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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企业为实现销售资金的及早回笼而给予购货人一定的现金折扣(即销售折扣,下同)乃是非常普遍的事情。那么,对于这种现金折扣,销售方该如何进行准确的会计与税收处理呢?对此问题,相信绝大多数财税人员都会不假思索地给出答案:企业对外销售过程中发生的现金折扣,应当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财务费用!现有的财税政策也支持此观点。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