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103号公告规定,自2008年5月1日起,市场销售的以单缸柴油机或多缸柴油机标定功率不大于18.4kW为动力的轮式拖拉机必须通过拖拉机强制性认证(以下简称“3C”认证)。为执行这个规定,北京东方凯姆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根据《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拖拉机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的要求,组织全国4家经过认定的检测机构,对已经报名认证的企业开展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