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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的核心内容是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惩治的有机结合。值得强调的是,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是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不可或缺的环节。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立教之基,强教之源。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师德水平是影响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加强师德建设,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和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对于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国家和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教育战线涌现出了孟二冬、殷雪梅、叶志平、石秋杰、孟佩杰以及北川中学抗震救灾群体等一大批可亲可敬、可学可鉴的师德模范。“最美教师”张丽莉在生死关头舍己救人,用无私大爱谱写了一曲生命赞歌,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诠释了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感动中国,温暖人心。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变革转型时期所带来的负面现象不可避免地会对教师产生影响,社会上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等现象不同程度地渗透到教育领域。有些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重智轻德,只重视升学考试成绩,轻视素质教育,忽视师德建设,导致师德师风滑坡。一些教师价值观念发生扭曲,人生观错位,失去崇高理想信念,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急功近利、浮躁虚夸、极端个人主义膨胀;一些教师法律意识淡薄,体罚、侮辱学生;一些教师在课堂上口无遮拦、没有分寸,甚至宣传负面内容,发泄对国家、社会的不满;一些教师弄虚作假,泄题、抄袭,制造假成果;一些教师热衷社会兼职,课外、校外违规补课、讲课;一些教师在关键时刻撇下学生,只顾自己,等等。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因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还教育一片净土,是教育的期盼,更是人民的期盼,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温家宝总理在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士有百行,以德为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把坚持德育为先作为战略主题来阐述,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章节中明确提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要深入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就应该创新工作思路,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治以及保障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狠抓师德教育。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天职,要切实加强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及信仰信念教育,引导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大是大非面前,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要建立师德教育制度,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以及学术规范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特别是要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引导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专心教书,潜心育人,以平等态度对待学生、以高尚情操熏陶学生、以人格魅力感染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加强师德宣传。一是师德规范的宣传,要坚持师德宣传的制度化、常态化。要系统宣传、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规划纲要》中有关师德的要求;采取多种方法宣传普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大力宣传关于师德建设的方针政策,要广泛、持久地宣传颁布实施《规范》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贯彻《规范》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规范》、贯彻落实《规范》、争创师德典范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使广大教师知法明德、守法施德、重德养德。二是要坚持学习、宣传张丽莉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入研究、阐释时代楷模丰富的精神内涵,不断推出一批批教育系统内具有时代意义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引导广大教师坚守高尚师德。
强化师德考核。要健全师德考评制度。无论是对学校还是对教师本人的考核都要坚持师德为先的准则。一是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避免只将升学率、教学成果等作为考核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因素或不可替代的条件。学校是师德建设的主体,教师师德水平的高低,与学校的管理密切相关,加强对学校师德建设行为的考核,是提高师德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师德水平决定办学的方向,决定人才培养的成败,师德建设应该成为学校工作考核最重要的指标。二是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自身发展考核的关键指标。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要建立学生、同事、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把师德考核贯穿教师成长发展的全过程。
完善师德监督。应该强调的是,师德监督首先是自我监督,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规范》,以《规范》为标准,对照自己的行为,以师德模范为榜样,一日三省,加强自我监督。教师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严于律己,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自觉践行师德规范,自重、自律、自省、自强,把良好的师德风尚内化为自觉行动;要建立完善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同事、学生、家长及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针对师德建章立制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学校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常规管理,注重过程管理,依法依章监督;要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尤其是媒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对教师的师德师风随时跟进监督,扬善弃恶;家长、同事、学生要积极关心师德师风建设,参与师德监督。要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创造重师德的良好氛围,充分褒奖师德高尚的教师,向师德失范者说“不”,让少数道德败坏、误人子弟者退出讲台。
注重师德惩治。惩治是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中的重要一环,是与考核环节紧密相扣的,同时,它往往又与表彰奖励联系在一起。因此,要建立严格科学的奖惩制度,在考核基础上,全面实现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办学单位而言,师德建设做得好的,要给予宣传表彰,并作为对其办学水准的重要认定因素,在办学资源的配置上要予以倾斜,同时对领导班子予以充分肯定;对不重视师德建设和校风、师风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在办学评估、考核结果方面充分体现惩治的原则,并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对教师本人而言,师德表现优秀的,要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予以解聘并撤销教师资格,对违法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于社会上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如有偿家教等问题,《规范》作出了禁行性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各地也根据实际,研究出台了贯彻实施《规范》的具体办法,如江苏省制定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自治自律,不收受家长财务,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失德行为的教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解聘或撤销教师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学校及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山东省制定下发《关于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对违反规定的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
综上所述,师德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的核心内容是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惩治的有机结合。值得强调的是,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是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不可或缺的环节。要把关心、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贯穿师德建设的始终,在教师待遇、教师发展、教师健康等方面努力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讲求师德建设工作的实效,使教师减少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教育,增强其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为师德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殷长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巡视员】
责任编辑/苗 培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立教之基,强教之源。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师德水平是影响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因素。加强师德建设,对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全社会形成见贤思齐和崇德向善的文明风尚,对于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长期以来,国家和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教育战线涌现出了孟二冬、殷雪梅、叶志平、石秋杰、孟佩杰以及北川中学抗震救灾群体等一大批可亲可敬、可学可鉴的师德模范。“最美教师”张丽莉在生死关头舍己救人,用无私大爱谱写了一曲生命赞歌,塑造了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诠释了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感动中国,温暖人心。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社会变革转型时期所带来的负面现象不可避免地会对教师产生影响,社会上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等现象不同程度地渗透到教育领域。有些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重智轻德,只重视升学考试成绩,轻视素质教育,忽视师德建设,导致师德师风滑坡。一些教师价值观念发生扭曲,人生观错位,失去崇高理想信念,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急功近利、浮躁虚夸、极端个人主义膨胀;一些教师法律意识淡薄,体罚、侮辱学生;一些教师在课堂上口无遮拦、没有分寸,甚至宣传负面内容,发泄对国家、社会的不满;一些教师弄虚作假,泄题、抄袭,制造假成果;一些教师热衷社会兼职,课外、校外违规补课、讲课;一些教师在关键时刻撇下学生,只顾自己,等等。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因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还教育一片净土,是教育的期盼,更是人民的期盼,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温家宝总理在第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提出:重视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教师要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士有百行,以德为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把坚持德育为先作为战略主题来阐述,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章节中明确提出“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良好学术道德和学术风气,克服学术浮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要深入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就应该创新工作思路,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惩治以及保障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狠抓师德教育。传道、授业、解惑,是教师的天职,要切实加强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及信仰信念教育,引导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在大是大非面前,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要建立师德教育制度,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以及学术规范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特别是要把教师职业道德作为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要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引导教师履行职业道德规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专心教书,潜心育人,以平等态度对待学生、以高尚情操熏陶学生、以人格魅力感染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加强师德宣传。一是师德规范的宣传,要坚持师德宣传的制度化、常态化。要系统宣传、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规划纲要》中有关师德的要求;采取多种方法宣传普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大力宣传关于师德建设的方针政策,要广泛、持久地宣传颁布实施《规范》的重大意义,宣传、学习、贯彻《规范》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规范》、贯彻落实《规范》、争创师德典范的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使广大教师知法明德、守法施德、重德养德。二是要坚持学习、宣传张丽莉等模范教师、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入研究、阐释时代楷模丰富的精神内涵,不断推出一批批教育系统内具有时代意义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引导广大教师坚守高尚师德。
强化师德考核。要健全师德考评制度。无论是对学校还是对教师本人的考核都要坚持师德为先的准则。一是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避免只将升学率、教学成果等作为考核学校办学水平的唯一因素或不可替代的条件。学校是师德建设的主体,教师师德水平的高低,与学校的管理密切相关,加强对学校师德建设行为的考核,是提高师德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师德水平决定办学的方向,决定人才培养的成败,师德建设应该成为学校工作考核最重要的指标。二是把师德建设作为教师自身发展考核的关键指标。要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要建立学生、同事、家长、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机制,把师德考核贯穿教师成长发展的全过程。
完善师德监督。应该强调的是,师德监督首先是自我监督,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贯彻《规范》,以《规范》为标准,对照自己的行为,以师德模范为榜样,一日三省,加强自我监督。教师要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严于律己,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履行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形成良好的道德习惯,自觉践行师德规范,自重、自律、自省、自强,把良好的师德风尚内化为自觉行动;要建立完善政府、学校、社会齐抓共管,同事、学生、家长及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针对师德建章立制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学校要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常规管理,注重过程管理,依法依章监督;要畅通社会监督的渠道,尤其是媒体要发挥自身优势,对教师的师德师风随时跟进监督,扬善弃恶;家长、同事、学生要积极关心师德师风建设,参与师德监督。要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创造重师德的良好氛围,充分褒奖师德高尚的教师,向师德失范者说“不”,让少数道德败坏、误人子弟者退出讲台。
注重师德惩治。惩治是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中的重要一环,是与考核环节紧密相扣的,同时,它往往又与表彰奖励联系在一起。因此,要建立严格科学的奖惩制度,在考核基础上,全面实现师德一票否决制。对办学单位而言,师德建设做得好的,要给予宣传表彰,并作为对其办学水准的重要认定因素,在办学资源的配置上要予以倾斜,同时对领导班子予以充分肯定;对不重视师德建设和校风、师风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在办学评估、考核结果方面充分体现惩治的原则,并追究领导班子的责任。对教师本人而言,师德表现优秀的,要予以重点培养、表彰、奖励;对师德表现不佳的,要及时劝诫、督促整改;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予以解聘并撤销教师资格,对违法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对于社会上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如有偿家教等问题,《规范》作出了禁行性规定:“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各地也根据实际,研究出台了贯彻实施《规范》的具体办法,如江苏省制定下发的《关于切实解决当前师德突出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自治自律,不收受家长财务,不从事有偿家教,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对师德考核不合格或有严重失德行为的教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解聘或撤销教师资格;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存在严重师德问题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学校及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得评先评优。山东省制定下发《关于大力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严禁学校和教师强迫、动员、暗示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参加各种形式的补习班、培训班等,对违反规定的继续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相应处罚。
综上所述,师德建设的长效工作机制的核心内容是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和惩治的有机结合。值得强调的是,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是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不可或缺的环节。要把关心、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贯穿师德建设的始终,在教师待遇、教师发展、教师健康等方面努力为教师办实事、办好事,讲求师德建设工作的实效,使教师减少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教育,增强其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为师德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殷长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巡视员】
责任编辑/苗 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