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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法制宣传必须面向社会公众
社会公众档案法律意识和档案法律素质的高低,是衡量档案法制建设水平的基本标准。档案法制宣传就是让人们认识到档案是社会的宝贵财富,让各级社会组织自觉地建立起档案工作,让公众了解在档案事务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义务。以北京市东城区为例,近年来,东城区档案法制宣传的范围不断向社会扩展,利用举办展览、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提供咨询服务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档案法制宣传贴近基层、融入社会、走进公园、社区和大街小巷,相继印制了《档案法小知识》、《东城区档案馆简介》等宣传资料十几种、数万份,向全区十个街道、126个社区居委会免费发放。通过有特色、有成效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为依法治档营造良好的氛围。从学校、医院、社区和非公企业建档工作情况可以看出,档案工作领域已经由机关单位向基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扩展,并日益规范。从区档案馆接待查档情况分析可以看出,公民个人查阅档案数量明显增多,利用招工、婚姻等反映个人事务的档案呈逐渐上升趋势,这表明档案的社会知名度正在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懂得利用档案、依据档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档案法制宣传的重心必须向各级领导倾斜
任何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档案工作由于与中心工作有一定距离,且又是一项客观条件依赖性较强的工作,无论是加强档案业务基础建设,还是谋求档案工作环境的改善,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难以进行的。尤其在经济建设和中心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地让领导心目中挂上档案的“号”,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东城区档案局开展档案普法以来,在宣传的层面上由对一般干部的宣传向各级领导延伸,将各级领导作为档案法制宣传的着力点,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组织区委、区政府理论中心组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五十多人听取档案法律专家的《档案法》知识讲座;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为区委党校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讲授档案法律法规;连续多年邀请区领导和各单位的处级领导参加档案法规知识竞赛。积极主动地向各级领导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提高了各级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等领导机关的档案工作在全区率先达到北京市档案工作一级标准,为全区档案管理规范化起到颇具影响的示范作用。全区绝大多数单位将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各单位普遍加大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改善了档案保管条件,充实了档案工作力量,有的单位还设立了集档案、图书、资料、计算机网络为一体的档案信息中心,拓展了档案室的服务功能。在东城区开展的“档案利用成果展评”活动中,全区各单位运用多种形式,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东城区依法治档、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说明了各级领导的档案意识在不断增强,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
三、档案法制宣传必须紧抓机遇,乘势而上
档案法制宣传只有紧抓机遇才能形成声势,扩大影响。比如在档案普法工作中,东城区档案局紧紧抓住各种纪念日,像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召开、《档案法》颁布纪念日、建党纪念日、宪法宣传日等契机,深入开展档案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区人大代表在评议档案局工作时,对这些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说:“机遇只青睐于有准备的人。事实如此,如果没有坚定不移地贯彻《档案法》的意识与观念,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组织领导系统作保证,就是机遇迎面而来,你也会与它擦肩而过。区档案局之所以能够把握这些有利契机,使全区学习宣传《档案法》的工作,既开展得轰轰烈烈,又在基层单位扎扎实实,根本的一点在于他们全局上下做学习宣传上的有心人,做有准备的人,抓住一切机遇,让它为东城区档案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他们想到了,他们做到了。”
四、档案法制宣传必须与行政执法检查相结合
档案法制宣传只有与行政执法紧密结合,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才能保证档案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多年来,东城区档案局始终坚持把档案法制宣传情况纳入行政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档案法制宣传力度。一是在执法检查标准上,用量化的指标、硬性的规定把档案法制宣传的形式、内容和效果加以细化,形成既有指导、推动作用,又有可操作性、便于衡量的档案法制宣传检查标准,使全区档案法制宣传由“虚”变实,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推动各单位努力创新工作形式,广辟宣传途径,搭建有效平台,把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二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做到持证上岗、职责明确,既要精通档案业务、了解情况,又要熟悉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既能敢于执法、又能善于执法,公正执法。我们把档案执法检查的过程作为检验法制宣传效果的过程,抓住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档案管理体系设置、档案的保护与利用、档案的归属与流向,以及档案工作保障条件等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等关键性问题,突出重点,有所侧重,力求每年解决一到两个实际问题。对受检单位当场评议,当场提出反馈意见,对问题严重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进行跟踪检查。以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手段,促使各单位在档案工作中知法、遵法、守法;三是在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档案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对突出的特点和先进的经验进行分类汇总,以简报、通报的形式向全区公布,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底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表彰的依据,从而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增强了档案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档案局
社会公众档案法律意识和档案法律素质的高低,是衡量档案法制建设水平的基本标准。档案法制宣传就是让人们认识到档案是社会的宝贵财富,让各级社会组织自觉地建立起档案工作,让公众了解在档案事务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义务。以北京市东城区为例,近年来,东城区档案法制宣传的范围不断向社会扩展,利用举办展览、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提供咨询服务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档案法制宣传贴近基层、融入社会、走进公园、社区和大街小巷,相继印制了《档案法小知识》、《东城区档案馆简介》等宣传资料十几种、数万份,向全区十个街道、126个社区居委会免费发放。通过有特色、有成效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档案意识,为依法治档营造良好的氛围。从学校、医院、社区和非公企业建档工作情况可以看出,档案工作领域已经由机关单位向基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扩展,并日益规范。从区档案馆接待查档情况分析可以看出,公民个人查阅档案数量明显增多,利用招工、婚姻等反映个人事务的档案呈逐渐上升趋势,这表明档案的社会知名度正在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懂得利用档案、依据档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档案法制宣传的重心必须向各级领导倾斜
任何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档案工作由于与中心工作有一定距离,且又是一项客观条件依赖性较强的工作,无论是加强档案业务基础建设,还是谋求档案工作环境的改善,没有各级领导的重视与支持是难以进行的。尤其在经济建设和中心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的情况下,想方设法地让领导心目中挂上档案的“号”,加强档案法制宣传是一个重要的方面。东城区档案局开展档案普法以来,在宣传的层面上由对一般干部的宣传向各级领导延伸,将各级领导作为档案法制宣传的着力点,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组织区委、区政府理论中心组成员及有关部门领导五十多人听取档案法律专家的《档案法》知识讲座;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北京市实施<档案法>办法》;为区委党校中青年后备干部培训班讲授档案法律法规;连续多年邀请区领导和各单位的处级领导参加档案法规知识竞赛。积极主动地向各级领导宣传档案法律法规,提高了各级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委等领导机关的档案工作在全区率先达到北京市档案工作一级标准,为全区档案管理规范化起到颇具影响的示范作用。全区绝大多数单位将档案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明确的考核标准,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各单位普遍加大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改善了档案保管条件,充实了档案工作力量,有的单位还设立了集档案、图书、资料、计算机网络为一体的档案信息中心,拓展了档案室的服务功能。在东城区开展的“档案利用成果展评”活动中,全区各单位运用多种形式,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东城区依法治档、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说明了各级领导的档案意识在不断增强,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高。
三、档案法制宣传必须紧抓机遇,乘势而上
档案法制宣传只有紧抓机遇才能形成声势,扩大影响。比如在档案普法工作中,东城区档案局紧紧抓住各种纪念日,像第十三届国际档案大会召开、《档案法》颁布纪念日、建党纪念日、宪法宣传日等契机,深入开展档案法宣传周、宣传月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区人大代表在评议档案局工作时,对这些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们说:“机遇只青睐于有准备的人。事实如此,如果没有坚定不移地贯彻《档案法》的意识与观念,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组织领导系统作保证,就是机遇迎面而来,你也会与它擦肩而过。区档案局之所以能够把握这些有利契机,使全区学习宣传《档案法》的工作,既开展得轰轰烈烈,又在基层单位扎扎实实,根本的一点在于他们全局上下做学习宣传上的有心人,做有准备的人,抓住一切机遇,让它为东城区档案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他们想到了,他们做到了。”
四、档案法制宣传必须与行政执法检查相结合
档案法制宣传只有与行政执法紧密结合,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才能保证档案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多年来,东城区档案局始终坚持把档案法制宣传情况纳入行政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档案法制宣传力度。一是在执法检查标准上,用量化的指标、硬性的规定把档案法制宣传的形式、内容和效果加以细化,形成既有指导、推动作用,又有可操作性、便于衡量的档案法制宣传检查标准,使全区档案法制宣传由“虚”变实,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推动各单位努力创新工作形式,广辟宣传途径,搭建有效平台,把法制宣传教育引向深入;二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全部具备执法资格,做到持证上岗、职责明确,既要精通档案业务、了解情况,又要熟悉档案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法律知识,既能敢于执法、又能善于执法,公正执法。我们把档案执法检查的过程作为检验法制宣传效果的过程,抓住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程度、档案管理体系设置、档案的保护与利用、档案的归属与流向,以及档案工作保障条件等制约档案事业发展等关键性问题,突出重点,有所侧重,力求每年解决一到两个实际问题。对受检单位当场评议,当场提出反馈意见,对问题严重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进行跟踪检查。以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手段,促使各单位在档案工作中知法、遵法、守法;三是在执法检查结束后,及时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档案法》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对突出的特点和先进的经验进行分类汇总,以简报、通报的形式向全区公布,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底档案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比表彰的依据,从而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增强了档案法制宣传的实际效果。
作者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