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21年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草案保持审计基本制度不变,在宪法和法律框架下扩展审计范围,增加了对除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外的其他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公共资金和地方银行等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强化审计监督手段,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和公信力。继1994年8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同时废止1988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时隔27年审计法再次迎来全新的修订版。随着审计法修订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审计法规在制度内容上不断完善化发展,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加科学规范的法律规范指导,推动审计工作专业化建设与发展。
审计法修正完善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审计法的修订并不是临时起意,也不是空穴来风,它是党和国家谨慎思考之后作出相应的决定。党和国家立足新时期审计工作发展需要,围绕审计法规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时代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等诸多因素,通过综合考量,理性分析,对审计法规作出规范的修订工作,由此可见,审计法修正完善应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2.坚持法治引领原则
审计法的修改与完善也要坚持法治引领原则,作为审计方面的专业法规内容,要树立应有的法律法规威严性,在补充和完善的内容项目上要规范化表达、明确表述,在内容原则上不能违背宪法规定,切实发挥审计法对审计工作开展所起到的规范引导作用。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审计法的修正完善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负责审计法修订工作的有关部门,需要结合新时期审计工作发展需要,对审计实际发展要求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站在工作实践需求的反作用影响力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对审计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调整,提升审计工作可执行性,有助于审计工作监督管理作用的切实发挥。
審计法修正完善与审计专业化建设的联系
审计法规为审计工作的实施提供重要的制度规范保障,一旦审计法规出现重新修订工作,那么审计实践工作就需要对新审计法进行深入研究,关注新法规项目内容所做出的相应改变,并根据新的审计法规内容要求,对审计实践工作的实施进行适当调整。由此可见,审计法规对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引导和规范作用,是审计工作深远推进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而审计工作实践需要为审计法的补充和完善提供重要的经验需求参考。当审计法作出相应的修正和完善之后,审计实践工作也需要根据法规内容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改变。因为国家对审计法进行修订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在内容补充完善上需要集思广益,科学性较高,能够给予审计工作质量水平的提升以积极动力支持。
审计法修正完善对审计专业化建设的影响
1.增强审计独立性,重视全过程监督
修改、完善审计法是审计工作不断发展与完善的重要标志和根本保证,更是党和国家领导对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的体现。这对于促进审计尽职履责、增强审计职能、提升审计权威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审计工作的提升发展离不开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因为审计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监督和审查是其工作的核心内容,确保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有助于降低审计工作所受的外在干扰性因素的影响。在审计法修正完善之后,对于审计独立性进行了强调重申,并将审计工作的开展建立在审计部门独立的基础上。除此之外,根据现阶段工作需求,为了推动审计工作监督的全面覆盖,审计工作需要由结果控制逐步向过程控制转变,审计工作这种积极的转变,使得审计监管覆盖范围有效拓展提升,从而增加审计工作所涉及的内容,接受更多工作实践的锻炼,丰富审计工作经验,为审计专业化建设奠定工作经验基础。
2.增强审计人员素质,顺应新发展理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第五十三条规定内容来看,审计机关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或者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同时还需要协助相关审计规范制度的完善和建立,这项内容对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新要求,为了顺应新时期审计发展新理念,审计工作人员需要深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扩充自身知识范围覆盖面积,从而为被审计单位或者人员提供相对科学专业的改进提升建议。由此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对审计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强化提升业务素养能力,而审计工作人员作为审计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其自身业务素质能力的提升,对于审计工作的专业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3.激发各类审计效用,促成监督审计合力
审计工作要想切实发挥自身应有的监督审核效用,要积极开展内外联动审计工作。审计法修正补充之后,对内部审计以及社会审计等各类审计工作的职责权限作出了细致而明确化的规定,这有助于激发各类审计工作自身应有的效用,通过内外审计结合,并充分发挥社会上提供中介审计服务一方的专业审计作用,促使审计监督效力汇集到一起,促成监督审计合力发展。从当前审计工作实施情况来看,审计工作联动效应较差,而新审计法的出台则为审计工作联动效应的提升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内容保障。通过联合审计工作的实施,有助于不同类型审计工作之间相互取长补短,促使审计工作质量水平的提升,而优质的审计工作则对业务专业能力要求较高,最终推动审计工作不断向着专业方向建设发展。
4.法律规范内容与时俱进,促使审计优化提升
审计法规进行修正和完善是对以往旧的法规内容的优化更新,能够及时改正原有法规制度内容中的缺陷之处,结合新时期审计工作发展现实需要,补充新的审计法规内容项目,对于其中规定进行细化与明确,提升了审计法的客观科学性,同时也推动审计相关法律规范内容与时俱进,紧跟新时期社会各方面对审计工作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有助于审计法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规范依据。在积极而有效的法规制度的规范引导下,审计工作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会树立更加明确的发展方向,进而向着目标发展方向前进,促使审计工作项目内容优化提升,促使审计工作不断向着专业化方向深入推进发展。
审计法在经历了相应的修正完善之后,在法规内容上发生了一定的积极改变,并对过程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了财务和会计资料的作用,同时也鼓励各类审计工作多行并举,提升监督审计合力。修订完善后的审计法有助于审计取证工作水平的提升,提升审计监督管理的全面覆盖力度,有助于审计工作的优化提升。而且,审计法修订工作的实施也表明了国家对审计工作的重视态度,在国家重视与支持以及法律规范内容的引导下,有利于提升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发展,推进审计专业化建设发展。(作者单位:上蔡县审计局)
审计法修正完善应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审计法的修订并不是临时起意,也不是空穴来风,它是党和国家谨慎思考之后作出相应的决定。党和国家立足新时期审计工作发展需要,围绕审计法规中所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归纳总结,并结合时代发展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等诸多因素,通过综合考量,理性分析,对审计法规作出规范的修订工作,由此可见,审计法修正完善应坚持党的领导原则。
2.坚持法治引领原则
审计法的修改与完善也要坚持法治引领原则,作为审计方面的专业法规内容,要树立应有的法律法规威严性,在补充和完善的内容项目上要规范化表达、明确表述,在内容原则上不能违背宪法规定,切实发挥审计法对审计工作开展所起到的规范引导作用。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审计法的修正完善也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负责审计法修订工作的有关部门,需要结合新时期审计工作发展需要,对审计实际发展要求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站在工作实践需求的反作用影响力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对审计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调整,提升审计工作可执行性,有助于审计工作监督管理作用的切实发挥。
審计法修正完善与审计专业化建设的联系
审计法规为审计工作的实施提供重要的制度规范保障,一旦审计法规出现重新修订工作,那么审计实践工作就需要对新审计法进行深入研究,关注新法规项目内容所做出的相应改变,并根据新的审计法规内容要求,对审计实践工作的实施进行适当调整。由此可见,审计法规对审计工作的开展具有引导和规范作用,是审计工作深远推进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而审计工作实践需要为审计法的补充和完善提供重要的经验需求参考。当审计法作出相应的修正和完善之后,审计实践工作也需要根据法规内容的调整作出相应的改变。因为国家对审计法进行修订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在内容补充完善上需要集思广益,科学性较高,能够给予审计工作质量水平的提升以积极动力支持。
审计法修正完善对审计专业化建设的影响
1.增强审计独立性,重视全过程监督
修改、完善审计法是审计工作不断发展与完善的重要标志和根本保证,更是党和国家领导对审计工作越来越重视的体现。这对于促进审计尽职履责、增强审计职能、提升审计权威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审计工作的提升发展离不开审计部门的独立性,因为审计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监督和审查是其工作的核心内容,确保审计部门的独立性,有助于降低审计工作所受的外在干扰性因素的影响。在审计法修正完善之后,对于审计独立性进行了强调重申,并将审计工作的开展建立在审计部门独立的基础上。除此之外,根据现阶段工作需求,为了推动审计工作监督的全面覆盖,审计工作需要由结果控制逐步向过程控制转变,审计工作这种积极的转变,使得审计监管覆盖范围有效拓展提升,从而增加审计工作所涉及的内容,接受更多工作实践的锻炼,丰富审计工作经验,为审计专业化建设奠定工作经验基础。
2.增强审计人员素质,顺应新发展理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第五十三条规定内容来看,审计机关需要对被审计单位或者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给予指导和监督,同时还需要协助相关审计规范制度的完善和建立,这项内容对审计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新要求,为了顺应新时期审计发展新理念,审计工作人员需要深化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扩充自身知识范围覆盖面积,从而为被审计单位或者人员提供相对科学专业的改进提升建议。由此可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修正草案)》对审计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督促相关工作人员强化提升业务素养能力,而审计工作人员作为审计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其自身业务素质能力的提升,对于审计工作的专业化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3.激发各类审计效用,促成监督审计合力
审计工作要想切实发挥自身应有的监督审核效用,要积极开展内外联动审计工作。审计法修正补充之后,对内部审计以及社会审计等各类审计工作的职责权限作出了细致而明确化的规定,这有助于激发各类审计工作自身应有的效用,通过内外审计结合,并充分发挥社会上提供中介审计服务一方的专业审计作用,促使审计监督效力汇集到一起,促成监督审计合力发展。从当前审计工作实施情况来看,审计工作联动效应较差,而新审计法的出台则为审计工作联动效应的提升提供了重要的制度内容保障。通过联合审计工作的实施,有助于不同类型审计工作之间相互取长补短,促使审计工作质量水平的提升,而优质的审计工作则对业务专业能力要求较高,最终推动审计工作不断向着专业方向建设发展。
4.法律规范内容与时俱进,促使审计优化提升
审计法规进行修正和完善是对以往旧的法规内容的优化更新,能够及时改正原有法规制度内容中的缺陷之处,结合新时期审计工作发展现实需要,补充新的审计法规内容项目,对于其中规定进行细化与明确,提升了审计法的客观科学性,同时也推动审计相关法律规范内容与时俱进,紧跟新时期社会各方面对审计工作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有助于审计法为审计工作的开展提供更加科学合理的法律规范依据。在积极而有效的法规制度的规范引导下,审计工作在未来发展过程中将会树立更加明确的发展方向,进而向着目标发展方向前进,促使审计工作项目内容优化提升,促使审计工作不断向着专业化方向深入推进发展。
审计法在经历了相应的修正完善之后,在法规内容上发生了一定的积极改变,并对过程审计工作的开展进行了明确规定,强化了财务和会计资料的作用,同时也鼓励各类审计工作多行并举,提升监督审计合力。修订完善后的审计法有助于审计取证工作水平的提升,提升审计监督管理的全面覆盖力度,有助于审计工作的优化提升。而且,审计法修订工作的实施也表明了国家对审计工作的重视态度,在国家重视与支持以及法律规范内容的引导下,有利于提升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发展,推进审计专业化建设发展。(作者单位:上蔡县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