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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必须融合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中。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本文探讨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S958.1+7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涵盖从投标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具体来说,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做好相应的分析报告,对合同的风险性及利润的空间做出评估。进行工程合同的策划,解决各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并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对合同的签订、修改等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
2、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事务性工作能有秩序地进行,使工程全程處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合同实施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合同变更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解决工程项目合同纠纷,落实日常的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由于我们国家的教育制度在早期过分地强调专业化,提倡在专业领域中具有高技术水准的专家。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太过于技术化,欠缺经济、商务、法律、综合协调管理能力,不能得心应手地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如:出现问题后不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解决;此外,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2、合同文本不规范、不统一
合同文本是合同协议和条件等条文, 是合同的核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 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以更多地体现双方的权利、责任和风险。但有些业主和承包商不能完全按照规范的合同文本进行签订合同, 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条件进行签约。对于业主主要是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 就轻避重, 转嫁工程风险。而有些施工企业亦想通过拉关系、请客送礼、吃回扣等来获取工程利润。这种不规范、不统一的合同文本, 严重影响和制约建筑市场和工程合同正常管理工作。
3、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压价、肢解分包等,这几种行为均是发包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同时也是政府主管部门所严格禁止的行为。
三、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也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聘方式选拔人员,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二是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多种多样: 如短期培训、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选送有关院校深造。通过多种方式促使其岗位成才。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签定岗位责任目标合同,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理论水平。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两方面。组织机构是指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 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 ,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位。合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要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
制度建设首先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 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其次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
3、 对合同履行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合同签订后则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进行积极主动全过程管理。
(1)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2)必须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计划有序实施。
(3)做好工程工作日志、往来电话、函件、文件、会议记录等并存档,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资料。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5)及时办理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如项目承包范围或者工期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因项目实施层即项目部与管理层即原合同签订部门信息沟通脱节,这些实质性变化的信息未能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变更,造成工程最终完工进行清算时出现纠纷,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及市场声誉。一旦业主出现类似资金危机等则会严重影响工程进一步开展的情况,所以应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中止、转让工作,确保企业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越来越多,正迫切需要引进适合中国施工企业的现代化合同管理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去加以完善和创新,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于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研究涉及方面较多,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也很多,并非三言两语能阐述的全面具体,本文只对其中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其他更多方面,有待于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进一步去总结和完善。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给相关领域的研究带来帮助。
参考文献:
[1]陈清伶. 对如何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J]. 中华民居,2010,( 10)
[2]周燕. 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探讨[J]. 科技风,2009,( 23)
关键词: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TS958.1+7文献标识码: A
一、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涵盖从投标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具体来说,工程合同管理的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作
对招标文件进行分析,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做好相应的分析报告,对合同的风险性及利润的空间做出评估。进行工程合同的策划,解决各合同之间的协调问题,并对分包合同进行审查。对合同的签订、修改等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
2、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事务性工作能有秩序地进行,使工程全程處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合同实施情况与合同分析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合同实施方面提出意见、建议。进行合同变更管理主要包括:参与变更谈判,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解决工程项目合同纠纷,落实日常的索赔和反索赔工作。
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缺乏高素质的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由于我们国家的教育制度在早期过分地强调专业化,提倡在专业领域中具有高技术水准的专家。合同管理人员多是搞土木工程技术出身,太过于技术化,欠缺经济、商务、法律、综合协调管理能力,不能得心应手地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如:出现问题后不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解决;此外,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
2、合同文本不规范、不统一
合同文本是合同协议和条件等条文, 是合同的核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加强和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 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以更多地体现双方的权利、责任和风险。但有些业主和承包商不能完全按照规范的合同文本进行签订合同, 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条件进行签约。对于业主主要是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 就轻避重, 转嫁工程风险。而有些施工企业亦想通过拉关系、请客送礼、吃回扣等来获取工程利润。这种不规范、不统一的合同文本, 严重影响和制约建筑市场和工程合同正常管理工作。
3、 “阴阳合同”充斥市场
“阴阳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阳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阴合同”。各种“阴阳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压价、肢解分包等,这几种行为均是发包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同时也是政府主管部门所严格禁止的行为。
三、解决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也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聘方式选拔人员,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二是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方式方法多种多样: 如短期培训、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选送有关院校深造。通过多种方式促使其岗位成才。三是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签定岗位责任目标合同,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领域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以上途径,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包括他们的思想水平、法制水平、理论水平。
2、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合同的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和制度建设两方面。组织机构是指企业要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 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 ,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一般地说,大中型的建筑施工企业,总部应当设合同管理专职部门,分公司设合同管理专职或兼职部门,项目经理部应设合同管理岗位。合同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要起到法律咨询、合同评审、履约监督和组织仲裁、诉讼的作用。
制度建设首先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这些环节包括: 合同的洽谈、草拟、评审、签订、下达、交底、学习、责任分解、履约跟踪、变更、中止、解除、终止等。其次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合同法》是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合同管理经验教训的总结,又是合同理论的实际运用。《合同法》的大多数法律条文都可以纳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之中。
3、 对合同履行实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
合同签订后则产生法律效力。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合同规定了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进行积极主动全过程管理。
(1)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
(2)必须加强承包人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证工程计划有序实施。
(3)做好工程工作日志、往来电话、函件、文件、会议记录等并存档,作为解决纠纷的证据资料。
(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5)及时办理合同的变更、中止、转让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如项目承包范围或者工期等发生变化的情况,因项目实施层即项目部与管理层即原合同签订部门信息沟通脱节,这些实质性变化的信息未能及时反馈给管理层,导致未能及时办理相关变更,造成工程最终完工进行清算时出现纠纷,严重影响企业形象及市场声誉。一旦业主出现类似资金危机等则会严重影响工程进一步开展的情况,所以应必须及时办理合同中止、转让工作,确保企业自身利益不受侵害。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大型基础设施项目越来越多,正迫切需要引进适合中国施工企业的现代化合同管理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的去加以完善和创新,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关于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研究涉及方面较多,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也很多,并非三言两语能阐述的全面具体,本文只对其中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其他更多方面,有待于我们在实际的工作中进一步去总结和完善。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给相关领域的研究带来帮助。
参考文献:
[1]陈清伶. 对如何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探讨[J]. 中华民居,2010,( 10)
[2]周燕. 完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探讨[J]. 科技风,2009,(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