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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年来,东部地区发展迅速,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发动机”。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振兴战略和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的推进,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出现缩小的势头,但“先富地区带动后富地区发展”的效果并不理想。未来中西部地区的发展要培育区域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促进经济发展由被动接受“输血”向自主“造血”转变,构建区域之间协调共进的发展模式。
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当前,推进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为主要内容的“双转移”战略,是培育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双转移”是顺应我国产业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宛如“头雁”,广大中西部地区好比“尾雁”,区域板块之间已经具备“雁阵式”产业及要素转移的条件。一方面,近年来东部一些地区正面临着土地空间、能源资源、人口重负及环境承载力难以为继的问题,传统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显得尤为迫切,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是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另一方面,在经历了30年的外出流动之后,农民工的回流创业趋势也日益显现。许多农民工经过打工实践,在外开阔了眼界,学会了本领,掌握了技术,拥有了资本,接受了现代城市中创业观念的熏陶,具有饱满的创业激情,返乡创业成为农民工流动的新趋势。
“双转移”是缩小区域差距的“切入点”。首先,劳动力和产业的“双转移”有利于增强城镇化发展的产业基础,推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进而有效拉动内需。其次,作为“双转移”承接地的中西部地区在承接劳动力和产业转移过程中可以借鉴东部先发地区的发展经验和教训,基于地区特点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将承接产业转移与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优化结合起来,实现区域发展方式的转变。再次,承接产业转移将为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不仅有利于提高转移劳动力的收入,而且能有效地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民增收。
“双转移”是实现区域良性互动的“突破口”。合理引导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不仅为东部地区的转型升级腾出了空间,也为中西部地区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分工明确的区域间合作体系。合理引导劳动力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不仅可以缓解当前农民工流向过于集中的现状,有效克服东部地区大城市过度膨胀所形成的“城市病”,而且可以推动中西部城镇特别是中小城市的发展,有利于形成东中西部大中小城市和重点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结构体系。
中西部依托中小城市和县城将大有可为
未来,中西部地区发展要依托中小城市和县城,积极谋划引导农民工回流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两个大局。
培育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率明显低于东部及全国的发展水平,且主要以点状发展为主,未来可以通过据点式城镇化,在中西部把县城建成具有一定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的中小城市。发展依托县城的城镇化不仅可以逐步形成中西部地区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有效提高城镇化的质量,而且鼓励农民工向县城集聚,有利于农民工的合理流动和市民化,改变当前已经进城的农民工实际上并没有市民化的“半城镇化”状态,满足农民的“城市梦”。依托县城发展中小城市的具体设想是,在100万以上人口的大县把现在的城关镇发展成30-50万人中等城市,在50-100万人的中等县以城关镇为依托建立20-30万人的中小城市,在50万人口以下的小县把县城做大。
帮助农民工实现“安居”和“创业”。引导农民工回流要以构建能人回流、要素集聚的机制体制为途径,以实现农民工的安居乐业市民梦为目标,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具体来讲,一要改革户籍制度。当前大城市不可能完全放开,但是在中等城市,应该积极地放开户籍,小城市更是可以完全放开,县城则要“敞开城门”,让农民“自由进城”。同时,要实现进城农民工与市民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的平等权,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市民化。二要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使一部分农民工在当地县城实现市民化。政府要构建完备的创业融资体系,健全创业的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创业基地和园区,使环境优化。三要推进城镇安居工程建设。要完善多层次城镇住房市场体系,加大对以公共廉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促进城乡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
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区域发展格局。承接产业转移要以充分发挥中西部地区比较优势为立足点,以实现中西部地区的持续发展为目标,实施有选择的提升式承接战略。为此,一要发挥区域优势,合理分工合作,建立分享机制,实现互利共赢。当前中西部地区应该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主动融入相对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合作体系,在更大的市场实现更有效的资源整合。二要重视长远发展,推动结构升级,重视环境保护。防止被淘汰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项目转移到县域,做到引资不引污。三要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协调机制,积极构建服务型政府。理顺政商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全能政府”、“管制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转变。(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武汉大学教授)
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当前,推进以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为主要内容的“双转移”战略,是培育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
“双转移”是顺应我国产业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宛如“头雁”,广大中西部地区好比“尾雁”,区域板块之间已经具备“雁阵式”产业及要素转移的条件。一方面,近年来东部一些地区正面临着土地空间、能源资源、人口重负及环境承载力难以为继的问题,传统制造业的进一步发展受到制约。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东部地区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显得尤为迫切,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是产业发展的新趋势。另一方面,在经历了30年的外出流动之后,农民工的回流创业趋势也日益显现。许多农民工经过打工实践,在外开阔了眼界,学会了本领,掌握了技术,拥有了资本,接受了现代城市中创业观念的熏陶,具有饱满的创业激情,返乡创业成为农民工流动的新趋势。
“双转移”是缩小区域差距的“切入点”。首先,劳动力和产业的“双转移”有利于增强城镇化发展的产业基础,推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发展,进而有效拉动内需。其次,作为“双转移”承接地的中西部地区在承接劳动力和产业转移过程中可以借鉴东部先发地区的发展经验和教训,基于地区特点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将承接产业转移与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优化结合起来,实现区域发展方式的转变。再次,承接产业转移将为中西部地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不仅有利于提高转移劳动力的收入,而且能有效地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民增收。
“双转移”是实现区域良性互动的“突破口”。合理引导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不仅为东部地区的转型升级腾出了空间,也为中西部地区结合自身优势和特点建立现代化产业体系创造了条件,有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分工明确的区域间合作体系。合理引导劳动力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不仅可以缓解当前农民工流向过于集中的现状,有效克服东部地区大城市过度膨胀所形成的“城市病”,而且可以推动中西部城镇特别是中小城市的发展,有利于形成东中西部大中小城市和重点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结构体系。
中西部依托中小城市和县城将大有可为
未来,中西部地区发展要依托中小城市和县城,积极谋划引导农民工回流和承接东部产业转移两个大局。
培育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率明显低于东部及全国的发展水平,且主要以点状发展为主,未来可以通过据点式城镇化,在中西部把县城建成具有一定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的中小城市。发展依托县城的城镇化不仅可以逐步形成中西部地区功能互补、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有效提高城镇化的质量,而且鼓励农民工向县城集聚,有利于农民工的合理流动和市民化,改变当前已经进城的农民工实际上并没有市民化的“半城镇化”状态,满足农民的“城市梦”。依托县城发展中小城市的具体设想是,在100万以上人口的大县把现在的城关镇发展成30-50万人中等城市,在50-100万人的中等县以城关镇为依托建立20-30万人的中小城市,在50万人口以下的小县把县城做大。
帮助农民工实现“安居”和“创业”。引导农民工回流要以构建能人回流、要素集聚的机制体制为途径,以实现农民工的安居乐业市民梦为目标,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具体来讲,一要改革户籍制度。当前大城市不可能完全放开,但是在中等城市,应该积极地放开户籍,小城市更是可以完全放开,县城则要“敞开城门”,让农民“自由进城”。同时,要实现进城农民工与市民在劳动报酬、子女就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以及社会保障方面的平等权,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市民化。二要完善创业扶持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使一部分农民工在当地县城实现市民化。政府要构建完备的创业融资体系,健全创业的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创业基地和园区,使环境优化。三要推进城镇安居工程建设。要完善多层次城镇住房市场体系,加大对以公共廉租房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促进城乡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
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区域发展格局。承接产业转移要以充分发挥中西部地区比较优势为立足点,以实现中西部地区的持续发展为目标,实施有选择的提升式承接战略。为此,一要发挥区域优势,合理分工合作,建立分享机制,实现互利共赢。当前中西部地区应该在承接产业转移的过程中主动融入相对发达的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合作体系,在更大的市场实现更有效的资源整合。二要重视长远发展,推动结构升级,重视环境保护。防止被淘汰的、污染严重的企业和项目转移到县域,做到引资不引污。三要改善投资环境,完善协调机制,积极构建服务型政府。理顺政商关系,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全能政府”、“管制政府”向“有限政府”、“服务政府”转变。(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武汉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