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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中时有把“鄄”和“甄”混淆的现象,从早期史籍的原始记载和字典解释的本义来看,作为地名,应写为“鄄”,而非“甄”。其混淆之渊源起于《战国策》和《史记》,其中都出现“鄄”和“甄”两称现象,很多学者沿误成习,认为两字通用或者“甄”是正确地名,对后学有很大贻误。两字开始皆应音“绢”,但随着中古近古音韵的变化以及“甄”字音义的演变,再加上“鄄”“甄”两称的普遍,使后世对其读音产生了不少误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中“鄄”音“真”的说法是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