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督调控
从4月上旬丌始,国务院派出8个督察组,对北京、上海、江苏等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察组在各省选择省会城市和1个地级市进行重点督查,直辖市则选择一个重点区进行督查。
据了解,国务院督察组的主要工作首先与当地政府领导进行座谈,听取以下几方面报告: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土地落实情况,相关建设计划进展情况;房地产交易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差别化税收征管情况;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土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以及近期土地出让中是否出现“地王”,土地出让方式调整和完善情况;执行限购的城市,其限购政策执行实施情况;省级人民政府对市级人民政府的约谈问责机制等。其次与各地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座谈,再与群众进行座谈。座谈之后,督察组会在不下达任何巡视通知的情况下,对部分楼盘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商品房销售情况及限购政策的市场影响。
此次督查工作除了传统的与行政首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市场人士座谈以及项目实地检查的方式外,还特别采取了与当地普通群众座谈的方式。例如,由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的督察组在南京与民众展开座谈。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负小苏带队的督察组在宁波督查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情况时,与一些基层干部、房地产丌发商和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运营单位代表、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
此次督查工作已于4月20日结束,相关报告经汇总后将上报国务院,并酌情对社会公布。
此次国务院派出8路督察组,被认为是历次楼市宏观调控以来,中央政府开展的规格最高、决心最大的一次督查行动。
近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可谓层出不穷,而且一轮比一轮的力度大、强度高,但是调控效果却始终差强人意。究其根本,执行力不足是重要原因。从问责机制的建立,到此次督察行动的开展,说明中央十分重视对各地方政府执行效力的监管。而以派遣督察组下地方进行督查的形式,是最直接、最快捷、最有效的监管形式之一。
据报道,4月11日至14日,由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带领的督察组在西安调研时表示,希望西安市尽快对近期提出的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更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建议,修改完善调控措施,确保房价涨幅更趋平稳。当日,《西安晚报》就刊登了“西安市政府确定今年新建住房价格调控标准”的报道,将该指标由先前的涨幅不超过15%降低至11.5%。此外,北京市委书记表态,要兑现房价稳中有降的承诺。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表示,主管部委的态度让他们倍感压力。
由此可见,督查这种形式在敦促和加强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执行力上意义重大。
此次督查工作对民意的重视令人关注,在督查工作中,各督察小组非常重视与当地普通群众的沟通,以寻访、座谈等方式广纳民意,倾听来自最基层的声音。正如住建部齐骥副部长所言,“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完全一样,房地产市场成熟程度、居民居住情况和房价水平也不—样,统一的数字很难覆盖全局。最有权利评价房价合不合理的是当地居民”。
近年来,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数据及对房地产市场的表态,常常与老百姓的切身感受存在很大差距,这也成为各类媒体广为报道的焦点。此次督查行动特别增加了与普通百姓座谈的方式,这是最直接听取民意、掌握一手资料的渠道。只有深入基层,才能真正了解普通百姓的诉求;也只有了解了广大百姓的迫切需求,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调控政策。
因此,我们有理由对此次督查行动的结果抱有期待。
●控地价
国土资源部3月份下发通知,对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作出详细部署。通知中提出今年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控价格、防‘地王”’,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的管控作用,严防出现高价地,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供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严监管、促开发”,加强住房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加大清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力度,严厉打击囤地炒地,确保闲置土地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促进住房用地按期依规丌发利用。
通知明确要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和公丌公平公正竞争原则,要根据中央调控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遏制非理性竞争推动地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前,要按照本地区向社会公布的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及拟供宗地所在区域的房价地价水平,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的控制区问。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1号文精神,认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安居住房’等多种招拍挂供地政策。
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关注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地价变化情况,防范高价地现象向二三线城市转移,对招拍挂出让中出现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督促市县按要求及时上报《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一览表》,认真分析原因并在“备注”栏中填写,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国土部将视情况派人实地调查并会同相关部门约谈问责。
此次国土部下发通知中非常引人关注的一点,就是明确提出了要“控价格、防‘地王”’。众所周知,地价与房价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是面粉与面包的关系,“面粉”价格不断上升、占“面包”成本的比重也不断提高,甚至出现“面粉贵过面包的现象”,房价岂能不飞速上涨?国土资源部前不久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成交总价款高达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2.7万亿元暴增的土地收入,显然都要进入房价,而这最终还得由购房者买单。
当前,在接踵而至的调控下,房价上涨速度有所减缓,但地价却并非如此。有关研究显示,在2006-2008年三年间地价和房价增长率的变化趋势同步,但至2010年,受调控政策影响,房价增长率大幅下降,但地价增长率却大幅提高,并超过5.59%的房价增长率,达到11.2%的高点。在史无前例的调控背景下,地价仍然持续攀升,问题出在哪里?矛头还是指向“土地财政”。
由于近来国土资源部对土地溢价率进行限额控制,超过50%的地块需上报原因,并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约谈,今年一季度全国土地溢价率大幅下滑。上海市一季度出让的27幅地块全部“零溢价”,其他一线城市政府在土地出让中将溢价率控制在了49%左右。但是,实际上,地方政府在控制溢价率的同时却大幅上调了土地出让底价。根据某权成机构的监测,一季度全国住宅用地底价稳中有升,1-3月,底价分别为2862元/平方米、3232元/平方米、3388元/平方米,2月、3月分别环比上涨13%、5%,与去年同期底价相比,上涨12%和69%;住宅用地成交价分别为3981元/平方米、3719元/平方米、3671元/平方米,环比下降7%、1%。但总体而言,底价上涨幅度高于土地成交价降幅。如此“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难怪地价高高在上。
此次国土部的通知,重申了控制地价、完善土地出让制度的立场,也触动了“土地财政”的核心问题。但具体的实践与操作还有待时间检验。或许,楼市调控政策不仅要在“量”上继续保持严厉,还得进一步在“质”上有新的进展——对导致房价上涨的基础性根源真正有所触动,比如加速财税体制的改革进程,尽快扭转现行土地财政格局、改变地方政府不可持续的“以地生财”发展模式等。
从4月上旬丌始,国务院派出8个督察组,对北京、上海、江苏等16个省(区、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察组在各省选择省会城市和1个地级市进行重点督查,直辖市则选择一个重点区进行督查。
据了解,国务院督察组的主要工作首先与当地政府领导进行座谈,听取以下几方面报告:本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土地落实情况,相关建设计划进展情况;房地产交易营业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差别化税收征管情况;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情况;土地供应计划落实情况,以及近期土地出让中是否出现“地王”,土地出让方式调整和完善情况;执行限购的城市,其限购政策执行实施情况;省级人民政府对市级人民政府的约谈问责机制等。其次与各地有代表性的房地产企业座谈,再与群众进行座谈。座谈之后,督察组会在不下达任何巡视通知的情况下,对部分楼盘项目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商品房销售情况及限购政策的市场影响。
此次督查工作除了传统的与行政首长、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市场人士座谈以及项目实地检查的方式外,还特别采取了与当地普通群众座谈的方式。例如,由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牵头的督察组在南京与民众展开座谈。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负小苏带队的督察组在宁波督查保障性安居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情况时,与一些基层干部、房地产丌发商和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运营单位代表、群众代表进行了座谈。
此次督查工作已于4月20日结束,相关报告经汇总后将上报国务院,并酌情对社会公布。
此次国务院派出8路督察组,被认为是历次楼市宏观调控以来,中央政府开展的规格最高、决心最大的一次督查行动。
近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可谓层出不穷,而且一轮比一轮的力度大、强度高,但是调控效果却始终差强人意。究其根本,执行力不足是重要原因。从问责机制的建立,到此次督察行动的开展,说明中央十分重视对各地方政府执行效力的监管。而以派遣督察组下地方进行督查的形式,是最直接、最快捷、最有效的监管形式之一。
据报道,4月11日至14日,由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带领的督察组在西安调研时表示,希望西安市尽快对近期提出的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更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建议,修改完善调控措施,确保房价涨幅更趋平稳。当日,《西安晚报》就刊登了“西安市政府确定今年新建住房价格调控标准”的报道,将该指标由先前的涨幅不超过15%降低至11.5%。此外,北京市委书记表态,要兑现房价稳中有降的承诺。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表示,主管部委的态度让他们倍感压力。
由此可见,督查这种形式在敦促和加强各地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的执行力上意义重大。
此次督查工作对民意的重视令人关注,在督查工作中,各督察小组非常重视与当地普通群众的沟通,以寻访、座谈等方式广纳民意,倾听来自最基层的声音。正如住建部齐骥副部长所言,“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完全一样,房地产市场成熟程度、居民居住情况和房价水平也不—样,统一的数字很难覆盖全局。最有权利评价房价合不合理的是当地居民”。
近年来,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数据及对房地产市场的表态,常常与老百姓的切身感受存在很大差距,这也成为各类媒体广为报道的焦点。此次督查行动特别增加了与普通百姓座谈的方式,这是最直接听取民意、掌握一手资料的渠道。只有深入基层,才能真正了解普通百姓的诉求;也只有了解了广大百姓的迫切需求,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制定各项调控政策。
因此,我们有理由对此次督查行动的结果抱有期待。
●控地价
国土资源部3月份下发通知,对切实做好2011年城市住房用地管理和调控作出详细部署。通知中提出今年的重点任务和基本要求是:“稳供应、保民生”,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所需用地为重点,及时编制公布城市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2011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落地;“控价格、防‘地王”’,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充分发挥土地政策惠民生、稳预期、注重社会效应最大化的管控作用,严防出现高价地,坚决杜绝土地出让中出现楼面地价超过同类地价历史最高价的情况,增加公共租赁住房和中小套型限价商品住房供地,促进房价合理回归;“严监管、促开发”,加强住房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实时跟踪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加大清理查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力度,严厉打击囤地炒地,确保闲置土地及时依法依规处置到位,促进住房用地按期依规丌发利用。
通知明确要坚持招标拍卖挂牌制度和公丌公平公正竞争原则,要根据中央调控政策要求,进一步完善供地政策,遏制非理性竞争推动地价上涨,促进房价地价合理调整。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供应商品住房用地前,要按照本地区向社会公布的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以及拟供宗地所在区域的房价地价水平,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的控制区问。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1号文精神,认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安居住房’等多种招拍挂供地政策。
通知要求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关注商品住房用地出让地价变化情况,防范高价地现象向二三线城市转移,对招拍挂出让中出现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督促市县按要求及时上报《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一览表》,认真分析原因并在“备注”栏中填写,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约谈,国土部将视情况派人实地调查并会同相关部门约谈问责。
此次国土部下发通知中非常引人关注的一点,就是明确提出了要“控价格、防‘地王”’。众所周知,地价与房价之间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是面粉与面包的关系,“面粉”价格不断上升、占“面包”成本的比重也不断提高,甚至出现“面粉贵过面包的现象”,房价岂能不飞速上涨?国土资源部前不久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成交总价款高达2.7万亿元,同比增加70.4%。2.7万亿元暴增的土地收入,显然都要进入房价,而这最终还得由购房者买单。
当前,在接踵而至的调控下,房价上涨速度有所减缓,但地价却并非如此。有关研究显示,在2006-2008年三年间地价和房价增长率的变化趋势同步,但至2010年,受调控政策影响,房价增长率大幅下降,但地价增长率却大幅提高,并超过5.59%的房价增长率,达到11.2%的高点。在史无前例的调控背景下,地价仍然持续攀升,问题出在哪里?矛头还是指向“土地财政”。
由于近来国土资源部对土地溢价率进行限额控制,超过50%的地块需上报原因,并由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约谈,今年一季度全国土地溢价率大幅下滑。上海市一季度出让的27幅地块全部“零溢价”,其他一线城市政府在土地出让中将溢价率控制在了49%左右。但是,实际上,地方政府在控制溢价率的同时却大幅上调了土地出让底价。根据某权成机构的监测,一季度全国住宅用地底价稳中有升,1-3月,底价分别为2862元/平方米、3232元/平方米、3388元/平方米,2月、3月分别环比上涨13%、5%,与去年同期底价相比,上涨12%和69%;住宅用地成交价分别为3981元/平方米、3719元/平方米、3671元/平方米,环比下降7%、1%。但总体而言,底价上涨幅度高于土地成交价降幅。如此“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难怪地价高高在上。
此次国土部的通知,重申了控制地价、完善土地出让制度的立场,也触动了“土地财政”的核心问题。但具体的实践与操作还有待时间检验。或许,楼市调控政策不仅要在“量”上继续保持严厉,还得进一步在“质”上有新的进展——对导致房价上涨的基础性根源真正有所触动,比如加速财税体制的改革进程,尽快扭转现行土地财政格局、改变地方政府不可持续的“以地生财”发展模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