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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客运站点是集散旅客、停放车辆、直接为旅客以及运输经营者服务的场所,是公路客运网络中的节点。由于历史沿革所形成的观念,普通群众人们大都将公路客运站的经济属性定位于国家的基础设施,先天的应该由政府供给。因此,分析清楚不同种类公路客运站的经济属性,也就成为了解决公路客运站诸如建设融资难等问题的关键。
[关键词]公路客运站 经济属性
公路客运车站是公路旅客运输企业重要基层单位之一,在旅客运输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担负着组织生产、为旅客服务、管理线路、传输信息等方面的任务。具体地说,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和调度车辆运行,安全、迅速、有序地组织旅客乘、降,便利旅客办理一切旅行手续,为旅客提供舒适的候车条件。
一、客运站点的基本功能
1.集散旅客。客运站点是旅客搭乘、换乘、终乘客车的固定场所,起着集散旅客的作用。客运服务站一方而根据旅客的流量、流向和流时的实际情况,协同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线路、班次和运力,满足群众的旅行需要,一方面为承担班线运行任务的车辆组织客源、配载旅客,保持运力良好的运用效率。
2.保障运转。客运站作为公路客运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客运业务和车辆运务的各项站务工作。在客运业务方面,客运站担负了发售客票、候车接待,检票验票,行包的收运、保管、装卸和交付,以及组织旅客上下车、进出站等各项服务工作,在车辆运务方面,客运站担负了编排班次、接发车辆、签发路单,组织救援及处理商务等工作。所有这些,都是公路客运得以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
3.传递信息。客运站是公路客运的直接组织者,成为客运市场的重要信息源。客运站通过市场调查、客流预测和营运统计,能为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提供大量的、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和效据,以便及时掌握客运动态,作出正确的决策和安排,而且还能使这些决策和安排的实施效果得到迅速的反馈。
二、客运站点的分类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按客运站点的服务范围和经营方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公用站、自办站、代办站和招呼站四种类型。
1.客运站点的分类
公用站:指专门经营客运服务,向全社会开放,自主经营,接纳各种定线客运班车的车站。包括各种类型的“客运服务中心”、“客运服务站”和运输企业实行“站运分设”以后为各方提供服务的车站。
自用站:指运输企业兴办的专门为自有客运车辆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
代办站:指受公用站或企业自用站的委托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代办站一般设在客运班车途经村镇,设施较为简陋,代办人员有专辦和兼办之分,不列入委托方人员编制。
招呼站:由运输管理部门或客运企业在客运线路上一些村镇、交又道口设置的客运班车停靠点,有些建有候车亭,有些仅有站牌。无专人管理,仅供旅客上下车。
2.客运站点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客运站点的规划的基本原则是:“地点适宜,方便旅客,布局合理,留有余地。”因此,站点的设置应做到:方便旅客的集散和换乘;布局合理,列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衔接其它运输方式,车辆流向合理,出入方便;留有发展的余地。在客运站的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管理部门关予线路、,班次的安排,做到准班正点,以维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同种类公路客运站的经济属性分析
1.公路客运站不属于纯粹的公共物品。我国公路客运站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客运企业的需要,针对客运站的使用者运输企业而言,客运站存在严重的竞争性。我国绝大部分客运站,都针对进站从事营运的客车收取站务费,而且已经到了交费的车辆也无法进站的程度。另外,公路运输是网上运输,特别是伴随着公路网的扩大和公路等级的提高,以及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可以在一地(甚至是城市内的一个区)同时建多个客运站,公路客运站的自然垄断性不强。因此,公路客运站不能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同时,其自然垄断性也不强,不属于纯粹的公共物品。
2.自有专用客运站属于纯粹的私人物品。自有专用客运站归运营与客运站场设施一体化的运输公司所有,并且其拥有绝对的运行指挥权,不允许其他公司的车辆进站,说明其同时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显然,自有专用客运站属于纯粹的私人物品。
3.自有共用客运站属于具有私人物品属性程度较高的准公共物品。自有共用客运站归运营与客运站场设施一体化的运输公司所有,并且拥有绝对的运行指挥权,说明其具有较强竞争性,但允许其他公司的车辆进站,说明其排他性有所减少。显然,自有共用客运站属于具有私人物品属性程度较高的准公共物品。
4.共同经营共用客运站属于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程度较高的准公共物品。共同经营共用客运站实施站运分离,具有较大的开放性,但重点是向参股的客运企业开放,竞争性较强。一般会成立一个独立机构行使运行指挥权,大股东行使较大的运行指挥权,并向进站车辆收取站务费,说明具有一定的排他性。显然,在四种客运站中,共同经营共用客运站属于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程度较高的准公共物品。
四、结束语
长期以来,公路客运站点一般都是由公路运输企业自办自用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运输市场的开放,客运站点开始由封闭式的白用型向开放式的公用型转变。一方面各地陆续兴办起了多种形式的客运服务中心或站,为广大客运经营者提供了站场服务,另一方面运输企业自办专用的车站,也逐步向社会开放,并实行站运分设,客运站点将逐步从运输企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运输服务经营单位。因此我们确定客运站的经济属性,有助于我们为其精确的定位,从而解决因此而来的一系列问题。
参考文献:
[1]申福林主编.《中国客车学术年会论文集》.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2](英)J·克里斯托弗·霍洛韦.《旅游业》.漓江出版社,1987
[3]刘学军.《交通地理信息系统》.科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公路客运站 经济属性
公路客运车站是公路旅客运输企业重要基层单位之一,在旅客运输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担负着组织生产、为旅客服务、管理线路、传输信息等方面的任务。具体地说,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和调度车辆运行,安全、迅速、有序地组织旅客乘、降,便利旅客办理一切旅行手续,为旅客提供舒适的候车条件。
一、客运站点的基本功能
1.集散旅客。客运站点是旅客搭乘、换乘、终乘客车的固定场所,起着集散旅客的作用。客运服务站一方而根据旅客的流量、流向和流时的实际情况,协同客运经营者合理安排线路、班次和运力,满足群众的旅行需要,一方面为承担班线运行任务的车辆组织客源、配载旅客,保持运力良好的运用效率。
2.保障运转。客运站作为公路客运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客运业务和车辆运务的各项站务工作。在客运业务方面,客运站担负了发售客票、候车接待,检票验票,行包的收运、保管、装卸和交付,以及组织旅客上下车、进出站等各项服务工作,在车辆运务方面,客运站担负了编排班次、接发车辆、签发路单,组织救援及处理商务等工作。所有这些,都是公路客运得以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
3.传递信息。客运站是公路客运的直接组织者,成为客运市场的重要信息源。客运站通过市场调查、客流预测和营运统计,能为主管部门和管理部门提供大量的、准确的第一手资料和效据,以便及时掌握客运动态,作出正确的决策和安排,而且还能使这些决策和安排的实施效果得到迅速的反馈。
二、客运站点的分类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按客运站点的服务范围和经营方式的不同,一般可分为公用站、自办站、代办站和招呼站四种类型。
1.客运站点的分类
公用站:指专门经营客运服务,向全社会开放,自主经营,接纳各种定线客运班车的车站。包括各种类型的“客运服务中心”、“客运服务站”和运输企业实行“站运分设”以后为各方提供服务的车站。
自用站:指运输企业兴办的专门为自有客运车辆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
代办站:指受公用站或企业自用站的委托办理客运业务的车站。代办站一般设在客运班车途经村镇,设施较为简陋,代办人员有专辦和兼办之分,不列入委托方人员编制。
招呼站:由运输管理部门或客运企业在客运线路上一些村镇、交又道口设置的客运班车停靠点,有些建有候车亭,有些仅有站牌。无专人管理,仅供旅客上下车。
2.客运站点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客运站点的规划的基本原则是:“地点适宜,方便旅客,布局合理,留有余地。”因此,站点的设置应做到:方便旅客的集散和换乘;布局合理,列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衔接其它运输方式,车辆流向合理,出入方便;留有发展的余地。在客运站的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管理部门关予线路、,班次的安排,做到准班正点,以维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同种类公路客运站的经济属性分析
1.公路客运站不属于纯粹的公共物品。我国公路客运站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客运企业的需要,针对客运站的使用者运输企业而言,客运站存在严重的竞争性。我国绝大部分客运站,都针对进站从事营运的客车收取站务费,而且已经到了交费的车辆也无法进站的程度。另外,公路运输是网上运输,特别是伴随着公路网的扩大和公路等级的提高,以及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可以在一地(甚至是城市内的一个区)同时建多个客运站,公路客运站的自然垄断性不强。因此,公路客运站不能同时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同时,其自然垄断性也不强,不属于纯粹的公共物品。
2.自有专用客运站属于纯粹的私人物品。自有专用客运站归运营与客运站场设施一体化的运输公司所有,并且其拥有绝对的运行指挥权,不允许其他公司的车辆进站,说明其同时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显然,自有专用客运站属于纯粹的私人物品。
3.自有共用客运站属于具有私人物品属性程度较高的准公共物品。自有共用客运站归运营与客运站场设施一体化的运输公司所有,并且拥有绝对的运行指挥权,说明其具有较强竞争性,但允许其他公司的车辆进站,说明其排他性有所减少。显然,自有共用客运站属于具有私人物品属性程度较高的准公共物品。
4.共同经营共用客运站属于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程度较高的准公共物品。共同经营共用客运站实施站运分离,具有较大的开放性,但重点是向参股的客运企业开放,竞争性较强。一般会成立一个独立机构行使运行指挥权,大股东行使较大的运行指挥权,并向进站车辆收取站务费,说明具有一定的排他性。显然,在四种客运站中,共同经营共用客运站属于具有公共物品属性程度较高的准公共物品。
四、结束语
长期以来,公路客运站点一般都是由公路运输企业自办自用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运输市场的开放,客运站点开始由封闭式的白用型向开放式的公用型转变。一方面各地陆续兴办起了多种形式的客运服务中心或站,为广大客运经营者提供了站场服务,另一方面运输企业自办专用的车站,也逐步向社会开放,并实行站运分设,客运站点将逐步从运输企业中分离出来,成为相对独立的运输服务经营单位。因此我们确定客运站的经济属性,有助于我们为其精确的定位,从而解决因此而来的一系列问题。
参考文献:
[1]申福林主编.《中国客车学术年会论文集》.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
[2](英)J·克里斯托弗·霍洛韦.《旅游业》.漓江出版社,1987
[3]刘学军.《交通地理信息系统》.科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