确我国住房保障基本的保障方式、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保障机构、保障房源等;明确住房保障的责任条款,强化制度的具体实施,建立对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实施住房保障的推进机制、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有专家呼吁:各级政府应该把积极推行廉租住房制度当作一项“民心工程”来实施,抓紧抓好,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最大限度地多建设。并逐步扩大覆盖面,最终让缺房而又买不起高价房的百姓都能为廉租房所覆盖。
近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做出具体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发布《关于加强廉租住房质量管理的通知》,专门就廉租房的建设质量提出要求。
从中让我们看到了政府对百姓住房问题的极度重视。
我们从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海南、山西、安徽、湖南等省(区、市)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的情况看,各地已在全面落实有关廉租房和经适房中做出了努力,从中我们看到了居者有其屋的愿景已经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