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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梦龙主张戏曲创作要“奇”,且“调协韵严”,基于此,他对晚明剧坛创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批评。这些批评从两个方面展开。在“曲”的方面,他批评了民间传奇创作、文人创新、汤显祖及其追随者等;在“戏”的方面,他提出“奇”的标准——“事奇”和“掀翻窠臼”,并批评很多作品难以做到这两点。冯梦龙对晚明剧坛的批评原则立于对形式的推崇,故而有其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