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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型用工是指借助互联网信息平台形成的用工方式,这种用工正迅速发展成为一种重要的用工方式。互联网型用工相比传统标准用工特征鲜明,其法律定性在学界和实务界观点众多,莫衷一是。目前,在对互联网型用工的规制方面,制度层面较为零散,实务层面口径不一,造成劳动者权利保护的困境。互联网型用工从其法律关系的本质分析,其性质更倾向于归入劳动关系范畴,是新时代劳动关系范畴的重大扩容。应从法规修订、社会保障方式变通、工会介入的完善、法律风险控制等方面对互联网型用工关系进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