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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入WTO的谈判中,我国的义务与一般WTO成员的一个显著不同之处就是,在<中国加入WTO议定书>中做出了对我国进行过渡性贸易政策审议的规定.根据该议定书第18条,即"过渡性审议机制(TransitionalReview Mechanism,简称TRM)"规定,我国应在加入WTO后的前8年内每年接受审议实施<WTO协定>和本协定书相关规定的情况,将在第10年或总理事会决定的较早日期进行最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