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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伦比亚共和国(英语The Re-public of Colombia,西班牙语La Re-pública de Colombia),简称哥伦比亚,位于南美洲西北部,东邻委内瑞拉、巴西,南接厄瓜多尔、秘鲁,西北与巴拿马相邻,北临加勒比海,西濒太平洋,海岸线长2900公里;面积114万平方公里,人口4820万(2015年),其中印欧混血种人占60%,白人占20%,黑白混血种人占18%,其余为印第安人和黑人,多数居民信奉天主教。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哥伦比亚为总统制共和制国家,是南美洲国家联盟成员国。全国划分为32个省,首都波哥大(Bogotá)。
多年来,暴力恐怖活动和毒品问题不仅困扰着哥伦比亚历届政府,而且威胁着整个拉美地区的安全。平息暴力,铲除毒品,一直是哥伦比亚政府和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哥伦比亚军队和国家警察肩负的重任。
哥伦比亚国家警察(英语为Co-lombian National Police,简称CNP)组建于1891年11月5日,是政府执法机构,属民事警察范畴,归国防部管辖;现有警员14.41万人,年财政预算约36亿至40亿美元,座右铭是“以上帝名义,服务祖国”。
尽管国家警察不是哥伦比亚武装部队(陆军、海军和空军)的一部分,但是作为该国最大的治安力量,它与陆海空三军一起构成哥伦比亚“公共力量”,所以也接受国防部领导。其主要任务是保护哥伦比亚国家安全、根据宪法授权执行法律、维护和保证公民自由和权利,以确保人民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市民可以拨打免费电话112(全国)或123(波哥大、库库塔、佩雷拉、卡利和麦德林)与警方沟通。如果涉及发生绑架案件,可以拨打专线电话165请求国家警察反绑架大队解救,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与该大队联络,提出请求、建议、询问、投诉抑或是问候。
历史
19世纪下半叶,哥伦比亚经历了多次政治变革。由于哥伦比亚两大主要政党“自由党”和“保守党”之间的紧张关系不断增强,促使多次爆发内战,围绕建立“联邦制”“中央集权制”等政治体制展开连年争斗。
1888年根据政府颁布的法令,哥伦比亚组建了隶属政府部门的“波哥大宪兵队”,这是国家警察的雏形。当时这支队伍大约有300名警力,分为三个连,每个连队有一名上尉军官和两名中尉、一名少尉军官,由上尉军官指挥。1890年10月23日,经时任代理总统的卡洛斯 ·奥尔金 ·马利亚里诺批准,哥伦比亚拟从美国或欧洲雇用资深教官培训新组建的国家警察。几番权衡之后,哥伦比亚官员选择了法国一位名叫让 ·马里 ·马塞兰 ·基里波特的警监来哥开展培训。1891年11月5日,哥伦比亚颁布法令正式组建了国家警察。
国家警察最初的任务是维持公共秩序、保护平民人身及公共和私人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国家警察必须加强和保证人民权利,保卫宪法和法律,服从当局指挥。此外,国家警察还有权采取行动,防止犯罪、逮捕并起诉违法者。一般说来,国家警察警员没有任何特权,与普通民众没有太多区别。唯一不同之处在于,根据国际协约的规定,担任外交使团成员的国家警察具有外交豁免权。
1895年内战爆发后,时任总统的拉斐尔 ·努涅斯离职,米格尔 ·安东尼奥 ·卡罗临时取代了他。卡罗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于1896年1月21日将国家警察划归战争部,同时其成员开始享受军人待遇。后来,随着政权更迭,副总统乔斯 ·曼努埃尔·马罗金取代前任总统曼努埃尔·安东尼奥·桑克雷门特坐上总统宝座后,他将国家警察按照军队模式进行了改组,并将其移交回政府部门管理。为保证波哥大的安全,国家警察将其划分为七个警区,警力覆盖整个波哥大城。截至1899年,国家警察警员达到944人。
当其史上最残酷的内战,也就是“千日战争”(1899年-1902年)爆发,国家警察再度转隶,重归战争部,并持续到1901年9月6日。根据1902年9月16日颁发的法令,国家警察又回到政府的管辖范围,并在原有基础上组建了“总统府荣誉卫队”,也称“波哥大城国民卫队”。
在拉斐尔·雷耶斯总统任期内, 根据1904年法令,政府再次将国家警察划转回战争部。经当年颁布的43号法案授权,隶属国家警察总部的司法代表产生,他们有权以国家警察的名义调查犯罪。
从1906年至1909年,政府组建了国家宪兵总队。由于当时掌权的乔治·奥尔金将军压制国家宪兵,各省总督被赋予权力按照各自意愿组织起警察服务机构。
1915年11月4日,哥伦比亚通过法案,明确国家警察的职责为:维持波哥大及其他所需地区的公共安宁、保护市民、协助司法部门执法。当时的国家警察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为治安警察,负责安全和治安行动;一部分作为宪兵部队,负责保卫郵政系统和监狱安全;另一部分为司法警察。1916年国家警察接受西班牙国民警卫队的培训,主要内容为犯罪学,包括犯罪、犯罪行为和执法等。两年后,也就是1918年10月9日,根据1628号法令,国家警察进行了改组,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并确定了国家警察“普鲁士式样”的制服,这种式样的服装一直穿到今天。1919年11月19日,根据当年74号法令,哥伦比亚总统批准雇佣一位法国教官培训国家警察,这位教官是位资深侦探,也是人体测量系统专家。
1924年,犯罪调查学校成立,哥伦比亚开始对这一领域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929年哥伦比亚政府与阿根廷政府签订协议,决定雇用恩里克 ·梅迪纳 ·安托拉培训哥伦比亚国家警察,培训内容由原来的人体测量系统改为指纹学。1934年,又与西班牙政府协议培训国家警察科学鉴定方法,这一工作持续到1948年。
1937年7月7日,根据1277号法令,政府批准成立了桑坦德国家警察学院。该学院于1940年开始运作,专门培训国家警察新警员。1939年哥伦比亚政府与美国FBI签署第一份合作协议,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1948年4月9日哥伦比亚著名的自由党领袖、总统候选人乔治·艾里塞勒 ·盖塔恩遭到暗杀,引发一场大规模骚乱,即史上著名的“波哥大骚乱”。哥伦比亚社会突然陷入一片混乱状态。这场持续10小时的骚乱使波哥大市中心大部分地区遭到破坏,造成约5000人死亡。这场动乱的余波一直延伸到广大农村地区,导致了执政的保守党下台,也成就了自由党人的崛起,使其重回权力巅峰。自由党曾经在1946年选举中失利,而保守党人马里亚诺 ·奥斯皮纳 ·佩雷斯赢得大选。二者的持续争斗不仅引发了哥伦比亚历史上著名的波哥大暴力事件,造成哥伦比亚国内动荡不断,也开启了长达十年的内战。也是在这个时期,政府再次对国家警察进行改组,开始寻求与英国的警务合作。英国派出由道格拉斯·戈登上校和埃里克·M.罗杰上校等军官组成的任务团,在哥伦比亚律师拉斐尔 ·埃斯卡尤和蒂莫莱昂·蒙卡达等人协助下开展培训工作。 根据政府颁布的第0446号法案,1950年2月14日国家警察创立了冈萨洛 ·吉梅内斯 ·德 ·克萨达警士学校,主要培训中级警士。
1953年6月13日古斯塔沃·罗哈斯·皮尼利亚将军发动军事政变夺取政权,履行哥伦比亚总统职责。为了更好地组织军事力量,罗哈斯总统宣布1814号法案,正式将哥伦比亚军队总司令部更名为哥伦比亚武装部队总司令部。该法案明确了武装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和国家警察构成,同时也明确规定国家警察作为独立于其他几个兵种的第四军力重归战争部管辖、但拥有自己的组织和预算。战争部后来更名为国防部。这个时期,在哥伦比亚的其他城市规划并建设多所警察院校:1953年位于最大海港城市巴兰基亚的安东尼奥·纳里尼奥警察学院和西部城市马尼萨莱斯的亚历杭德罗警察学校相继建成;1955年爱德华多·奎瓦斯警察学校在维拉维森西奥招生,而卡洛斯·奥尔金警察学校于1958年在麦德林市开学。同年,警方与智利合作协议也开始执行,整治并培训在城乡地区执行监视和警戒任务的宪兵总队。1959年10月30日,根据当年颁布的第193条法案,哥伦比亚政府承担起国家警察全部的财务责任。1964年,根据2月19日颁布的349号法令的授权,国家警察高等学院成立,主要培训少校到中校衔级的警官。1977年,该学院开始招收女警官。
从20世纪60到70年代,国家警察开始遭受游击战威胁,这也是两党争斗造成连年动荡的恶果。同时,国家也面临毒品走私不断加剧的困扰。国家警察在努力改善自身形象的同时,一直与这些危害国家和社会的犯罪行为做斗争,同时还要应付贪污腐败和侵犯人权的指控。
20世纪90年代后期,哥伦比亚进入政权交替更迭时期。国家警察一些成员被指控参与多种贪腐案,包括与游击队合作、半军事主义化、清洗左翼爱国联盟党以及收受贩毒集团钱物或参与其他犯罪活动。这一时期,哥伦比亚普通百姓不再信任国家警察,国家一直处于剧烈冲突或爆发全面内战的边缘。
为防止事态恶化,國家警察在罗索·约瑟·塞雷诺将军的领导下开始寻求变革,改革的方向主要集中在复兴核心价值观以及制度重建方面。哥伦比亚面临的一系列难题要求建设一个高效的政府和一支强大的警察队伍,以应付日趋增多的暴力事件。为达到这一目的,首批举措是将名声败坏的警员清除出警察队伍,并捣毁重大犯罪组织。改革也关注警员及其家庭的福利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特别是努力恢复社会对警察队伍的信任,重点是在预防犯罪、教育民众、改善警民关系、邻里守望、社区发展等方面下大力气。1995年国家警察开始改革建队标准、组织结构、行动规范和评价体系,鼓励警员服从领导、廉洁自律、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力求改善警察队伍在普通群众眼中的形象。
尽管腐败和人权问题一直没能彻底杜绝,国家警察的治理整顿工作还是取得显著成效。这一时期,国家警察积极参与国家建设的“哥伦比亚计划”,并与相关国家友好合作,大量派遣警员赴海外接受警务培训。
组织结构
国家警察是从事武装治安活动的民事警察,实行分级组织结构,按国家总局、治安区、警察局、警察分局和派出所编序。CNP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执法的权力,所以其警力覆盖全国各地,包括乌拉瓦地区。
CNP由总局局长领导,局长衔级为国家警察上将,由总统任命。CNP下辖八个治安区。第一治安区设在首都波哥大、第二治安区设在西部城市内瓦、第三治安区设在中西部城市佩雷拉、第四治安区设在卡利、第五治安区设在库库塔、第六治安区设在麦德林、第七治安区设在中继省省府比亚维森西奥、第八治安区设在最大的海港城市巴兰基亚。此外,CNP设都市警察局和省警察署,全国共有波哥大、通哈等17个都市警察局,32个省警察署以及乌拉瓦地区警察署和马格达莱纳省警察署。都市警察局和省警察署下辖若干警察分局和派出所。
总局共设六个行政机构、八个行动部门以及教育局和办公厅。
行政机构有行政和财务管理局、人事局、卫生局、社会福利局、合作局等。
负责执法行动的部门有公共安全局、边防警察和农村治安局、犯罪调查和国际刑警局、治安情报局、缉毒局、保卫和特勤局、反绑架和勒索局、交通运输管理局。
教育局主要负责培训和院校管理。
办公厅下设五个办公室,包括总局长办公室、计划办公室、秘书室、通信处、战略沟通办公室。
CNP直辖特别行动突击队、特种机动中队、丛林缉毒连、人质救援行动大队、机动防暴中队、高速公路警察、财经和海关警察、警务飞行队等特种行动单位。
人员类别
警官:警官构成CNP指挥链,从少尉开始,依次为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准将、少将、中将到最高级别的上将。
行管人员:行管人员大多是出于政治考虑而任命的,可以是职业警官,也可以是文职,主要负责日常行政工作。
警士:在警官领导下担任执法任务。新警员需要以服兵役的身份在国家警察中服役18个月。他们通常配备小型武器、警棍,在公共治安区域执勤则使用步枪等长武器。
辅警:根据合同规定,辅警在国家警察中服务时间为12个月,期满后可以续签,主要是辅助警员进行交通管理和其他治安执法活动。
院校
CNP共有18所各类培训机构。其中,比较著名的院校如下。
桑坦德将军学院。即国家警察学院,位于波哥大市,是哥伦比亚国家警察以培训警官为主的培训中心。
国家警察士官学校。位于昆迪纳马卡省西巴特市,主要培训国家警察士官,主要课程为警察学、基础警察训练和治安方法研究。
国家警察内卫学校。位于昆迪纳马卡省法卡塔蒂瓦,作为培养内卫部队山地和乡村治安警力的学校,它组建于1841年,比国家警察的历史还早50年。
国家警察参谋学院。位于首都波哥大,主要负责培训拟晋升的高级别警官。 波哥大都市警察学院。主要为首都波哥大培训警官、参谋和警员。
萨姆帕兹省警察学校。位于萨姆帕兹省富萨加苏加,是哥伦比亚最重要的省立警察学校之一,负责培训本省和大波哥大区警员治安和执勤技能。
安东尼奥·纳里尼奥省警察学校。位于大西洋省索莱达市,该校负责为大巴兰基亚地区培训警士和参谋。
国家警察飞行学校。位于托利马省马里基塔市,专门为国家警察飞行队培训警士、参谋和警官。
警用装备
除警营和警用设施(包括派驻各个区域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街头岗亭)外,CNP装备有警用交通工具、武器和缉毒犬等。
交通工具
武装快艇、运输卡车、装甲车辆、“水牛”防暴车、皮卡车、丰田普拉多和尼桑巡逻卡车、运送囚犯的大篷车、转运囚犯的大巴士、美国雪佛兰警车、大功率摩托车等。
固定翼飞机(39架):ATR 42型飞机、艾尔斯S2R-T45型飞机、巴斯勒BT-67固定翼飞机、赛斯纳 TU206G涡轮增压天栈飞机、比奇1900D飞机、比奇B300空中之王飞机、比奇200超级空中之王飞机、比奇C99型飞机、赛斯纳208B型大篷车、塞斯纳152型飞机、仙童SA227-AC麦德龙三世飞机和仙童C-26飞机。
直升機(65架):MD系列如MD-530F和MD-500D、贝尔OH-58s和206B直升机、贝尔206L直升机、贝尔UH-1Hs、贝尔212、贝尔412和UH-60黑鹰直升机。
单兵武器
枪榴弹发射器:型号有Mk19型、M79型和米尔科姆连发式。
机枪:内盖夫轻机枪、GAU-17机枪、M249班用机枪、M60机枪、GAU-19机枪、M1919勃朗宁机枪、M2勃朗宁机枪、HK21通用机枪、乌蒂马斯100班用轻机枪、FN MAG机
枪、MG42通用机枪和SS-77通用机枪。
步枪:M4军用步枪、M16及其变体M16A2和M16A3突击步枪、IMI加利尔突击步枪及其变体加利尔AR型、SAR型和ARM型突击步枪;加利尔ACE突击步枪;塔沃尔TAR-21突击步枪。
冲锋枪:乌兹冲锋枪、瓦尔特MP冲锋枪、HK MP5冲锋枪、TDI 维克特冲锋枪、塔沃尔微型冲锋枪。
手枪:柯尔特M1911手枪、杰里科941手枪、CZ 45手枪、西格·绍尔P228 (M11)手枪、西格·绍尔的变体2009型和2022型手枪、西格·绍尔P226型手枪、CZ75-BD手枪、SW459手枪、意大利乌贝蒂左轮手枪。
缉毒犬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缉毒犬成为哥伦比亚警方追查毒品的得力助手。
CNP缉毒部门目前有缉毒犬一千多只,它们经过专业培训,从事寻找毒品窝点和制毒作坊以及救援、探测地雷和炸弹等工作。
缉毒犬的甄选基于以下几个方面:体形适中、适应不同地形和气候的能力强,以短毛犬为佳。
缉毒犬的服役期限一般在八年左右,期满后警方会对其进行活动能力评估,看其是否还能继续工作。服役期满后的缉毒犬享有独特的“退休计划”。因为它们对缉毒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退休”后会被送到专门机构享受很好的照料。
此外,对缉毒犬来说,除了要面对警方与毒贩交火、地雷等行动中经常出现的危险之外,由于经常在跳蚤等寄生虫很多的地区执行任务,寄生虫引发的疾病也是对其生命的一大威胁。一旦缉毒犬由于寄生虫而染上重病,会被送回位于首都波哥大的国家警察缉毒犬训练基地接受专业治疗,直至完全康复。
在哥伦比亚,缉毒犬还有评奖。据媒体报道,一只名叫莫娜的拉布拉多犬就曾荣获哥伦比亚缉毒“美犬奖”。六岁的莫娜曾于2012年在波哥大机场协助警方逮捕了40名毒贩。2015年,莫娜再立新功,协助警察找到了多达一吨重的毒品。
多年来,暴力恐怖活动和毒品问题不仅困扰着哥伦比亚历届政府,而且威胁着整个拉美地区的安全。平息暴力,铲除毒品,一直是哥伦比亚政府和人民的强烈愿望,也是哥伦比亚军队和国家警察肩负的重任。
哥伦比亚国家警察(英语为Co-lombian National Police,简称CNP)组建于1891年11月5日,是政府执法机构,属民事警察范畴,归国防部管辖;现有警员14.41万人,年财政预算约36亿至40亿美元,座右铭是“以上帝名义,服务祖国”。
尽管国家警察不是哥伦比亚武装部队(陆军、海军和空军)的一部分,但是作为该国最大的治安力量,它与陆海空三军一起构成哥伦比亚“公共力量”,所以也接受国防部领导。其主要任务是保护哥伦比亚国家安全、根据宪法授权执行法律、维护和保证公民自由和权利,以确保人民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市民可以拨打免费电话112(全国)或123(波哥大、库库塔、佩雷拉、卡利和麦德林)与警方沟通。如果涉及发生绑架案件,可以拨打专线电话165请求国家警察反绑架大队解救,也可以通过互联网与该大队联络,提出请求、建议、询问、投诉抑或是问候。
历史
19世纪下半叶,哥伦比亚经历了多次政治变革。由于哥伦比亚两大主要政党“自由党”和“保守党”之间的紧张关系不断增强,促使多次爆发内战,围绕建立“联邦制”“中央集权制”等政治体制展开连年争斗。
1888年根据政府颁布的法令,哥伦比亚组建了隶属政府部门的“波哥大宪兵队”,这是国家警察的雏形。当时这支队伍大约有300名警力,分为三个连,每个连队有一名上尉军官和两名中尉、一名少尉军官,由上尉军官指挥。1890年10月23日,经时任代理总统的卡洛斯 ·奥尔金 ·马利亚里诺批准,哥伦比亚拟从美国或欧洲雇用资深教官培训新组建的国家警察。几番权衡之后,哥伦比亚官员选择了法国一位名叫让 ·马里 ·马塞兰 ·基里波特的警监来哥开展培训。1891年11月5日,哥伦比亚颁布法令正式组建了国家警察。
国家警察最初的任务是维持公共秩序、保护平民人身及公共和私人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国家警察必须加强和保证人民权利,保卫宪法和法律,服从当局指挥。此外,国家警察还有权采取行动,防止犯罪、逮捕并起诉违法者。一般说来,国家警察警员没有任何特权,与普通民众没有太多区别。唯一不同之处在于,根据国际协约的规定,担任外交使团成员的国家警察具有外交豁免权。
1895年内战爆发后,时任总统的拉斐尔 ·努涅斯离职,米格尔 ·安东尼奥 ·卡罗临时取代了他。卡罗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于1896年1月21日将国家警察划归战争部,同时其成员开始享受军人待遇。后来,随着政权更迭,副总统乔斯 ·曼努埃尔·马罗金取代前任总统曼努埃尔·安东尼奥·桑克雷门特坐上总统宝座后,他将国家警察按照军队模式进行了改组,并将其移交回政府部门管理。为保证波哥大的安全,国家警察将其划分为七个警区,警力覆盖整个波哥大城。截至1899年,国家警察警员达到944人。
当其史上最残酷的内战,也就是“千日战争”(1899年-1902年)爆发,国家警察再度转隶,重归战争部,并持续到1901年9月6日。根据1902年9月16日颁发的法令,国家警察又回到政府的管辖范围,并在原有基础上组建了“总统府荣誉卫队”,也称“波哥大城国民卫队”。
在拉斐尔·雷耶斯总统任期内, 根据1904年法令,政府再次将国家警察划转回战争部。经当年颁布的43号法案授权,隶属国家警察总部的司法代表产生,他们有权以国家警察的名义调查犯罪。
从1906年至1909年,政府组建了国家宪兵总队。由于当时掌权的乔治·奥尔金将军压制国家宪兵,各省总督被赋予权力按照各自意愿组织起警察服务机构。
1915年11月4日,哥伦比亚通过法案,明确国家警察的职责为:维持波哥大及其他所需地区的公共安宁、保护市民、协助司法部门执法。当时的国家警察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为治安警察,负责安全和治安行动;一部分作为宪兵部队,负责保卫郵政系统和监狱安全;另一部分为司法警察。1916年国家警察接受西班牙国民警卫队的培训,主要内容为犯罪学,包括犯罪、犯罪行为和执法等。两年后,也就是1918年10月9日,根据1628号法令,国家警察进行了改组,进一步明确了职责任务,并确定了国家警察“普鲁士式样”的制服,这种式样的服装一直穿到今天。1919年11月19日,根据当年74号法令,哥伦比亚总统批准雇佣一位法国教官培训国家警察,这位教官是位资深侦探,也是人体测量系统专家。
1924年,犯罪调查学校成立,哥伦比亚开始对这一领域人员进行系统培训。1929年哥伦比亚政府与阿根廷政府签订协议,决定雇用恩里克 ·梅迪纳 ·安托拉培训哥伦比亚国家警察,培训内容由原来的人体测量系统改为指纹学。1934年,又与西班牙政府协议培训国家警察科学鉴定方法,这一工作持续到1948年。
1937年7月7日,根据1277号法令,政府批准成立了桑坦德国家警察学院。该学院于1940年开始运作,专门培训国家警察新警员。1939年哥伦比亚政府与美国FBI签署第一份合作协议,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1948年4月9日哥伦比亚著名的自由党领袖、总统候选人乔治·艾里塞勒 ·盖塔恩遭到暗杀,引发一场大规模骚乱,即史上著名的“波哥大骚乱”。哥伦比亚社会突然陷入一片混乱状态。这场持续10小时的骚乱使波哥大市中心大部分地区遭到破坏,造成约5000人死亡。这场动乱的余波一直延伸到广大农村地区,导致了执政的保守党下台,也成就了自由党人的崛起,使其重回权力巅峰。自由党曾经在1946年选举中失利,而保守党人马里亚诺 ·奥斯皮纳 ·佩雷斯赢得大选。二者的持续争斗不仅引发了哥伦比亚历史上著名的波哥大暴力事件,造成哥伦比亚国内动荡不断,也开启了长达十年的内战。也是在这个时期,政府再次对国家警察进行改组,开始寻求与英国的警务合作。英国派出由道格拉斯·戈登上校和埃里克·M.罗杰上校等军官组成的任务团,在哥伦比亚律师拉斐尔 ·埃斯卡尤和蒂莫莱昂·蒙卡达等人协助下开展培训工作。 根据政府颁布的第0446号法案,1950年2月14日国家警察创立了冈萨洛 ·吉梅内斯 ·德 ·克萨达警士学校,主要培训中级警士。
1953年6月13日古斯塔沃·罗哈斯·皮尼利亚将军发动军事政变夺取政权,履行哥伦比亚总统职责。为了更好地组织军事力量,罗哈斯总统宣布1814号法案,正式将哥伦比亚军队总司令部更名为哥伦比亚武装部队总司令部。该法案明确了武装部队由陆军、海军、空军和国家警察构成,同时也明确规定国家警察作为独立于其他几个兵种的第四军力重归战争部管辖、但拥有自己的组织和预算。战争部后来更名为国防部。这个时期,在哥伦比亚的其他城市规划并建设多所警察院校:1953年位于最大海港城市巴兰基亚的安东尼奥·纳里尼奥警察学院和西部城市马尼萨莱斯的亚历杭德罗警察学校相继建成;1955年爱德华多·奎瓦斯警察学校在维拉维森西奥招生,而卡洛斯·奥尔金警察学校于1958年在麦德林市开学。同年,警方与智利合作协议也开始执行,整治并培训在城乡地区执行监视和警戒任务的宪兵总队。1959年10月30日,根据当年颁布的第193条法案,哥伦比亚政府承担起国家警察全部的财务责任。1964年,根据2月19日颁布的349号法令的授权,国家警察高等学院成立,主要培训少校到中校衔级的警官。1977年,该学院开始招收女警官。
从20世纪60到70年代,国家警察开始遭受游击战威胁,这也是两党争斗造成连年动荡的恶果。同时,国家也面临毒品走私不断加剧的困扰。国家警察在努力改善自身形象的同时,一直与这些危害国家和社会的犯罪行为做斗争,同时还要应付贪污腐败和侵犯人权的指控。
20世纪90年代后期,哥伦比亚进入政权交替更迭时期。国家警察一些成员被指控参与多种贪腐案,包括与游击队合作、半军事主义化、清洗左翼爱国联盟党以及收受贩毒集团钱物或参与其他犯罪活动。这一时期,哥伦比亚普通百姓不再信任国家警察,国家一直处于剧烈冲突或爆发全面内战的边缘。
为防止事态恶化,國家警察在罗索·约瑟·塞雷诺将军的领导下开始寻求变革,改革的方向主要集中在复兴核心价值观以及制度重建方面。哥伦比亚面临的一系列难题要求建设一个高效的政府和一支强大的警察队伍,以应付日趋增多的暴力事件。为达到这一目的,首批举措是将名声败坏的警员清除出警察队伍,并捣毁重大犯罪组织。改革也关注警员及其家庭的福利待遇,改善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特别是努力恢复社会对警察队伍的信任,重点是在预防犯罪、教育民众、改善警民关系、邻里守望、社区发展等方面下大力气。1995年国家警察开始改革建队标准、组织结构、行动规范和评价体系,鼓励警员服从领导、廉洁自律、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力求改善警察队伍在普通群众眼中的形象。
尽管腐败和人权问题一直没能彻底杜绝,国家警察的治理整顿工作还是取得显著成效。这一时期,国家警察积极参与国家建设的“哥伦比亚计划”,并与相关国家友好合作,大量派遣警员赴海外接受警务培训。
组织结构
国家警察是从事武装治安活动的民事警察,实行分级组织结构,按国家总局、治安区、警察局、警察分局和派出所编序。CNP具有在全国范围内执法的权力,所以其警力覆盖全国各地,包括乌拉瓦地区。
CNP由总局局长领导,局长衔级为国家警察上将,由总统任命。CNP下辖八个治安区。第一治安区设在首都波哥大、第二治安区设在西部城市内瓦、第三治安区设在中西部城市佩雷拉、第四治安区设在卡利、第五治安区设在库库塔、第六治安区设在麦德林、第七治安区设在中继省省府比亚维森西奥、第八治安区设在最大的海港城市巴兰基亚。此外,CNP设都市警察局和省警察署,全国共有波哥大、通哈等17个都市警察局,32个省警察署以及乌拉瓦地区警察署和马格达莱纳省警察署。都市警察局和省警察署下辖若干警察分局和派出所。
总局共设六个行政机构、八个行动部门以及教育局和办公厅。
行政机构有行政和财务管理局、人事局、卫生局、社会福利局、合作局等。
负责执法行动的部门有公共安全局、边防警察和农村治安局、犯罪调查和国际刑警局、治安情报局、缉毒局、保卫和特勤局、反绑架和勒索局、交通运输管理局。
教育局主要负责培训和院校管理。
办公厅下设五个办公室,包括总局长办公室、计划办公室、秘书室、通信处、战略沟通办公室。
CNP直辖特别行动突击队、特种机动中队、丛林缉毒连、人质救援行动大队、机动防暴中队、高速公路警察、财经和海关警察、警务飞行队等特种行动单位。
人员类别
警官:警官构成CNP指挥链,从少尉开始,依次为中尉、上尉、少校、中校、上校、准将、少将、中将到最高级别的上将。
行管人员:行管人员大多是出于政治考虑而任命的,可以是职业警官,也可以是文职,主要负责日常行政工作。
警士:在警官领导下担任执法任务。新警员需要以服兵役的身份在国家警察中服役18个月。他们通常配备小型武器、警棍,在公共治安区域执勤则使用步枪等长武器。
辅警:根据合同规定,辅警在国家警察中服务时间为12个月,期满后可以续签,主要是辅助警员进行交通管理和其他治安执法活动。
院校
CNP共有18所各类培训机构。其中,比较著名的院校如下。
桑坦德将军学院。即国家警察学院,位于波哥大市,是哥伦比亚国家警察以培训警官为主的培训中心。
国家警察士官学校。位于昆迪纳马卡省西巴特市,主要培训国家警察士官,主要课程为警察学、基础警察训练和治安方法研究。
国家警察内卫学校。位于昆迪纳马卡省法卡塔蒂瓦,作为培养内卫部队山地和乡村治安警力的学校,它组建于1841年,比国家警察的历史还早50年。
国家警察参谋学院。位于首都波哥大,主要负责培训拟晋升的高级别警官。 波哥大都市警察学院。主要为首都波哥大培训警官、参谋和警员。
萨姆帕兹省警察学校。位于萨姆帕兹省富萨加苏加,是哥伦比亚最重要的省立警察学校之一,负责培训本省和大波哥大区警员治安和执勤技能。
安东尼奥·纳里尼奥省警察学校。位于大西洋省索莱达市,该校负责为大巴兰基亚地区培训警士和参谋。
国家警察飞行学校。位于托利马省马里基塔市,专门为国家警察飞行队培训警士、参谋和警官。
警用装备
除警营和警用设施(包括派驻各个区域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街头岗亭)外,CNP装备有警用交通工具、武器和缉毒犬等。
交通工具
武装快艇、运输卡车、装甲车辆、“水牛”防暴车、皮卡车、丰田普拉多和尼桑巡逻卡车、运送囚犯的大篷车、转运囚犯的大巴士、美国雪佛兰警车、大功率摩托车等。
固定翼飞机(39架):ATR 42型飞机、艾尔斯S2R-T45型飞机、巴斯勒BT-67固定翼飞机、赛斯纳 TU206G涡轮增压天栈飞机、比奇1900D飞机、比奇B300空中之王飞机、比奇200超级空中之王飞机、比奇C99型飞机、赛斯纳208B型大篷车、塞斯纳152型飞机、仙童SA227-AC麦德龙三世飞机和仙童C-26飞机。
直升機(65架):MD系列如MD-530F和MD-500D、贝尔OH-58s和206B直升机、贝尔206L直升机、贝尔UH-1Hs、贝尔212、贝尔412和UH-60黑鹰直升机。
单兵武器
枪榴弹发射器:型号有Mk19型、M79型和米尔科姆连发式。
机枪:内盖夫轻机枪、GAU-17机枪、M249班用机枪、M60机枪、GAU-19机枪、M1919勃朗宁机枪、M2勃朗宁机枪、HK21通用机枪、乌蒂马斯100班用轻机枪、FN MAG机
枪、MG42通用机枪和SS-77通用机枪。
步枪:M4军用步枪、M16及其变体M16A2和M16A3突击步枪、IMI加利尔突击步枪及其变体加利尔AR型、SAR型和ARM型突击步枪;加利尔ACE突击步枪;塔沃尔TAR-21突击步枪。
冲锋枪:乌兹冲锋枪、瓦尔特MP冲锋枪、HK MP5冲锋枪、TDI 维克特冲锋枪、塔沃尔微型冲锋枪。
手枪:柯尔特M1911手枪、杰里科941手枪、CZ 45手枪、西格·绍尔P228 (M11)手枪、西格·绍尔的变体2009型和2022型手枪、西格·绍尔P226型手枪、CZ75-BD手枪、SW459手枪、意大利乌贝蒂左轮手枪。
缉毒犬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缉毒犬成为哥伦比亚警方追查毒品的得力助手。
CNP缉毒部门目前有缉毒犬一千多只,它们经过专业培训,从事寻找毒品窝点和制毒作坊以及救援、探测地雷和炸弹等工作。
缉毒犬的甄选基于以下几个方面:体形适中、适应不同地形和气候的能力强,以短毛犬为佳。
缉毒犬的服役期限一般在八年左右,期满后警方会对其进行活动能力评估,看其是否还能继续工作。服役期满后的缉毒犬享有独特的“退休计划”。因为它们对缉毒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退休”后会被送到专门机构享受很好的照料。
此外,对缉毒犬来说,除了要面对警方与毒贩交火、地雷等行动中经常出现的危险之外,由于经常在跳蚤等寄生虫很多的地区执行任务,寄生虫引发的疾病也是对其生命的一大威胁。一旦缉毒犬由于寄生虫而染上重病,会被送回位于首都波哥大的国家警察缉毒犬训练基地接受专业治疗,直至完全康复。
在哥伦比亚,缉毒犬还有评奖。据媒体报道,一只名叫莫娜的拉布拉多犬就曾荣获哥伦比亚缉毒“美犬奖”。六岁的莫娜曾于2012年在波哥大机场协助警方逮捕了40名毒贩。2015年,莫娜再立新功,协助警察找到了多达一吨重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