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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奇怪,读完《史记》的《越王句践世家》,印象最深的,竟然不是句践。
《越王句践世家》前两卷,分别是《晋世家》与《楚世家》;紧接的后两卷,则是《郑世家》以及《赵世家》。单单这卷,不称《越世家》,却道是《越王句践世家》,盖因越国僻处东南,本是个蕞尔小国,从来就无关紧要;直至句践,才真正跃上了历史舞台。句践称霸,乃春秋一桩大事;句践复国,也早已脍炙人口;至于他“苦身焦思”、忍人所不能忍的本事,就甭提让人有多佩服了。
可尽管如此,整卷《越王句践世家》,真论精彩,却在范蠡。
司马迁写范蠡,先写他辅佐句践,计谋全局。等二十余年后,句践不仅复国,且在徐州大会诸侯,完成霸业,范蠡遂功成身退,从此飘然远飏。这样地幡然转身,古往今来,一直是最动人的身影。迨乘舟浮海之后,范蠡又修书给他的老朋友越大夫文种,起始十二字,“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最是千古名句,也不知让多少后人沉吟再三;接着,信中又对大夫文种明白指出,“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
见书后,文种“称病不朝”,并没有毅然而去;换言之,他听了范蠡的话,心有所动,却没采纳建议。或许,还在犹豫吧!但并没多久,句践赐剑,于是,文种自杀。
走笔至此,《史记》接着叙述句践后继者之种种,也交代了日后越国的兴衰。到这儿,这卷书,理应结束了。孰料,太史公竟来个回马枪,逆锋折笔,重新又写起了范蠡。此事大有意思。
这样地回锋,这样地起笔再写,当然是因范蠡这人实在太过厉害;不多记些,哪行呀?!
范蠡的厉害,在于其人如天。
其人如天,因此,凡事可不沾不滞,可全无世俗人情的黏着与纠缠。因不黏着,故范蠡擅于回身转圜,最有能耐在关键时刻毫不犹豫地抽身而出,那干净利落,简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啧啧!当范蠡为“上将军”,句践也霸业已成,理当享荣华、受富贵之际,他既不志得,也不意满,更不贪不恋,只是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像个无事之人,只自知“大名之下,难以久居”,又知“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因此,二话不说,头也不回地,立马走人。
这一走,渡海赴齐,从此,改姓换名,“耕于海畔,苦身戮力”。不多久,非但营生致富,且更贤名远播。齐人闻之,欲聘为相,范蠡只喟然叹道,“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于是,归还相印,尽散其财,再次引去。
后头那六字,“久受尊名,不祥”,最是了得。一方面,这是过来人说过来话;范蠡比谁都清楚,富贵荣华,到底是怎么回事。可另一方面,这又是他一向的生命高度;他向来站在天的角度看人观世,于是,所有的成败得失,他都有种异于常人甚至令人凛然的透彻与了然。
因此透彻与了然,于是,太史公在《越王句践世家》的卷末,便用了忒长的篇幅,又详细描述了陶朱公次子杀人的故事。
范蠡去齐之后,止于陶,“致赀累巨万”,世称陶朱公。其次子在楚地杀人被捕,陶朱公欲遣少子携重金前往营救。怎奈,长子因爱弟心切,兼又责任心重,遂苦苦相请,甚至以死要挟,必要担此重任。这时,其妻又一旁苦劝,不得已,陶朱公只好放手,听任长子赴楚。
长子赴楚之后,因自幼经历艰苦,颇知生计之难,更知钱财来之不易,于是,对所携之千镒重金便多有珍重,甚至颇有吝惜。结果,正因这吝惜之心,恼怒了陶朱公请托之人,最终营救不成,遂只能带着二弟的遗体回返陶地。(详细经过,很精彩,请大家再翻翻《史记》)。
返陶后,“其母及邑人尽哀之”,独独陶朱公不然。陶朱公既不哀、也不戚,只笑着说,“吾故知必杀其弟也”;事实上,长子“非不爱其弟”,只因“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于少子,则因“生而见我富”,“岂知财所从来?”故即使千镒重金,都必然毫无惜吝地“轻弃之”。早先,之所以遣少子赴楚,正缘于“能弃财故也”;可这点,长男偏偏就断乎难为,“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
这“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其清楚明白,已毫无黏着与纠缠;其不沾不滞,也全无情绪干扰,老实说,这也几乎是不近人情了。可最后,“不近人情”的陶朱公,又撂了一句,“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会说出这话的人,他到底是站在怎么样的一种生命高度?
《越王句践世家》前两卷,分别是《晋世家》与《楚世家》;紧接的后两卷,则是《郑世家》以及《赵世家》。单单这卷,不称《越世家》,却道是《越王句践世家》,盖因越国僻处东南,本是个蕞尔小国,从来就无关紧要;直至句践,才真正跃上了历史舞台。句践称霸,乃春秋一桩大事;句践复国,也早已脍炙人口;至于他“苦身焦思”、忍人所不能忍的本事,就甭提让人有多佩服了。
可尽管如此,整卷《越王句践世家》,真论精彩,却在范蠡。
司马迁写范蠡,先写他辅佐句践,计谋全局。等二十余年后,句践不仅复国,且在徐州大会诸侯,完成霸业,范蠡遂功成身退,从此飘然远飏。这样地幡然转身,古往今来,一直是最动人的身影。迨乘舟浮海之后,范蠡又修书给他的老朋友越大夫文种,起始十二字,“蜚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最是千古名句,也不知让多少后人沉吟再三;接着,信中又对大夫文种明白指出,“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
见书后,文种“称病不朝”,并没有毅然而去;换言之,他听了范蠡的话,心有所动,却没采纳建议。或许,还在犹豫吧!但并没多久,句践赐剑,于是,文种自杀。
走笔至此,《史记》接着叙述句践后继者之种种,也交代了日后越国的兴衰。到这儿,这卷书,理应结束了。孰料,太史公竟来个回马枪,逆锋折笔,重新又写起了范蠡。此事大有意思。
这样地回锋,这样地起笔再写,当然是因范蠡这人实在太过厉害;不多记些,哪行呀?!
范蠡的厉害,在于其人如天。
其人如天,因此,凡事可不沾不滞,可全无世俗人情的黏着与纠缠。因不黏着,故范蠡擅于回身转圜,最有能耐在关键时刻毫不犹豫地抽身而出,那干净利落,简直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啧啧!当范蠡为“上将军”,句践也霸业已成,理当享荣华、受富贵之际,他既不志得,也不意满,更不贪不恋,只是心里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百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他像个无事之人,只自知“大名之下,难以久居”,又知“句践为人可与同患,难与处安”,因此,二话不说,头也不回地,立马走人。
这一走,渡海赴齐,从此,改姓换名,“耕于海畔,苦身戮力”。不多久,非但营生致富,且更贤名远播。齐人闻之,欲聘为相,范蠡只喟然叹道,“居家则致千金,居官则至卿相,此布衣之极也。久受尊名,不祥。”于是,归还相印,尽散其财,再次引去。
后头那六字,“久受尊名,不祥”,最是了得。一方面,这是过来人说过来话;范蠡比谁都清楚,富贵荣华,到底是怎么回事。可另一方面,这又是他一向的生命高度;他向来站在天的角度看人观世,于是,所有的成败得失,他都有种异于常人甚至令人凛然的透彻与了然。
因此透彻与了然,于是,太史公在《越王句践世家》的卷末,便用了忒长的篇幅,又详细描述了陶朱公次子杀人的故事。
范蠡去齐之后,止于陶,“致赀累巨万”,世称陶朱公。其次子在楚地杀人被捕,陶朱公欲遣少子携重金前往营救。怎奈,长子因爱弟心切,兼又责任心重,遂苦苦相请,甚至以死要挟,必要担此重任。这时,其妻又一旁苦劝,不得已,陶朱公只好放手,听任长子赴楚。
长子赴楚之后,因自幼经历艰苦,颇知生计之难,更知钱财来之不易,于是,对所携之千镒重金便多有珍重,甚至颇有吝惜。结果,正因这吝惜之心,恼怒了陶朱公请托之人,最终营救不成,遂只能带着二弟的遗体回返陶地。(详细经过,很精彩,请大家再翻翻《史记》)。
返陶后,“其母及邑人尽哀之”,独独陶朱公不然。陶朱公既不哀、也不戚,只笑着说,“吾故知必杀其弟也”;事实上,长子“非不爱其弟”,只因“少与我俱,见苦,为生难,故重弃财”;至于少子,则因“生而见我富”,“岂知财所从来?”故即使千镒重金,都必然毫无惜吝地“轻弃之”。早先,之所以遣少子赴楚,正缘于“能弃财故也”;可这点,长男偏偏就断乎难为,“故卒以杀其弟,事之理也,无足悲者”。
这“事之理也,无足悲者”,其清楚明白,已毫无黏着与纠缠;其不沾不滞,也全无情绪干扰,老实说,这也几乎是不近人情了。可最后,“不近人情”的陶朱公,又撂了一句,“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吾日夜固以望其丧之来也?
会说出这话的人,他到底是站在怎么样的一种生命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