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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捕诉合一,是当前司法改革背景下优化检察职能配置的合理选择:捕诉合一机制的顺畅运行,核心是做好捕诉衔接,主要涉及人员力量的配置、办案方式的转变、逮捕和起诉标准的把握以及内部的监督制约等方面问题;与此同时,还应当优化相关制度,正确处理好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检察官与检察官会议、检察官与检察长、司法责任追究与司法瑕疵、司法过失等四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