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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巡视员杨先静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杨先静滥用职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18.9亿余元;先后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654万余元、港币30万元、美元2000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人民币30万元。而这些贪腐行径,大部分集中在杨先静即将退休和退休之后的较短时间内,通过打“时间差”等方式实现。
滥用职权造成损失18.9亿元
履历显示,杨先静于2000年3月任安徽省国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5年任巡视员,2011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
由于长期在地矿、国土部门工作,具体分管矿政管理业务长达十年之久,他对于职权范围内各种生财门径了然于心,却基本上不曾涉足。这种情形在他离岗前几年却悄然发生了变化。
2005年1月,杨先静如愿升任正厅级干部,思想防线却在此时渐渐打开了缺口,开始考虑起自己退休后的“后路”问题。为了谋求日后获得丰厚的利益回报,杨先静对职权的滥用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2007年3月,安徽省霍邱县某矿产品经贸有限公司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公司环山铁矿探矿权办理探转采后余下部分缩小勘察范围,并变更项目名称等。
该公司董事长吉某找到杨先静,请其提供帮助。在明知该申请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杨先静仍答应帮忙,还出主意让吉某先找矿管处,由矿管处提出意见后再由自己予以支持。
当年4月,在探矿权、采矿权申请项目会审时,杨先静违规决定同意变更缩小勘察范围并办理延续登记,并于同日签发同意意见,颁发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2010年5月,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将尚未挂牌出让的某铁矿配置给吉某的公司。省政府批复“以市场化运作”。期间,吉某再次找到杨先静请求帮助。
次年9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对该铁矿勘探探矿权挂牌出让。在签发文件时,杨先静擅自更改厅长办公会决定,更改出让条件。而为吉某公司“量身定做”的挂牌方式,一经公告即遭到舆论质疑。为此,省国土资源厅很快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暂停挂牌出让。请示报告在报至杨先静处签发核稿时,他再次擅自更改会议决定,在意见中增加符合吉某公司愿望的内容。当年12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再次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只有吉某公司一家符合条件报名参与竞买。
围绕吉某公司的请托,杨先静的数次职权滥用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导致国家财产损失共计18.9亿余元。
“我就是再多要个1000万他也会给”
杨先静之所以铤而走险,屡屡不遗余力地为吉某“服务”,根源绕不开一个“利”字。
早在2003年,杨先静就与吉某相识。一次饭后,吉某送给杨先静人民币1万元,他客气一下就收下了。此后,杨先静的女儿出国留学,吉某赶到上海送行,并送上5000美元,但杨先静仅从中拿了2000美元,剩余的当场退还。2010年,杨先静到北京帮吉某协调公司事情,吉某到其房间送上4000元人民币,说是打麻将赢的,杨先静予以收受。
这些只算是“小打小闹”、“零敲碎取”,杨先静此后的胃口变得巨大。原来,2010年前后,一个朋友对他说,收别人钱又不犯法的最好方法是:先打借条约好还款日期和利息,然后再收别人钱,这样即使查出来都不违法。因而,杨先静的胆子大了起来。
2011年底,退休后的杨先静找到吉某,打算收回此前“付出”的“回报”。一见面,杨先静就跟吉某说:“我想跟你借点钱搞投资。”吉某问道:“投什么项目?”杨先静简单说了项目情况,并说要1000万元。不出所料,吉某爽快答应。
杨先静提出打个借条,吉某说我们之间这么好的关系还要打什么借条啊。杨先静坚持打借条,意图逃避以后的调查。随后,杨先静联系朋友李某,详谈了借款期限、如何付息等具体事宜。李某根据与杨先静商谈的内容打了一张借条,上面附有自己公司的银行账号。一周后,吉某公司的1000万元如期到账。
利用类似的手段,杨先静还收受或索取了另外17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650多万元、港币30万元。
其中,他接受马鞍山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铁矿缓缴矿权价款、办理采矿权证、扩界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于退休后的2012年4月和5月,先后两次收受、索取人民币380万元。
2010年下半年,杨先静接受凤阳某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某的请托,为该公司申报的石英矿资源整合方案获得审批提供帮助,并在2010年至2012年间,先后四次收受、索取人民币共计102万余元。
此外,杨先静接受某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肖某的请托,为该公司项目审批提供帮助,收受港币30万元。
发挥“余热”再次斩获30万元
退休后的杨先静仍念念不忘通过此前的影响力向原来的下属打招呼,从而帮助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此索取或收受财物。
2012年1月,唐某委托朋友找人办理建设用地审批业务,最终与杨先静取得了联系。当年下半年,杨先静向曾经的一个老下级打招呼,请求予以支持办理。考虑到杨先静曾经是副厅长,虽然退休了但在国土资源厅仍有很深的影响力,这位下级违规审批材料,使得唐某的土地顺利通过建设用地审批。
如此顺利拿到用地指标批文,让唐某喜出望外。他深知,在省国土资源厅对用地指标管理比较严格的情况下,如若不是杨先静的关照,按正常程序两三年都不一定拿到指标。于是,他准备了30万元,存入一张银行卡,托人送给了杨先静。
杨先静推辞一番后说:这张卡我暂时不能收,现在风声紧,就先放在你那里保管,等过一段时间再转交给朋友刘某,算是我送给她的。
虽然短期内一下子聚敛了巨额财富,但曾经的手下、矿管处原处长孔某2012年7月的“出事”,让杨先静的如意算盘一下子被击得粉碎。因为担心受到牵连,杨先静颇为迅速地将所收受的1500万元及价值12.65万元的“劳力士”女士手表一块,退还给了有关行贿人。
2013年3月,安徽省纪委对杨先静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核查。同年7月,安徽省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对杨先静予以立案侦查。杨先静的敛财“疯狂”最终走到了尽头。
2014年4月16日,在一审法庭上,杨先静痛哭流涕,称自己在临退休时没有把握住手中职权,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身败名裂,带给家人无尽的伤害。
此时,他才深刻认识到:“在逐利的商人眼里,一座矿山就是一座金山。他们处心积虑和你结识,变换花样给你送礼,不是感情有多好,而是看中你掌握权力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这就昭示一个道理:在涉及矿产开发、项目审批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正本清源,加强从业人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行政流程和权力监督,堵上“地下腐败黑洞”,不给“制定规则的人破坏规则,实施规则的人滥用规则”任何可乘之机,切实预防腐败的发生。
说到自己的敛财行为,杨先静将受贿动机概括为12个字:“心理失衡,私欲膨胀,未守晚节”。这同样给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一个深刻警示:在廉洁从政上,难在坚持到底,贵在坚持到底,“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抓紧机会“捞实惠”等错误念头,无疑是自掘坟墓、走向毁灭;越临近退休,越要保持平常心态,把稳人生航向,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到善始善终。“慎终”才能善终!
(责任编辑:张少义)
检察机关指控杨先静滥用职权导致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18.9亿余元;先后收受或索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654万余元、港币30万元、美元2000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人民币30万元。而这些贪腐行径,大部分集中在杨先静即将退休和退休之后的较短时间内,通过打“时间差”等方式实现。
滥用职权造成损失18.9亿元
履历显示,杨先静于2000年3月任安徽省国土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05年任巡视员,2011年12月办理退休手续。
由于长期在地矿、国土部门工作,具体分管矿政管理业务长达十年之久,他对于职权范围内各种生财门径了然于心,却基本上不曾涉足。这种情形在他离岗前几年却悄然发生了变化。
2005年1月,杨先静如愿升任正厅级干部,思想防线却在此时渐渐打开了缺口,开始考虑起自己退休后的“后路”问题。为了谋求日后获得丰厚的利益回报,杨先静对职权的滥用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2007年3月,安徽省霍邱县某矿产品经贸有限公司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申请,要求对该公司环山铁矿探矿权办理探转采后余下部分缩小勘察范围,并变更项目名称等。
该公司董事长吉某找到杨先静,请其提供帮助。在明知该申请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杨先静仍答应帮忙,还出主意让吉某先找矿管处,由矿管处提出意见后再由自己予以支持。
当年4月,在探矿权、采矿权申请项目会审时,杨先静违规决定同意变更缩小勘察范围并办理延续登记,并于同日签发同意意见,颁发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2010年5月,安徽省六安市政府向省政府报告,请求将尚未挂牌出让的某铁矿配置给吉某的公司。省政府批复“以市场化运作”。期间,吉某再次找到杨先静请求帮助。
次年9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对该铁矿勘探探矿权挂牌出让。在签发文件时,杨先静擅自更改厅长办公会决定,更改出让条件。而为吉某公司“量身定做”的挂牌方式,一经公告即遭到舆论质疑。为此,省国土资源厅很快召开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暂停挂牌出让。请示报告在报至杨先静处签发核稿时,他再次擅自更改会议决定,在意见中增加符合吉某公司愿望的内容。当年12月,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再次发布挂牌出让公告,只有吉某公司一家符合条件报名参与竞买。
围绕吉某公司的请托,杨先静的数次职权滥用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导致国家财产损失共计18.9亿余元。
“我就是再多要个1000万他也会给”
杨先静之所以铤而走险,屡屡不遗余力地为吉某“服务”,根源绕不开一个“利”字。
早在2003年,杨先静就与吉某相识。一次饭后,吉某送给杨先静人民币1万元,他客气一下就收下了。此后,杨先静的女儿出国留学,吉某赶到上海送行,并送上5000美元,但杨先静仅从中拿了2000美元,剩余的当场退还。2010年,杨先静到北京帮吉某协调公司事情,吉某到其房间送上4000元人民币,说是打麻将赢的,杨先静予以收受。
这些只算是“小打小闹”、“零敲碎取”,杨先静此后的胃口变得巨大。原来,2010年前后,一个朋友对他说,收别人钱又不犯法的最好方法是:先打借条约好还款日期和利息,然后再收别人钱,这样即使查出来都不违法。因而,杨先静的胆子大了起来。
2011年底,退休后的杨先静找到吉某,打算收回此前“付出”的“回报”。一见面,杨先静就跟吉某说:“我想跟你借点钱搞投资。”吉某问道:“投什么项目?”杨先静简单说了项目情况,并说要1000万元。不出所料,吉某爽快答应。
杨先静提出打个借条,吉某说我们之间这么好的关系还要打什么借条啊。杨先静坚持打借条,意图逃避以后的调查。随后,杨先静联系朋友李某,详谈了借款期限、如何付息等具体事宜。李某根据与杨先静商谈的内容打了一张借条,上面附有自己公司的银行账号。一周后,吉某公司的1000万元如期到账。
利用类似的手段,杨先静还收受或索取了另外17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650多万元、港币30万元。
其中,他接受马鞍山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鲁某的请托,为该公司在铁矿缓缴矿权价款、办理采矿权证、扩界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于退休后的2012年4月和5月,先后两次收受、索取人民币380万元。
2010年下半年,杨先静接受凤阳某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杜某的请托,为该公司申报的石英矿资源整合方案获得审批提供帮助,并在2010年至2012年间,先后四次收受、索取人民币共计102万余元。
此外,杨先静接受某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肖某的请托,为该公司项目审批提供帮助,收受港币30万元。
发挥“余热”再次斩获30万元
退休后的杨先静仍念念不忘通过此前的影响力向原来的下属打招呼,从而帮助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此索取或收受财物。
2012年1月,唐某委托朋友找人办理建设用地审批业务,最终与杨先静取得了联系。当年下半年,杨先静向曾经的一个老下级打招呼,请求予以支持办理。考虑到杨先静曾经是副厅长,虽然退休了但在国土资源厅仍有很深的影响力,这位下级违规审批材料,使得唐某的土地顺利通过建设用地审批。
如此顺利拿到用地指标批文,让唐某喜出望外。他深知,在省国土资源厅对用地指标管理比较严格的情况下,如若不是杨先静的关照,按正常程序两三年都不一定拿到指标。于是,他准备了30万元,存入一张银行卡,托人送给了杨先静。
杨先静推辞一番后说:这张卡我暂时不能收,现在风声紧,就先放在你那里保管,等过一段时间再转交给朋友刘某,算是我送给她的。
虽然短期内一下子聚敛了巨额财富,但曾经的手下、矿管处原处长孔某2012年7月的“出事”,让杨先静的如意算盘一下子被击得粉碎。因为担心受到牵连,杨先静颇为迅速地将所收受的1500万元及价值12.65万元的“劳力士”女士手表一块,退还给了有关行贿人。
2013年3月,安徽省纪委对杨先静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核查。同年7月,安徽省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对杨先静予以立案侦查。杨先静的敛财“疯狂”最终走到了尽头。
2014年4月16日,在一审法庭上,杨先静痛哭流涕,称自己在临退休时没有把握住手中职权,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而且身败名裂,带给家人无尽的伤害。
此时,他才深刻认识到:“在逐利的商人眼里,一座矿山就是一座金山。他们处心积虑和你结识,变换花样给你送礼,不是感情有多好,而是看中你掌握权力可能带来的巨大利益。”这就昭示一个道理:在涉及矿产开发、项目审批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正本清源,加强从业人员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完善行政流程和权力监督,堵上“地下腐败黑洞”,不给“制定规则的人破坏规则,实施规则的人滥用规则”任何可乘之机,切实预防腐败的发生。
说到自己的敛财行为,杨先静将受贿动机概括为12个字:“心理失衡,私欲膨胀,未守晚节”。这同样给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一个深刻警示:在廉洁从政上,难在坚持到底,贵在坚持到底,“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抓紧机会“捞实惠”等错误念头,无疑是自掘坟墓、走向毁灭;越临近退休,越要保持平常心态,把稳人生航向,站好最后一班岗,做到善始善终。“慎终”才能善终!
(责任编辑:张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