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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制度的并行运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利率政策在信贷市场的传导效应。存款创新产品作为金融机构填补负债缺口的重要方式,也是衡量金融机构定价能力、抗风险能力的重要标准。本文通过多家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实证研究,探讨了双轨制背景下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影响,结果显示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负面影响较大,相关业务有待规范。在结合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探讨了对应的配套完善措施。
关键词:金融机构;利率并轨;双轨;路径
当前我国存贷款利率管制基本放开,市场利率化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受信贷市场、金融市场分离等因素的影响,央行利率政策传导过程缓慢,难以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出现了利率双轨运行的特征。在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各大金融机构为了填补负债缺口,纷纷推出存款创新金融产品,当前存款创新产品成为衡量金融机构风险创新能力的重要参考之一。本文创新性选择存款创新产品为研究对象,分析金融、信贷市场利率并轨市场化改革路径选择的重要意义。
1. 我国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的特点及影响
1.1 我国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的特点
当前我国利率双轨运行具有如下两方面的特点:首先,现行存、贷款利率以基准利率作为定价基准;其次,金融产品利率以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总体来说信贷、金融市场之间相互分割的现象较为明显[1]。
1.2 我国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
首先,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会引发循环套利等现象,加剧金融体系风险。这种制度的运行会导致金融市场和贷款市场之间形成较大的利差空间,无形中为金融机构资金腾挪创造了便利条件。这种资金循环套利的投机行为很容易导致金融体系风险,不利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其次,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容易导致市场价格扭曲。为了增加资金来源,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会采用发行高收益率理财产品等方式,增加同业负债。在我国现行金融监管政策下,发行理财产品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商业银行希望通过创新存款产品填补其资金缺口。也有部分银行通过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以吸收存款。
第三,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利率政策的传导效果。从运行实践来看,我国金融在整合两条定价管理体系方面存在较大难度,利率政策难以通过金融市场传递至信贷市场。综上可以看出金融、信贷利率双轨运行弊端较多,开展金融、信贷利率双轨利率并轨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2. 利率并轨中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影响
2.1 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界定及发展特征
金融存款创新产品指的是在传统金融存款产品的基础上对其构造要素进行创新,进而形成的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等金融产品,是金融机构创新行为的体现。在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金融机构难以通过理财产品获得存款,因此存款创新产品开始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选择。调查统计显示,我国银行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具有如下几方面的特征。
首先,金融存款创新产品构成要素逐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传统金融存款产品构成要素主要以客户、存款期限、存款利率、提取方式为主,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将更多的要素纳入其中,并进行创新完善。比如将利率要素与综合贡献度、期限等挂钩,将存款利率作为激励因素,变相提高利率水平;对计息方式、付息方式等构成要素进行创新,比如浦发银行等推出的智能通知存款产品,满七天后自动按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一次。也有部分金融机构针对金融存款产品中的某个要素进行了拓展,比如贵阳银行在存款产品中增加了公益性要素,客户存款的利息部分可以直接委托购买可增值的优质农副产品。也有部分银行将存款产品中的多个构成要素进行重新整合。比如部分银行为满足客户的需求,推出了特色存单产品,将服务对象、存期、计息方式等要素进行重新整合,为客户送礼、收藏等需求打造个性化定制存单。
其次,注重特色金融服务,注重金融存款产品的拓展外延。部分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常规存款等服务之外,纷纷推出了定制化的金融特色服务,比如预约转账、代缴代扣等等,极大的满足了客户的需求。也有部分金融机构将理财、投资等金融服务内容内置于产品中,积极推出“存款+”系列金融产品,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工商银行的“薪金溢1号”金融产品、招商银行的“朝朝赢”金融产品。此外也有部分金融机构有针对性的推出了旅游、航空、餐饮等多项非银行业务,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江苏银行联手中国联通推出了“沃联赢”业务,利用个人等额存款作为担保优惠购买智能手机。
2.2 双轨制背景下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下文从正面影响、负面影响两个角度对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影响进行详细阐述[2]。
首先,在正面影响方面。其一,在双轨制背景下,金融存款创新产品的推出可以一定程度上夯实了利率市場化的基础。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对其构成要素的拓展创新,能够为金融机构整合两套利率定价体系提供市场化平台。其二,金融存款创新产品有助于我国完善基准利率体系。众所周知,存款创新产品具有市场化特征,可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程度,为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调控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其三,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对于提升存款利率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一般来说存款创新产品利率较高,因此金融机构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来源会更加重视存款利率风险管理,在综合考虑自身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不断完善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自身的抗风险水平。
其次,在负面影响方面。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其一,金融存款创新产品绕开自律机制约束。根据规定,金融机构推出的各类存款其利率定价需要符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但是当前的存款创新产品已经绕开了自律机制的约束。其二,金融存款创新产品有违反存款计结息规则的嫌疑。其三,部分金融存款创新产品过度营销现象加剧。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获取资金收入,一些金融机构过度宣传营销,在强调金融产品优势的同时,没有将金融产品的投资风险如实告知金融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 2.3 利率并轨的国际经验和启示
上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德国在国内宏观环境较为稳定、混业经营金融市场较成熟的情况下,通过建立标准化的利率走廊等多种政策,耗时11年平稳实现了利率并轨改革。上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美国受石油危机影响,经济发展滞缓、国内通货膨胀现严重,在此背景下美国政府通过借入准备金、善和强化金融监管公开市场等多项操作,耗时16年成功实现了利率并轨改革。韩国政府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在第一次利率市场改革的基础上开启了第二次改革,耗时17年艰难完成利率并轨改革。上世纪九十年代,俄罗斯政府在国内经济恶化、财政赤字严重、经济金融体系缺乏活力的背景下通过实施信贷分配限额制、建立同业拆借利率—再贷款利率—拍卖利率等方式进行金融、利率市场化改革,从1992年开始全面放开商业银行利率,到1995年确定再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地位,俄罗斯的利率并轨共历时三年,但总体来说俄罗斯的利率并轨不完全成功[3]。
从德国、美国、韩国等国家的利率并轨改革经验可以看出,金融、信贷市场利率并轨改革离不开良好的宏观环境基础。对于我国来说,自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势头平稳,加之我国政府金融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总体来说我国已经具备了利率并轨改革的基础。再者,国外改革经验显示,适度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创新,有助于提升应对市场化挑战的能力。此外,在改革过程中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我国已经建立并完善了存款保险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系列保障制度,对于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有着积极的作用。
3. 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角度下推进我国利率并轨的路径选择
结合我国实际发展情况,在参考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可以选择“降轨——顺轨——并轨”路径推进我国金融、信贷利率并轨改革。
首先,适当降低金融市场利率水平。该步可作为我国利率并轨改革的第一步——“降轨”。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应逐步取消存贷款基准利率,通过构建金融市场政策利率实现货币政策传导。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政策利率多次上调,但实际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基于此可以采用采用增加金融市场流动性等手段逐步引导金融市场利率向存贷款利率水平靠拢,压缩金融市场、贷款市场的套利空间。
其次,全面优化利率传导机制。该步可作为我国利率并轨改革的第二步——“顺轨”。在适当降低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的基础上,对内理顺各类市场定价体系,包括完善货币市场利率、完善国债市场利率形成机制、完善基准利率体系。从对外的角度来看,继续深化金融对外开放政策,优化利率信号的传导链条。
第三,政策利率取代存贷款基准利率。该步可作为我国利率并轨改革的第三步——“并轨”,充分利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约束作用,增加存贷款利率与金融市场利率二者之间的粘性,引导金融机构分层定价,最终通过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弹性等操作,实现信贷市场、金融市场利率的并轨。
4.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角度下完善我国利率并轨的配套措施
为更好的促进我国利率并轨改革,下文基于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角度探讨了几点完善配套措施。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适时适度修改《储蓄管理条例》、《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逐步引导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规范化、合理化发展;其次,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提升贷款市场、金融市场两个市场基础利率之间的黏性,充分发挥行业自律
联动作用,避免非理性定价等负面现象的出现;第三,根据金融监管相关规定,不断提升金融风险控制水平,切實防范利率并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第四,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利率并轨,应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打破软约束等非金融市场化行为,为利率并轨以及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条件。
参考文献:
[1] 连平.利率并轨的实质是取消存贷款基准利率[J].产权导刊,2019(4):53-53.
[2] 连飞.双支柱框架下利率"两轨合一轨"与宏观金融政策调控——基于动态随机一般均衡分析[J].财贸研究,2019(7):1-14.
[3] 冯娟娟,唐晓婕,张艺凡.利率并轨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现代金融,2019(5):27-29.
[4] 王灿华.利率并轨趋势下商业银行与上市公司业务合作创新[J].债券,2018,000(011):72-76.
关键词:金融机构;利率并轨;双轨;路径
当前我国存贷款利率管制基本放开,市场利率化改革取得显著进展。受信贷市场、金融市场分离等因素的影响,央行利率政策传导过程缓慢,难以取得较好的应用效果,出现了利率双轨运行的特征。在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各大金融机构为了填补负债缺口,纷纷推出存款创新金融产品,当前存款创新产品成为衡量金融机构风险创新能力的重要参考之一。本文创新性选择存款创新产品为研究对象,分析金融、信贷市场利率并轨市场化改革路径选择的重要意义。
1. 我国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的特点及影响
1.1 我国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的特点
当前我国利率双轨运行具有如下两方面的特点:首先,现行存、贷款利率以基准利率作为定价基准;其次,金融产品利率以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为定价基准。总体来说信贷、金融市场之间相互分割的现象较为明显[1]。
1.2 我国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对货币政策传导的影响
首先,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会引发循环套利等现象,加剧金融体系风险。这种制度的运行会导致金融市场和贷款市场之间形成较大的利差空间,无形中为金融机构资金腾挪创造了便利条件。这种资金循环套利的投机行为很容易导致金融体系风险,不利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
其次,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容易导致市场价格扭曲。为了增加资金来源,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会采用发行高收益率理财产品等方式,增加同业负债。在我国现行金融监管政策下,发行理财产品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商业银行希望通过创新存款产品填补其资金缺口。也有部分银行通过变相提高存款利率以吸收存款。
第三,金融市场、信贷市场利率双轨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利率政策的传导效果。从运行实践来看,我国金融在整合两条定价管理体系方面存在较大难度,利率政策难以通过金融市场传递至信贷市场。综上可以看出金融、信贷利率双轨运行弊端较多,开展金融、信贷利率双轨利率并轨改革已经迫在眉睫。
2. 利率并轨中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影响
2.1 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界定及发展特征
金融存款创新产品指的是在传统金融存款产品的基础上对其构造要素进行创新,进而形成的结构性存款、智能存款等金融产品,是金融机构创新行为的体现。在金融监管趋严的背景下,金融机构难以通过理财产品获得存款,因此存款创新产品开始成为金融机构的重要选择。调查统计显示,我国银行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具有如下几方面的特征。
首先,金融存款创新产品构成要素逐渐向多元化方向发展。传统金融存款产品构成要素主要以客户、存款期限、存款利率、提取方式为主,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将更多的要素纳入其中,并进行创新完善。比如将利率要素与综合贡献度、期限等挂钩,将存款利率作为激励因素,变相提高利率水平;对计息方式、付息方式等构成要素进行创新,比如浦发银行等推出的智能通知存款产品,满七天后自动按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一次。也有部分金融机构针对金融存款产品中的某个要素进行了拓展,比如贵阳银行在存款产品中增加了公益性要素,客户存款的利息部分可以直接委托购买可增值的优质农副产品。也有部分银行将存款产品中的多个构成要素进行重新整合。比如部分银行为满足客户的需求,推出了特色存单产品,将服务对象、存期、计息方式等要素进行重新整合,为客户送礼、收藏等需求打造个性化定制存单。
其次,注重特色金融服务,注重金融存款产品的拓展外延。部分金融机构在为客户提供常规存款等服务之外,纷纷推出了定制化的金融特色服务,比如预约转账、代缴代扣等等,极大的满足了客户的需求。也有部分金融机构将理财、投资等金融服务内容内置于产品中,积极推出“存款+”系列金融产品,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工商银行的“薪金溢1号”金融产品、招商银行的“朝朝赢”金融产品。此外也有部分金融机构有针对性的推出了旅游、航空、餐饮等多项非银行业务,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江苏银行联手中国联通推出了“沃联赢”业务,利用个人等额存款作为担保优惠购买智能手机。
2.2 双轨制背景下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影响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下文从正面影响、负面影响两个角度对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影响进行详细阐述[2]。
首先,在正面影响方面。其一,在双轨制背景下,金融存款创新产品的推出可以一定程度上夯实了利率市場化的基础。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对其构成要素的拓展创新,能够为金融机构整合两套利率定价体系提供市场化平台。其二,金融存款创新产品有助于我国完善基准利率体系。众所周知,存款创新产品具有市场化特征,可以反映市场资金供求程度,为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调控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其三,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对于提升存款利率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一般来说存款创新产品利率较高,因此金融机构为了获取更多的资金来源会更加重视存款利率风险管理,在综合考虑自身承受能力的情况下不断完善风险管控能力,提升自身的抗风险水平。
其次,在负面影响方面。金融存款创新产品对我国利率市场化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其一,金融存款创新产品绕开自律机制约束。根据规定,金融机构推出的各类存款其利率定价需要符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但是当前的存款创新产品已经绕开了自律机制的约束。其二,金融存款创新产品有违反存款计结息规则的嫌疑。其三,部分金融存款创新产品过度营销现象加剧。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为了获取资金收入,一些金融机构过度宣传营销,在强调金融产品优势的同时,没有将金融产品的投资风险如实告知金融消费者,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金融消费者权益。 2.3 利率并轨的国际经验和启示
上世纪六十至七十年代,德国在国内宏观环境较为稳定、混业经营金融市场较成熟的情况下,通过建立标准化的利率走廊等多种政策,耗时11年平稳实现了利率并轨改革。上世纪七十至八十年代,美国受石油危机影响,经济发展滞缓、国内通货膨胀现严重,在此背景下美国政府通过借入准备金、善和强化金融监管公开市场等多项操作,耗时16年成功实现了利率并轨改革。韩国政府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在第一次利率市场改革的基础上开启了第二次改革,耗时17年艰难完成利率并轨改革。上世纪九十年代,俄罗斯政府在国内经济恶化、财政赤字严重、经济金融体系缺乏活力的背景下通过实施信贷分配限额制、建立同业拆借利率—再贷款利率—拍卖利率等方式进行金融、利率市场化改革,从1992年开始全面放开商业银行利率,到1995年确定再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地位,俄罗斯的利率并轨共历时三年,但总体来说俄罗斯的利率并轨不完全成功[3]。
从德国、美国、韩国等国家的利率并轨改革经验可以看出,金融、信贷市场利率并轨改革离不开良好的宏观环境基础。对于我国来说,自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增长势头平稳,加之我国政府金融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总体来说我国已经具备了利率并轨改革的基础。再者,国外改革经验显示,适度鼓励金融机构进行创新,有助于提升应对市场化挑战的能力。此外,在改革过程中注意防范潜在的风险。我国已经建立并完善了存款保险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系列保障制度,对于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有着积极的作用。
3. 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角度下推进我国利率并轨的路径选择
结合我国实际发展情况,在参考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可以选择“降轨——顺轨——并轨”路径推进我国金融、信贷利率并轨改革。
首先,适当降低金融市场利率水平。该步可作为我国利率并轨改革的第一步——“降轨”。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应逐步取消存贷款基准利率,通过构建金融市场政策利率实现货币政策传导。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政策利率多次上调,但实际利率处于较低水平,基于此可以采用采用增加金融市场流动性等手段逐步引导金融市场利率向存贷款利率水平靠拢,压缩金融市场、贷款市场的套利空间。
其次,全面优化利率传导机制。该步可作为我国利率并轨改革的第二步——“顺轨”。在适当降低金融市场利率水平的基础上,对内理顺各类市场定价体系,包括完善货币市场利率、完善国债市场利率形成机制、完善基准利率体系。从对外的角度来看,继续深化金融对外开放政策,优化利率信号的传导链条。
第三,政策利率取代存贷款基准利率。该步可作为我国利率并轨改革的第三步——“并轨”,充分利用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约束作用,增加存贷款利率与金融市场利率二者之间的粘性,引导金融机构分层定价,最终通过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弹性等操作,实现信贷市场、金融市场利率的并轨。
4.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角度下完善我国利率并轨的配套措施
为更好的促进我国利率并轨改革,下文基于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角度探讨了几点完善配套措施。首先,从法律层面来看,适时适度修改《储蓄管理条例》、《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逐步引导金融机构存款创新产品的规范化、合理化发展;其次,提高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提升贷款市场、金融市场两个市场基础利率之间的黏性,充分发挥行业自律
联动作用,避免非理性定价等负面现象的出现;第三,根据金融监管相关规定,不断提升金融风险控制水平,切實防范利率并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第四,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利率并轨,应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打破软约束等非金融市场化行为,为利率并轨以及金融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条件。
参考文献:
[1] 连平.利率并轨的实质是取消存贷款基准利率[J].产权导刊,2019(4):53-53.
[2] 连飞.双支柱框架下利率"两轨合一轨"与宏观金融政策调控——基于动态随机一般均衡分析[J].财贸研究,2019(7):1-14.
[3] 冯娟娟,唐晓婕,张艺凡.利率并轨的国际经验与启示[J].现代金融,2019(5):27-29.
[4] 王灿华.利率并轨趋势下商业银行与上市公司业务合作创新[J].债券,2018,000(011):7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