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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精神的培育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战略中重大而迫切的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实际,直面当前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必将有力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勾画了未来法治中国的蓝图,成为法治中国的里程碑。四中全会公报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