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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农业部、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联合编制的《全国动物防疫体系建设规划(2004-2008年)》(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发布。规划总投资88.35亿元,到2008年,通过中央、省、县、乡四级防疫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全面建成与新型兽医管理体制和防疫队伍相适应的动物防疫体系。届时,力争每年减少养殖业直接经济损失170亿元,减少间接损失450亿元,使农民人均增收50元。力争到2015年,对包括禽流感、口蹄疫在内的重大动物疫病实现全方位控制、区域性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