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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年2月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司法解释,使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细化并且得到有效地贯彻,减少了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中的争议与分歧。但此规定的第六条中提到若干原则性规定,由于并未在法条中展开说明,因而有必要进一步剖析,以发现此条例背后更深层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