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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堂优质的音乐课教学,教师在向学生传授音乐技能,讲授音乐知识,更要培养学生形成合作、自主、创新的精神。希望通过对自己的亲身经历所引发的思考,来提高大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与重视。本课题的研究成果既丰富了音乐专业教学理论,又对音乐专业学生的教育技能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合作学习的概念
合作是指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对教学目标、教学活动在心理上的认同,在行为上的配合。没有合作,音乐就不能产生和存在。它要求学习小组成员共享目标和资源,共同参与任务,直接交流,相互依靠。在教学中,教师常常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要求小组成员共同完成某一设定目标,如讨论、演唱、合奏、创作、游戏等。
二、小学音乐课堂中的合作学习教学研究
《新课标》认为:“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教师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通过亲自的讲授、演唱(奏)等活动,调动学生参加各种音乐实践活动,同教师一起合作学习,师生之间的合作不仅激发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还使学生感到与教师更加亲密了。例如:在新歌教学时,经常要范唱歌曲,为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我对同学们说:“我为大家献上一首歌曲,但还需要一个乐队,有谁愿意与我合作?”学生争先恐后要求于我合作表演,用不同的方式体验了歌曲中蕴涵的情感。
小组合作学习活动地设计,使教师的课堂教学不单单是对学生进行知识地传授,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的能力,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会了学习。
愉快、融洽、自由的合作学习,有效的小组讨论,使学生在课堂上表情达意的训练次数和时间相应增加了许多;教师对学生的鼓励、尊重和理解,激活了学生的思维,激发起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对小学音乐课堂中的合作学习的建议
要让学生掌握正确的小组合作的学习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引导学生去思考,去体验,有发现,有所得,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教师必须高瞻远瞩,明确目标,坚定信念,落实措施,持之以恒。
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不是完全要取代一般的课堂学习,系统的知识讲解是永远必要的。改变了学习方式,学生就要在更高的层面上开展学习,但也不否定接受式学习方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教师要从学习资源中选择一些能使学生引发质疑、探究、发现的任务给学生提供合作交流的空间和时间。
(作者单位:吉林长春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一、合作学习的概念
合作是指课堂教学中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对教学目标、教学活动在心理上的认同,在行为上的配合。没有合作,音乐就不能产生和存在。它要求学习小组成员共享目标和资源,共同参与任务,直接交流,相互依靠。在教学中,教师常常将学生分成若干个小组,要求小组成员共同完成某一设定目标,如讨论、演唱、合奏、创作、游戏等。
二、小学音乐课堂中的合作学习教学研究
《新课标》认为:“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教师在组织活动过程中,通过亲自的讲授、演唱(奏)等活动,调动学生参加各种音乐实践活动,同教师一起合作学习,师生之间的合作不仅激发了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还使学生感到与教师更加亲密了。例如:在新歌教学时,经常要范唱歌曲,为了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我对同学们说:“我为大家献上一首歌曲,但还需要一个乐队,有谁愿意与我合作?”学生争先恐后要求于我合作表演,用不同的方式体验了歌曲中蕴涵的情感。
小组合作学习活动地设计,使教师的课堂教学不单单是对学生进行知识地传授,更为重要的是培养了学生的能力,让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学会了学习。
愉快、融洽、自由的合作学习,有效的小组讨论,使学生在课堂上表情达意的训练次数和时间相应增加了许多;教师对学生的鼓励、尊重和理解,激活了学生的思维,激发起了学生的学习兴趣。
三、对小学音乐课堂中的合作学习的建议
要让学生掌握正确的小组合作的学习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引导学生去思考,去体验,有发现,有所得,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教师必须高瞻远瞩,明确目标,坚定信念,落实措施,持之以恒。
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不是完全要取代一般的课堂学习,系统的知识讲解是永远必要的。改变了学习方式,学生就要在更高的层面上开展学习,但也不否定接受式学习方式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教师要从学习资源中选择一些能使学生引发质疑、探究、发现的任务给学生提供合作交流的空间和时间。
(作者单位:吉林长春东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