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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佛教因明因式和形式逻辑证明之间从起源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因明起源于印度论理学,而逻辑证明则起源于古希腊传统论理学。文章从佛陀的五明广义作为切入点对佛教因明进行讨论,并对因明的特点、推理进行解说。为了阐明佛教因明同形式逻辑的异同,文章对形式逻辑特点也作了说明。
关键词:因明;形式逻辑;异同
作者简介:普华杰(1988-),男,藏族,青海尖扎人,青海民族大学藏学院13级逻辑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因明与形式逻辑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B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08--01
前言:
我们不能将佛教的因明同形式逻辑证明等同起来来看,因为这样做会割裂佛教源远流长的文化所赋予因明的特殊含义。所以我们应当从佛陀的五明广义上来看待因明。
一、因明及形式逻辑的概述
因明属于印度论理学的范畴,“因明”这个词是根据梵语的发音翻译过来的。它的意思是指立论或者推理的学说。因明借助于立论和说理教化众人、启发智慧,让人们可以拨开云雾见光明,看到事物的本质,具有去伪存真的含义。在中文中“逻辑”一词是希腊文的音译,具有理性、规律等意思。它具有两种含义:①它是事物发展规律以及事物同事物之间相互关联的规律性。也表示能够反映人们认识这种规律性的人类思维特征。②它表示能够正确地认识事物规律的科学的思维。
(一)因明的特点
因明的特点总体来说,主要是:①重视理论能够去伪存真的能力。②能够运用外界事物和道理来论证自己理论的论点,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性。③有真立破及似立破四法悟地,真现比及似现比四法自悟,以悟他为目的。④在似能立中有三十三种过失。
(二)形式逻辑的特点
人们根据自己的思维对具有不同特点的事物进行归类、总结和归纳得出这些事物存在的共性,这就是人们的逻辑形式。它具有认识事物、表达思想、论证论点的作用,具有强烈的思辩性。对形式逻辑进行学习将会提高人们解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前进的推动力量,有助于人们思想的严密性和表达语言的精确性。形式逻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是人类思维的方式和推理规则,并将人类的推理规则作为研究重点。②根据事物的前提条件进行逻辑推断和演绎,并以演绎结果作为最终的观点和结论。③重视通过各种概念、推理、演绎的运用来证明自己的论点。④推论多是三段式,但是在进行推论的过程中对过失重视程度不够。⑤重视演绎和推论,运用三段有直言、选言、假言之分。
二、因明合因式与形式逻辑证明异同分析
(一) 因明的推理
一种理论或者主张要想得到世人的认可必须首先满足两个条件:①自己必须在思想上得到领悟。②能够利用理论让他人在思想上得到领悟。在这个过程中现量、比量及似现量、似比量,属于认识论范围。现、比二量即获得知识的工具途径。笔者对这些佛教用语尝试着一一进行解释。真现量:指的是现实中所接触的东西,它能够为人体的感觉器官所直接认识。能够为人类所直接感应到是人类所有知识的起点。真比量:是真现量的进一步升级,它是在真切感受到的事物的基础上经过一定的人类思维的归纳、加工、总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似现量:具有一定的概念性和思维型,对真理朦朦胧胧的还分别不清。似比量:指的是一种错误的推理,在错误推理的过程中自然得不到正确的结论。真能破:指的是利用语言使得真理越辩越明。而似能破则是指自身的论点有问题,对方的论点本来就是正确的,所以辩论的结果必然是自己的失败。真能立:指要想使得自己的学说成立首先就必须理论正确,在正确理论的基础上使用正确的语言将这种思想表达出来。似能立:同真能力的意义相反。由因明所衍生的三支比量同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法同样具有三种大致相同的三部分形式组成,在佛教因明当中:宗、因、喻同逻辑证明中的大小前提以及结论的功用相似,在进行证明的过程中,无论是因明还是形式逻辑证明都必须确立理论的大前提,这是出于确立理论方向的需要,小前提则是起到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大前提所作的补充。而证明过程则是紧紧围绕这两个前提所进行的演绎和推理。
(二)形式逻辑的推理
逻辑就是科学的思维方式,下面笔者就从形式逻辑的几点概念开始对形式逻辑的推理方式进行解说。概念:概念就是人脑中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也是客观事物在人脑去除一般和非本质的特性,能够真切的反映事物特性的理性思维部分。概念已经脱离了对事物认识的表面化、肤浅化,抓住了事物内部的联系。一切科学论证都必须借助于概念来完成。概念和语言:概念是由一定的具有逻辑性的语言来表达的。概念就是语言的思想内容,只有借助于语言,概念才能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判断:判断就是指对事物进行肯定或者否定的思维方式。推理:就是对人们未知的或者是当前所看不到的现象或者事物进行有根据的推测或预言的过程。
形式逻辑研究就是不对一个个单独的推理或者逻辑过程进行研究,而是根据这些推理的特点进行归类,让它们形成一种种类型,进而对这些大的类型进行研究哦并归纳出具体的、共有的推理过程和形式。这种规则一旦为人们所掌握,人们就可以利用它对事物进行思考并论证,判断哪些是正确的推理,哪些是错误的推理,这就是一种叫做三段论推理。
(三) 因明与形式逻辑的关系
形式逻辑所关注的对象是现实事物,它所研究的是同实际事物相关的知识以及这种知识在现实中是否真正行得通。因明不仅重视结论和推理的内容正确与否,另一方面还关注结论同前提的正确性。于是因明实兼演绎与归纳二者之所长而与西方的演绎逻辑大异其趣。
三、结语
因明是一种对事物进行归纳和演绎的方式,西方逻辑是把归纳法与演绎法分开来研究。它与形式逻辑既有有机联系又有基本的区别。
参考文献:
[1]祁顺来.藏传因明推论式与形式逻辑“三段论”[J].青海民族研究,1997.
关键词:因明;形式逻辑;异同
作者简介:普华杰(1988-),男,藏族,青海尖扎人,青海民族大学藏学院13级逻辑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因明与形式逻辑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B9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6)-08--01
前言:
我们不能将佛教的因明同形式逻辑证明等同起来来看,因为这样做会割裂佛教源远流长的文化所赋予因明的特殊含义。所以我们应当从佛陀的五明广义上来看待因明。
一、因明及形式逻辑的概述
因明属于印度论理学的范畴,“因明”这个词是根据梵语的发音翻译过来的。它的意思是指立论或者推理的学说。因明借助于立论和说理教化众人、启发智慧,让人们可以拨开云雾见光明,看到事物的本质,具有去伪存真的含义。在中文中“逻辑”一词是希腊文的音译,具有理性、规律等意思。它具有两种含义:①它是事物发展规律以及事物同事物之间相互关联的规律性。也表示能够反映人们认识这种规律性的人类思维特征。②它表示能够正确地认识事物规律的科学的思维。
(一)因明的特点
因明的特点总体来说,主要是:①重视理论能够去伪存真的能力。②能够运用外界事物和道理来论证自己理论的论点,证明自己理论的正确性。③有真立破及似立破四法悟地,真现比及似现比四法自悟,以悟他为目的。④在似能立中有三十三种过失。
(二)形式逻辑的特点
人们根据自己的思维对具有不同特点的事物进行归类、总结和归纳得出这些事物存在的共性,这就是人们的逻辑形式。它具有认识事物、表达思想、论证论点的作用,具有强烈的思辩性。对形式逻辑进行学习将会提高人们解决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前进的推动力量,有助于人们思想的严密性和表达语言的精确性。形式逻辑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是人类思维的方式和推理规则,并将人类的推理规则作为研究重点。②根据事物的前提条件进行逻辑推断和演绎,并以演绎结果作为最终的观点和结论。③重视通过各种概念、推理、演绎的运用来证明自己的论点。④推论多是三段式,但是在进行推论的过程中对过失重视程度不够。⑤重视演绎和推论,运用三段有直言、选言、假言之分。
二、因明合因式与形式逻辑证明异同分析
(一) 因明的推理
一种理论或者主张要想得到世人的认可必须首先满足两个条件:①自己必须在思想上得到领悟。②能够利用理论让他人在思想上得到领悟。在这个过程中现量、比量及似现量、似比量,属于认识论范围。现、比二量即获得知识的工具途径。笔者对这些佛教用语尝试着一一进行解释。真现量:指的是现实中所接触的东西,它能够为人体的感觉器官所直接认识。能够为人类所直接感应到是人类所有知识的起点。真比量:是真现量的进一步升级,它是在真切感受到的事物的基础上经过一定的人类思维的归纳、加工、总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似现量:具有一定的概念性和思维型,对真理朦朦胧胧的还分别不清。似比量:指的是一种错误的推理,在错误推理的过程中自然得不到正确的结论。真能破:指的是利用语言使得真理越辩越明。而似能破则是指自身的论点有问题,对方的论点本来就是正确的,所以辩论的结果必然是自己的失败。真能立:指要想使得自己的学说成立首先就必须理论正确,在正确理论的基础上使用正确的语言将这种思想表达出来。似能立:同真能力的意义相反。由因明所衍生的三支比量同形式逻辑的三段论法同样具有三种大致相同的三部分形式组成,在佛教因明当中:宗、因、喻同逻辑证明中的大小前提以及结论的功用相似,在进行证明的过程中,无论是因明还是形式逻辑证明都必须确立理论的大前提,这是出于确立理论方向的需要,小前提则是起到进一步加强和支持大前提所作的补充。而证明过程则是紧紧围绕这两个前提所进行的演绎和推理。
(二)形式逻辑的推理
逻辑就是科学的思维方式,下面笔者就从形式逻辑的几点概念开始对形式逻辑的推理方式进行解说。概念:概念就是人脑中对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也是客观事物在人脑去除一般和非本质的特性,能够真切的反映事物特性的理性思维部分。概念已经脱离了对事物认识的表面化、肤浅化,抓住了事物内部的联系。一切科学论证都必须借助于概念来完成。概念和语言:概念是由一定的具有逻辑性的语言来表达的。概念就是语言的思想内容,只有借助于语言,概念才能在人与人之间进行交流。判断:判断就是指对事物进行肯定或者否定的思维方式。推理:就是对人们未知的或者是当前所看不到的现象或者事物进行有根据的推测或预言的过程。
形式逻辑研究就是不对一个个单独的推理或者逻辑过程进行研究,而是根据这些推理的特点进行归类,让它们形成一种种类型,进而对这些大的类型进行研究哦并归纳出具体的、共有的推理过程和形式。这种规则一旦为人们所掌握,人们就可以利用它对事物进行思考并论证,判断哪些是正确的推理,哪些是错误的推理,这就是一种叫做三段论推理。
(三) 因明与形式逻辑的关系
形式逻辑所关注的对象是现实事物,它所研究的是同实际事物相关的知识以及这种知识在现实中是否真正行得通。因明不仅重视结论和推理的内容正确与否,另一方面还关注结论同前提的正确性。于是因明实兼演绎与归纳二者之所长而与西方的演绎逻辑大异其趣。
三、结语
因明是一种对事物进行归纳和演绎的方式,西方逻辑是把归纳法与演绎法分开来研究。它与形式逻辑既有有机联系又有基本的区别。
参考文献:
[1]祁顺来.藏传因明推论式与形式逻辑“三段论”[J].青海民族研究,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