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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随着国内市场上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火力发电企业因不堪承受高煤价而陷入经营困难的局面。国家发改委虽然数次协调电煤价格,缓解煤电双方的矛盾,但是这些临时举措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电煤紧张的状况。本文旨在不给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带来负面影响的前提下,通过政府调控的手段理顺电价机制。
在电力体制改革初期,国家有关部门曾实行过煤电联动机制。但这样做的弊端是全社会都来承担电价上涨而带来的成本上升,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工业企业和基础工业企业以及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型企业将不得不同时面对高煤价和高电价的压力。
承担市场价格,步入良性发展
在不增加社会总体负担的情况下,怎样使发电企业能够承担得起煤炭的市场价格并能够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呢?笔者认为可以实行狭义的煤电联动机制,就是煤炭价格与煤炭开采企业及煤炭加工(如:焦炭)企业的用电价格相挂钩。具体做法是:提高煤炭开采企业和煤炭加工企业的用电价格,同时也提高火力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保证其能够达到正常的盈利水平,用电价格随着煤炭价格的波动而进行适当调整。目前,社会总体需求量大,高电价对煤炭开采行业来说是可以承受的,其他行业的用电价格则不必上调,这就不会导致全社会都承担电价上涨带来的冲击。不过,煤炭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提高煤炭开采行业的用电价格不会推动煤价的上涨。而焦炭行业也应执行高电价,因为这一行业对煤炭和电力的消耗量均比较大,但社会贡献额却非常低,并且属于高污染行业。目前国内焦炭行业产能大于市场需求,其产品大量出口到发达国家,而出口价格又偏低,可以说焦炭出口只为国家赚取了外汇,却没有为国家赚取利润,甚至连治理环境污染所必需的资金都没有挣回来。因此,通过电价上调可以提高焦炭行业的社会贡献额,还可达到淘汰落后产能、调节市场供需的目的。
取消差别电价,
化肥生产执行优待电价
为鼓励技术先进、轻污染的企业发展壮大,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但就这几年的执行效果来看并不理想。因此笔者建议一方面取消差别电价,改为调整目录电价,将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单独作为一种用电类别,将其目录电价调整得比一般大工业电价略高;另一方面将造纸、除草剂等高污染的行业也纳入到这一类别。对于技术先进、污染较轻的企业来说,其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较为规范,内部节能潜力大,能够承受电价适度提高,而且国家环保奖励政策能给予适当的补贴。对于生产工艺落后、单位产品能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来说,则难以承受电价的适度上调,其生产经营必然陷入困境直至被淘汰。
再说中小化肥电价,中小化肥和大化肥一直执行两种电价。据笔者理解,大化肥企业的生产规模大于中小化肥企业,其用电量也应该大,但实际情况却是相反。究其原因,是很多大化肥生产企业执行的是中小化肥电价。所以,我认为应把中小化肥电价与大化肥电价并轨,都均为优待电价,只是优待程度不同,这样做会有利于化肥行业的公平竞争和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
狭义的煤电联动对国家财政
收入影响
实行狭义的煤电联动会导致一些行业的利润下降,并相应减少企业所得税,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盈利水平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企业所得税也会增长。并且由于电价上调,销售会有较快的增长,其流转税也会增长,这对于国家财政收入来说,是一个积极因素。
如果实行狭义的煤电联动机制,在上调煤炭行业和高耗能行业电价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发电和电网这两大行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其成本开支,杜绝浪费,避免出现“亏损——调价——再亏损——再调价”的恶性循环。
(作者单位:山西晋城城郊供电支公司)
在电力体制改革初期,国家有关部门曾实行过煤电联动机制。但这样做的弊端是全社会都来承担电价上涨而带来的成本上升,那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工业企业和基础工业企业以及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型企业将不得不同时面对高煤价和高电价的压力。
承担市场价格,步入良性发展
在不增加社会总体负担的情况下,怎样使发电企业能够承担得起煤炭的市场价格并能够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呢?笔者认为可以实行狭义的煤电联动机制,就是煤炭价格与煤炭开采企业及煤炭加工(如:焦炭)企业的用电价格相挂钩。具体做法是:提高煤炭开采企业和煤炭加工企业的用电价格,同时也提高火力发电企业的上网电价,保证其能够达到正常的盈利水平,用电价格随着煤炭价格的波动而进行适当调整。目前,社会总体需求量大,高电价对煤炭开采行业来说是可以承受的,其他行业的用电价格则不必上调,这就不会导致全社会都承担电价上涨带来的冲击。不过,煤炭价格主要受市场供求关系决定,提高煤炭开采行业的用电价格不会推动煤价的上涨。而焦炭行业也应执行高电价,因为这一行业对煤炭和电力的消耗量均比较大,但社会贡献额却非常低,并且属于高污染行业。目前国内焦炭行业产能大于市场需求,其产品大量出口到发达国家,而出口价格又偏低,可以说焦炭出口只为国家赚取了外汇,却没有为国家赚取利润,甚至连治理环境污染所必需的资金都没有挣回来。因此,通过电价上调可以提高焦炭行业的社会贡献额,还可达到淘汰落后产能、调节市场供需的目的。
取消差别电价,
化肥生产执行优待电价
为鼓励技术先进、轻污染的企业发展壮大,国家出台相关政策。但就这几年的执行效果来看并不理想。因此笔者建议一方面取消差别电价,改为调整目录电价,将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单独作为一种用电类别,将其目录电价调整得比一般大工业电价略高;另一方面将造纸、除草剂等高污染的行业也纳入到这一类别。对于技术先进、污染较轻的企业来说,其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较为规范,内部节能潜力大,能够承受电价适度提高,而且国家环保奖励政策能给予适当的补贴。对于生产工艺落后、单位产品能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来说,则难以承受电价的适度上调,其生产经营必然陷入困境直至被淘汰。
再说中小化肥电价,中小化肥和大化肥一直执行两种电价。据笔者理解,大化肥企业的生产规模大于中小化肥企业,其用电量也应该大,但实际情况却是相反。究其原因,是很多大化肥生产企业执行的是中小化肥电价。所以,我认为应把中小化肥电价与大化肥电价并轨,都均为优待电价,只是优待程度不同,这样做会有利于化肥行业的公平竞争和节能降耗目标的实现。
狭义的煤电联动对国家财政
收入影响
实行狭义的煤电联动会导致一些行业的利润下降,并相应减少企业所得税,但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盈利水平会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企业所得税也会增长。并且由于电价上调,销售会有较快的增长,其流转税也会增长,这对于国家财政收入来说,是一个积极因素。
如果实行狭义的煤电联动机制,在上调煤炭行业和高耗能行业电价的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发电和电网这两大行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控制其成本开支,杜绝浪费,避免出现“亏损——调价——再亏损——再调价”的恶性循环。
(作者单位:山西晋城城郊供电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