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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是住房公积金制度设立的初衰。住房公积金定位为应用于住房建设使用的专项资金,为何与放贷项目多样化的商业贷款相比较,未能发挥其优势,成为我国住宅产业发展中亟需研究和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必须从制度上进行约束和完善,以保证管理中心的“纯洁性”,关键要本着“以人为本”为宗旨.优化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