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亲爱的你,最近过得怎么样?还好吗?在我想你的时候,你是否也会偶尔想起我? 这已经是我们分开的第557天,我在呼和浩特和林格尔。这里是深冬季节,风很大,天很冷,我还是会经常想起你。穿着跟你同款的大衣,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雪地里,摸摸被冻红的鼻头,才想起没戴口罩的时候,我会突然想起你,想起你会拍拍我的头,牵起我的手放进你口袋里,然后宠溺地笑着说我傻瓜,语重心长地告诉我下次出门记得戴手套。外面下着鹅毛大雪,我窝在几十平米的拥挤小宿舍,整个人缩进被窝,抱着零食看电影。抑或我独自一个人吃饭,上课,看电影,一个人活成坚强倔强的模样。在这些时刻,我都会突然想起你,想你最爱的歌,最喜欢的歌手,想你对我的宠溺和我们之间点滴的甜蜜回忆,想你的怀抱,环着我的手臂,还有你身上特别的无比踏实的气味。
青涩不及当初,聚散不由你我。而最后的结局也同样告诉我,物是人非。隔年半光阴,你是我再也回不去的愿想。但你不知道的是,异乡的风尤为凉薄。上完公共课后的我紧紧环着双臂急促地走在萧瑟的校道,迎面吹来的刺骨冷风带走了我身上残余的温度。耳机里传来苏打绿的歌,青峰温暖柔和的声线在寒冷的深冬里总是会带给我一丝丝的心灵慰藉。那时候怀揣整个少女的梦想,喜欢一个明星就想要收集他的好多海报与贴纸,喜欢一个人就想要了解他的所有习惯与喜欢。而如今不再年少,也比那时更加懂感情,却再也没有当初的心境。
那时初春季节,小城桃花盛开,团团簇簇,为平淡无奇的场景点缀了些许美丽。我拉着你跑到最高教学楼的天台,远观片片花海,兴致所及,眨巴着眼睛央求你带我去摘桃花。你佯装严肃的模样,拉着脸数落着我的幼稚,但最后还是陪我翘掉数学老头儿的晚自习,推着单车带我去二中摘桃花。凉风习习,吹开你飞扬的衬衫,吹动你衬衫上的纽扣。到了二中门口,你把单车放在行道旁,挽起袖子去为我摘桃花。那一刻,昏黄的路灯光线下,阴影与温暖倾泻而下,时机好得不得了,柔和又美好。我迅速拿出老牌手机,“咔嚓”一声,记录下这一瞬间的美好。2015年的那天,我在空间相册里发布出那晚的桃花,你温柔认真的眉眼与灯光下忽明忽暗的侧脸。那是我一辈子都抹不去的印记。
你每天都会送我回家,把所有内心的牵挂托付给我。有雨的季节里,你总是会为我撑伞,执意把伞的大半部分推到我的那一边,不顾自己的肩被雨淋湿。回家途中,街道旁的小商店里传出陈奕迅的歌,不知道是不是下雨天的映衬,他的嗓音格外地有韵味。
我们都爱街角的老马烧烤,总是喜欢鸡翅配上变态辣酱,烤馒头片配上孜然、芝麻、辣椒油,烤绿豆角加土豆片。在我们眼里,那简直是食物的完美集合。我们都喜欢在烟火缭绕中啃着馒头片,嘲笑对方嘴角残留的痕迹,然后抹抹嘴心满意足地大笑。夏夜的风混杂着烟气的烧烤味,那是最让人难以忘怀的味道。不知道那个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就这样一辈子下去吧,反正我是有的。后来,我再次去了街角,点了我们曾经最爱的食物,还是曾经熟悉温暖的味道。当老板抬头问起经常与我一起来的你的时候,我红了眼眶。
我还记得关于你的所有细枝末节。你喜欢辗转几条街去买街头的阿姨牌老街胡辣汤,你很迷恋五块钱四块的红豆味馅饼,你说吃起来有很温暖的感觉。你认真做事的样子很迷人,举手投足都很灑脱。你很喜欢地理,想走遍世间的海角天涯;讨厌数学,厌倦条条框框的定义与冗杂繁多的公式。你穿校服时常敞开拉链,喜欢穿衬衫,习惯折两圈裤脚。你是个有爱的吃货儿,喜欢吃各种各样的坚果,讨厌吃蔬菜。你的所有模样,我都记得。
有人说,生活中细微末节最深入人心。后来我才知道,能让人铭记的不是某个细枝末节,不是某个冬夏季节,而是某个人。因为他给我带来了致命的温暖与曾经,在悄然无息中带给了我最难忘的记忆与忘不掉的过去。我不愿去忘掉他,不愿忘掉他陪我一路走来的经历,不愿忘掉与他相处的所有细枝末节。
现在,我们各奔东西,去到了不同的城市,在自己的一方天地里蜕变着,褪掉所有的单纯与无知,继而坚强努力地活着,经历着生活给予我们的所有洗礼。我从他人口中听说你过得不错,我也还好。所有真实的美好和滚烫的回忆于我而言,是最美的月光。那时无畏,那时洒脱,那时简单,那时不懂生活的沧桑,那时我们还在一起。相伴一年六个月零九天后,分开的那天是我的生日。而分开的原因平淡无奇,时间与距离无疑是最大的阻碍。一度认为自己很坚强,可以扛过所有的伤,然后转身对世界报以微笑,可是你的离开却让我如梦初醒。这么多年,你一直在我的记忆里兜兜转转,我也没有足够坚强,所以你比我想象得难忘多了。我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努力汲取光芒,我很好,虽然很想你,却依旧学着放下了你,所有的触动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黯然。但是,还是希望你能记得,在漫长的时间长廊中,有一个人为你付出了这么多。后来,我的所有思念被自己收藏,也逐渐学会了告别。我没挽留,你也没有回头。也罢,也罢,也就这样吧。
事已至此,就算了吧,还是祝你幸福。就让我们把回忆放在心底,各自好好过吧,愿我们在以后彼此都看不到的岁月里熠熠生辉。
青涩不及当初,聚散不由你我。而最后的结局也同样告诉我,物是人非。隔年半光阴,你是我再也回不去的愿想。但你不知道的是,异乡的风尤为凉薄。上完公共课后的我紧紧环着双臂急促地走在萧瑟的校道,迎面吹来的刺骨冷风带走了我身上残余的温度。耳机里传来苏打绿的歌,青峰温暖柔和的声线在寒冷的深冬里总是会带给我一丝丝的心灵慰藉。那时候怀揣整个少女的梦想,喜欢一个明星就想要收集他的好多海报与贴纸,喜欢一个人就想要了解他的所有习惯与喜欢。而如今不再年少,也比那时更加懂感情,却再也没有当初的心境。
那时初春季节,小城桃花盛开,团团簇簇,为平淡无奇的场景点缀了些许美丽。我拉着你跑到最高教学楼的天台,远观片片花海,兴致所及,眨巴着眼睛央求你带我去摘桃花。你佯装严肃的模样,拉着脸数落着我的幼稚,但最后还是陪我翘掉数学老头儿的晚自习,推着单车带我去二中摘桃花。凉风习习,吹开你飞扬的衬衫,吹动你衬衫上的纽扣。到了二中门口,你把单车放在行道旁,挽起袖子去为我摘桃花。那一刻,昏黄的路灯光线下,阴影与温暖倾泻而下,时机好得不得了,柔和又美好。我迅速拿出老牌手机,“咔嚓”一声,记录下这一瞬间的美好。2015年的那天,我在空间相册里发布出那晚的桃花,你温柔认真的眉眼与灯光下忽明忽暗的侧脸。那是我一辈子都抹不去的印记。
你每天都会送我回家,把所有内心的牵挂托付给我。有雨的季节里,你总是会为我撑伞,执意把伞的大半部分推到我的那一边,不顾自己的肩被雨淋湿。回家途中,街道旁的小商店里传出陈奕迅的歌,不知道是不是下雨天的映衬,他的嗓音格外地有韵味。
我们都爱街角的老马烧烤,总是喜欢鸡翅配上变态辣酱,烤馒头片配上孜然、芝麻、辣椒油,烤绿豆角加土豆片。在我们眼里,那简直是食物的完美集合。我们都喜欢在烟火缭绕中啃着馒头片,嘲笑对方嘴角残留的痕迹,然后抹抹嘴心满意足地大笑。夏夜的风混杂着烟气的烧烤味,那是最让人难以忘怀的味道。不知道那个时候你有没有想过——就这样一辈子下去吧,反正我是有的。后来,我再次去了街角,点了我们曾经最爱的食物,还是曾经熟悉温暖的味道。当老板抬头问起经常与我一起来的你的时候,我红了眼眶。
我还记得关于你的所有细枝末节。你喜欢辗转几条街去买街头的阿姨牌老街胡辣汤,你很迷恋五块钱四块的红豆味馅饼,你说吃起来有很温暖的感觉。你认真做事的样子很迷人,举手投足都很灑脱。你很喜欢地理,想走遍世间的海角天涯;讨厌数学,厌倦条条框框的定义与冗杂繁多的公式。你穿校服时常敞开拉链,喜欢穿衬衫,习惯折两圈裤脚。你是个有爱的吃货儿,喜欢吃各种各样的坚果,讨厌吃蔬菜。你的所有模样,我都记得。
有人说,生活中细微末节最深入人心。后来我才知道,能让人铭记的不是某个细枝末节,不是某个冬夏季节,而是某个人。因为他给我带来了致命的温暖与曾经,在悄然无息中带给了我最难忘的记忆与忘不掉的过去。我不愿去忘掉他,不愿忘掉他陪我一路走来的经历,不愿忘掉与他相处的所有细枝末节。
现在,我们各奔东西,去到了不同的城市,在自己的一方天地里蜕变着,褪掉所有的单纯与无知,继而坚强努力地活着,经历着生活给予我们的所有洗礼。我从他人口中听说你过得不错,我也还好。所有真实的美好和滚烫的回忆于我而言,是最美的月光。那时无畏,那时洒脱,那时简单,那时不懂生活的沧桑,那时我们还在一起。相伴一年六个月零九天后,分开的那天是我的生日。而分开的原因平淡无奇,时间与距离无疑是最大的阻碍。一度认为自己很坚强,可以扛过所有的伤,然后转身对世界报以微笑,可是你的离开却让我如梦初醒。这么多年,你一直在我的记忆里兜兜转转,我也没有足够坚强,所以你比我想象得难忘多了。我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努力汲取光芒,我很好,虽然很想你,却依旧学着放下了你,所有的触动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黯然。但是,还是希望你能记得,在漫长的时间长廊中,有一个人为你付出了这么多。后来,我的所有思念被自己收藏,也逐渐学会了告别。我没挽留,你也没有回头。也罢,也罢,也就这样吧。
事已至此,就算了吧,还是祝你幸福。就让我们把回忆放在心底,各自好好过吧,愿我们在以后彼此都看不到的岁月里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