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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异地互贷业务提出的背景
多年来,建行住房公积金衍生业务品种不断推出,业务流程不断改进优化,赢得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房改金融客户很高的评价。但也应该看到,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走向成熟、规范进程中,由于房改金融业务的特点和本身委托性质所决定,建行所推出的房改金融业务,大多还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创意下展开的,可以说管理部门是委托主体,是管理主角;建行是受托方,是业务配角。围绕着住房公积金业务,建行超前创新的产品和产品创意并不多,只是跟着政府部门配合做好服务,因此,在全国性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层次上还较低,被动式应对跟进服务的产品多,带有银行主动创意的产品几乎为零。为此,围绕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问题,本文提出在建行产品创新和业务流程优化中,能否率先尝试开发“跨界”双向互贷和多向互贷业务产品,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的贷款需求,在更大范围内联网运作,这样不仅能够开辟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领域,增加市场占比,而且还可以通过产品创新,达到异地城市业务对接、跨界融合、有益民生之目的。
据信息发布,原本仅限于辖区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09年就出现了松动迹象。如辽宁省鞍山、抚顺等13个城市与沈阳签订异地贷款协议。广东省广州、珠海、佛山等8个珠三角城市共同签订了公积金异地贷款协议。天津市已经与河北省签订了《河北省环天津地区住房公积金合作对接备忘录》,明确了异地互贷相关政策。北京市与河北省秦皇岛市已经出台了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正在从双向互贷(辽宁13城市与沈阳)转为多向互贷(珠三角8城市间),从省内互贷发展到省际互贷。建行三峡分行在这方面也进行了超前探索。按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联网贷款运作指日可待。毫无疑问,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扩大深化,无疑是一项惠及民生的有益尝试。在全国建行范围内,尽早推出公积金互贷业务,缘由至少有以下四点。
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与我国社会人口、资源流动趋势相适应。由于核心城市经济发展优势不断强化,伴随户籍、投资等有限制政策的不断松动,核心城市对人才和资本的吸引力同步增强。比如,天津市滨海新区将是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第三极,人口和资源的快速流动将会呈上升态势。各种变化的共同结果就是将导致核心城市的资产价格上升速度和劳动力的价格上升速度脱钩。大城市房价脱离工资的现象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改变,房价仍然居高不下,由此形成的“漂一族”消费群体转移购房目标将成为一种趋势。试想,那些在外地创业和暂居的消费客户,对住房的有效需求将会不断增长,而购房目标将会转移到这片正在开发和兴建的热土上。这种趋势无外乎演化为两种行为:一是在城市边缘甚至邻近地区购房,通过负担高额交通成本实现购房成本的降低;另一种是选择异地购房(通常是家乡),而在中心城市租房生活。无论哪种行为都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在工作地之外购房。按照目前住房公积金属地管理政策,这样的贷款需求无法得到公积金的支持,公积金低利率无法覆盖这部分真实的需求群体。如果住房公积金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哪怕在邻近城市之间实现互贷,无疑更能体现公共政策的社会福利性,也更能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二是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能够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住房公积金运用率近60%(其中还包括购买国债余额),大量公积金沉淀是一种浪费。除了公积金利用率较低之外,更为严重的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据统计显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福建等6省市的运用率超过了60%,而海南、西藏、河南、甘肃、河北、贵州等地资金利用率不足30%。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将大大提高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公积金异地贷款是一种个人主导提高使用率的方法。面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较低的难题,有关方面正在积极探索破解难题之道。比如,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私人的公积金账户用于公共保障性项目上,等等。相比之下,异地贷款更容易被百姓所接纳,它是将购房人的购房行为给予保障项目式的优惠,从而更能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
四是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深度挖掘客户群体、提高客户满意度的一项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的设计和推出,将会带动外来或异地购房置业者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也会为当地开放开发、引进人才和资源合理优化配置,拓宽融资渠道、增加个人住房贷款客户数量、丰富个人住房贷款产品种类、满足利用公积金“漂一族”客户需求等起到重要作用。
二、互贷业务产品创新可行性分析
1.推出住房公积金双向或多向互贷业务产品的总体思路
住房公积金双向或多向互贷业务产品,简称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就是根植于现有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缴存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公积金专门账户上,或受公积金管理部门委托,商业银行对凡是拥有公积金的交纳者有购房需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够打破省市界限,跨地区、跨省际实现互贷的一种新的业务产品。它是伴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产物,也是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衍生产品。考虑到有些地方公积金缴存余额呈现下降趋势,进行异地互贷产品创新要本着“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分层跨界、逐步推进”的原则,也就是说这种互贷产品,将突破地区界限,先局部后全部、先双向后多向、先邻近后辐射经济区域,逐步实现公积金共用流动的资金运动格局。建行开办异地互贷业务,无疑是对现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是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的多赢发展战略。
2.公积金双向或多向互贷业务产品特点
一是融资便利。凡是城市单边或多边缔结双向或多向互贷协议的,对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申请异地住房个人贷款,都可以在协议城市的建行申请利用公积金进行互贷,以达到融资目的。
二是集聚效应。凡是在工作地以外,客户可以足不离省、市、地区就地申请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通过建行公积金账户划转结算,解决了当地公积金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有形效益是增加个人住房消费账户增量,个贷产品渗透率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增加。无形效益是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增加、资金受益面扩大、公积金利用率提高等,可以盘活合作当地住房存量、激活房市,加大区域间的金融联系与合作力度、市场份额增长。 三是融资成本低。办理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的借款者,可以享受购房所在地建设银行执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比之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利率较为低廉,融资成本可以大大降低,减少借款人利息负担。
四是科技含量高。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可以利用总行现有的A+P网银系统实现签约行互贷系统计算机联网上线运行,并允许客户用他行账户申请、受理公积金互贷业务。开发异地互贷软件系统,及早运行,并在系统内建立借助人行小额支付系统为非本行结算账户开立个人办理公积金互贷业务新途径,以增加建行网上客户受理数量、锁定客户群体。
五是风险分散。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城市建行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协议,一定明确委托责任与义务、资金封闭管理以及风险承担等条款,按照辖区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在贷款权限、贷款申请、审查、审批、抵押担保、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环节,严格贷款流程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资产质量。
六是惠及民生。异地双向或多向异地互贷产品,彻底改变现有公积金属地管理政策,在制度创新前提下,开展异地互贷业务,有益民生。这种产品可以冲破政策藩篱,切实实现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之目的。
3.可行性分析
其一,中心与银行传统优势。建设银行公积金个贷网络营销渠道畅通;各地个贷中心集约运营;个贷客户群体和市场占比占据绝对优势;长期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合作关系密切;具备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住房储蓄存贷业务三大融资工具和载体;公积金龙卡代扣还款全国联网;基本形成了个贷产品链;具有高效的网上支付结算系统;有一支高效的营销团队。
其二,产品亮点。提供融资便利、惠及民生。凡是城市单边或多边缔结双向或多向互贷协议的,对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申请异地住房个人贷款,都可以在协议城市的建设银行申请利用公积金进行互贷,以达到融资便利之目的。同时,还可以在互贷业务基础上,衍生出公积金转贷业务,对新就业的单位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职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先提供按揭贷款,待一年缴存期满后转为公积金贷款。
其三,客户群体。目标客户群体类型大多是异地、邻近城市的工作地之外的购房需求者和外地或本市“漂一族”购房群体等。利用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在异地签约的建行申请互贷业务,以满足异地购房融资需求。
其四,部署渠道。创意转化为产品后拟销售的途径,通过已签订互贷协议开办互贷业务的协议城市建行房金部柜面和个贷中心直接受理、面签和营销。
其五,推广区域。创意转化为产品后可在建行各地分行直接面对异地购房申请互贷业务的客户推广,带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等城市分行多向互贷业务逐步开展。
其六,市场前景。通过建设银行公积金账户划转结算,解决了当地公积金利用率不太高等问题。有形效益是增加建行个人住房消费账户增量,个贷产品渗透率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增加。无形效益是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增加、资金受益面扩大、公积金利用率提高,可以盘活当地住房存量、激活房市,加大区域间的金融联系与合作力度、保持公积金业务市场份额增长。解决了客户工作地之外的异地公积金不能利用问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融资便利工具;同时也可利用建行网络高科技含量的贷款产品进行快捷融资并进行多形式还款;享受购房所在地建行执行的公积金个贷利率,相比按揭利率融资成本较低,为客户减轻利息负担。
其七,同业产品。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委托他行进行互贷业务尝试,只是部分城市出台了提供公积金双向互贷业务的相关政策。
其八,现有产品。建行现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组合个人住房贷款两大系列,除了一手房和二手房贷款以外,还有“合力贷”、“存贷通增值帐户”等产品;“还款自由行”衍生出“双周供”、“宽限期还款”、“多账户还款”、“变更还款期限和方式”、“等额本金递增或递减还款”等多个系列产品;拥有网上缴存、公积金龙卡全国联网代扣还款等特色业务产品,利用建行现有个人住房贷款产品链和操作平台,完全有能力支撑并推动公积金互贷业务顺利开展。
三、开办异地互贷业务的跟进对策
1.吃透政策、善于谋划、跨界融合
此项产品创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业务需求,银行提供配套服务模式。其中涉及公积金运用规模、公积金业务系统、公积金向相关政策衔接、地区间以及部门间的协调等问题。撇开越俎代庖之嫌不谈,单说此项业务的现实可行性及未来趋势,可以说,要突破属地管理、公积金异地流动、资金监管等一系列敏感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在原来金融要素重新配置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没有制度创新,就无从谈起产品创新。突破区域界线,本身也符合国家提倡的区域经济联合、形成经济合作带的发展思路,这是此项产品创新的关键点和难点。新产品出台面市离不开相关制度的支撑和配套。这项业务和产品开发需要打破部门利益格局、冲破区域间的保护壁垒,还要把惠及民计民生与保护公积金缴存者切身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涉及面较广、沟通环节多、产品设计难度大、涉及地区和部门多,要从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管理体系创新角度,尽早动手谋划、高层设计。
2.制定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实施方案
一是借助环渤海经济以及金融合作协调机制、环渤海区域市长联席会议机制、京津冀金融联合协作机制提出意向,签订初步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先双向、后多向互贷为突破口,逐步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推开,实行分层次、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合作;同时,利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渠道,以政协提案或政协常委会大会发言、主席促办等形式,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关注和答复,促办落实。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将会予以关注并提出落实提案措施,供建行设计产品和研发流程中借鉴参考。二是商业银行按照新产品创新流程,前期将要进行的工作有:新产品导入市场调研、提出价值主张、概念生成、功能完善、市场容量测试、优化流程、定价、制定产品创新绩效指标、立项开发、推介产品等,每一工作环节都需要内部结合、上下通力配合,需要一大批精干的产品经理和客户经理的密切协作来完成。三是承办银行抓紧与内部科技部门、审批、风险、法律、产品创新管理等部门协作,共同组建产品创新团队,研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与外部软件开发中心、异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协调合作开发软件系统全省全国联网;配合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起草制定异地互贷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合同文本、封闭管理协议等重要文件的制度安排。同时加快人员上岗培训,强调调查市场需求、客户需求与前期准备工作同步;与高层、决策层沟通与产品流程设计同步;区域协调谈判签约与高层协调同步;产品流程设计与软件开发联网同步,真正实现高效率运作。
3.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确保业务顺利推进
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和产品创新是经济发展方式和转型的需要,也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在推进此项业务过程中,一定要识别和预警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所带来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因素。一是管理风险。由于异地互贷的管理存在松散性,异地购房人的管理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异地购房人信用记录和资信情况不是很熟悉,一旦两个管理中心合作协约规定不到位或不完善,很容易产生管理上的疏忽,甚至形成贷款逾期。二是违约风险。购房人申贷主题存在不确定性,因变换工作单位或出现意外;工作在缴存地易产生放松按期偿还贷款的心理或中断偿贷行为。三是互联网科技支持风险。实现全省、全国系统联网,确保异地通存通贷,便于申请人资格审查和异地提取者的审核,而对申请人和提取人的资格审查和资信评估的真实性、安全性易出现漏洞。加速网络数据技术的先进性和应用推广,以确保申请人身份真实、属地真实、缴存真实。还要配合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开通信息预警管理系统,维护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安全。
李求军/责任编辑
多年来,建行住房公积金衍生业务品种不断推出,业务流程不断改进优化,赢得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和房改金融客户很高的评价。但也应该看到,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走向成熟、规范进程中,由于房改金融业务的特点和本身委托性质所决定,建行所推出的房改金融业务,大多还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创意下展开的,可以说管理部门是委托主体,是管理主角;建行是受托方,是业务配角。围绕着住房公积金业务,建行超前创新的产品和产品创意并不多,只是跟着政府部门配合做好服务,因此,在全国性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层次上还较低,被动式应对跟进服务的产品多,带有银行主动创意的产品几乎为零。为此,围绕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问题,本文提出在建行产品创新和业务流程优化中,能否率先尝试开发“跨界”双向互贷和多向互贷业务产品,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客户的贷款需求,在更大范围内联网运作,这样不仅能够开辟建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领域,增加市场占比,而且还可以通过产品创新,达到异地城市业务对接、跨界融合、有益民生之目的。
据信息发布,原本仅限于辖区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09年就出现了松动迹象。如辽宁省鞍山、抚顺等13个城市与沈阳签订异地贷款协议。广东省广州、珠海、佛山等8个珠三角城市共同签订了公积金异地贷款协议。天津市已经与河北省签订了《河北省环天津地区住房公积金合作对接备忘录》,明确了异地互贷相关政策。北京市与河北省秦皇岛市已经出台了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正在从双向互贷(辽宁13城市与沈阳)转为多向互贷(珠三角8城市间),从省内互贷发展到省际互贷。建行三峡分行在这方面也进行了超前探索。按照这样的趋势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更大范围内实现联网贷款运作指日可待。毫无疑问,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的扩大深化,无疑是一项惠及民生的有益尝试。在全国建行范围内,尽早推出公积金互贷业务,缘由至少有以下四点。
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异地使用与我国社会人口、资源流动趋势相适应。由于核心城市经济发展优势不断强化,伴随户籍、投资等有限制政策的不断松动,核心城市对人才和资本的吸引力同步增强。比如,天津市滨海新区将是中国未来经济增长的第三极,人口和资源的快速流动将会呈上升态势。各种变化的共同结果就是将导致核心城市的资产价格上升速度和劳动力的价格上升速度脱钩。大城市房价脱离工资的现象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改变,房价仍然居高不下,由此形成的“漂一族”消费群体转移购房目标将成为一种趋势。试想,那些在外地创业和暂居的消费客户,对住房的有效需求将会不断增长,而购房目标将会转移到这片正在开发和兴建的热土上。这种趋势无外乎演化为两种行为:一是在城市边缘甚至邻近地区购房,通过负担高额交通成本实现购房成本的降低;另一种是选择异地购房(通常是家乡),而在中心城市租房生活。无论哪种行为都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在工作地之外购房。按照目前住房公积金属地管理政策,这样的贷款需求无法得到公积金的支持,公积金低利率无法覆盖这部分真实的需求群体。如果住房公积金能够在全国范围内,哪怕在邻近城市之间实现互贷,无疑更能体现公共政策的社会福利性,也更能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和保障性。
二是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能够提高公积金的使用率。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住房公积金运用率近60%(其中还包括购买国债余额),大量公积金沉淀是一种浪费。除了公积金利用率较低之外,更为严重的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据统计显示,上海、北京、天津、浙江、江苏、福建等6省市的运用率超过了60%,而海南、西藏、河南、甘肃、河北、贵州等地资金利用率不足30%。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将大大提高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公积金异地贷款是一种个人主导提高使用率的方法。面对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较低的难题,有关方面正在积极探索破解难题之道。比如,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私人的公积金账户用于公共保障性项目上,等等。相比之下,异地贷款更容易被百姓所接纳,它是将购房人的购房行为给予保障项目式的优惠,从而更能协调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
四是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深度挖掘客户群体、提高客户满意度的一项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的设计和推出,将会带动外来或异地购房置业者合理利用住房公积金,也会为当地开放开发、引进人才和资源合理优化配置,拓宽融资渠道、增加个人住房贷款客户数量、丰富个人住房贷款产品种类、满足利用公积金“漂一族”客户需求等起到重要作用。
二、互贷业务产品创新可行性分析
1.推出住房公积金双向或多向互贷业务产品的总体思路
住房公积金双向或多向互贷业务产品,简称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就是根植于现有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缴存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公积金专门账户上,或受公积金管理部门委托,商业银行对凡是拥有公积金的交纳者有购房需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够打破省市界限,跨地区、跨省际实现互贷的一种新的业务产品。它是伴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产物,也是住房公积金业务的衍生产品。考虑到有些地方公积金缴存余额呈现下降趋势,进行异地互贷产品创新要本着“先易后难、先近后远、分层跨界、逐步推进”的原则,也就是说这种互贷产品,将突破地区界限,先局部后全部、先双向后多向、先邻近后辐射经济区域,逐步实现公积金共用流动的资金运动格局。建行开办异地互贷业务,无疑是对现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重要补充和完善,是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的多赢发展战略。
2.公积金双向或多向互贷业务产品特点
一是融资便利。凡是城市单边或多边缔结双向或多向互贷协议的,对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申请异地住房个人贷款,都可以在协议城市的建行申请利用公积金进行互贷,以达到融资目的。
二是集聚效应。凡是在工作地以外,客户可以足不离省、市、地区就地申请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通过建行公积金账户划转结算,解决了当地公积金利用率不高等问题。有形效益是增加个人住房消费账户增量,个贷产品渗透率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增加。无形效益是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增加、资金受益面扩大、公积金利用率提高等,可以盘活合作当地住房存量、激活房市,加大区域间的金融联系与合作力度、市场份额增长。 三是融资成本低。办理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的借款者,可以享受购房所在地建设银行执行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比之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利率较为低廉,融资成本可以大大降低,减少借款人利息负担。
四是科技含量高。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可以利用总行现有的A+P网银系统实现签约行互贷系统计算机联网上线运行,并允许客户用他行账户申请、受理公积金互贷业务。开发异地互贷软件系统,及早运行,并在系统内建立借助人行小额支付系统为非本行结算账户开立个人办理公积金互贷业务新途径,以增加建行网上客户受理数量、锁定客户群体。
五是风险分散。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城市建行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协议,一定明确委托责任与义务、资金封闭管理以及风险承担等条款,按照辖区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执行。在贷款权限、贷款申请、审查、审批、抵押担保、贷款发放、贷后管理等环节,严格贷款流程管理,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资产质量。
六是惠及民生。异地双向或多向异地互贷产品,彻底改变现有公积金属地管理政策,在制度创新前提下,开展异地互贷业务,有益民生。这种产品可以冲破政策藩篱,切实实现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之目的。
3.可行性分析
其一,中心与银行传统优势。建设银行公积金个贷网络营销渠道畅通;各地个贷中心集约运营;个贷客户群体和市场占比占据绝对优势;长期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合作关系密切;具备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住房储蓄存贷业务三大融资工具和载体;公积金龙卡代扣还款全国联网;基本形成了个贷产品链;具有高效的网上支付结算系统;有一支高效的营销团队。
其二,产品亮点。提供融资便利、惠及民生。凡是城市单边或多边缔结双向或多向互贷协议的,对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申请异地住房个人贷款,都可以在协议城市的建设银行申请利用公积金进行互贷,以达到融资便利之目的。同时,还可以在互贷业务基础上,衍生出公积金转贷业务,对新就业的单位尚未建立公积金制度的职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先提供按揭贷款,待一年缴存期满后转为公积金贷款。
其三,客户群体。目标客户群体类型大多是异地、邻近城市的工作地之外的购房需求者和外地或本市“漂一族”购房群体等。利用住房公积金互贷业务,在异地签约的建行申请互贷业务,以满足异地购房融资需求。
其四,部署渠道。创意转化为产品后拟销售的途径,通过已签订互贷协议开办互贷业务的协议城市建行房金部柜面和个贷中心直接受理、面签和营销。
其五,推广区域。创意转化为产品后可在建行各地分行直接面对异地购房申请互贷业务的客户推广,带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区域等城市分行多向互贷业务逐步开展。
其六,市场前景。通过建设银行公积金账户划转结算,解决了当地公积金利用率不太高等问题。有形效益是增加建行个人住房消费账户增量,个贷产品渗透率提高,公积金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增加。无形效益是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增加、资金受益面扩大、公积金利用率提高,可以盘活当地住房存量、激活房市,加大区域间的金融联系与合作力度、保持公积金业务市场份额增长。解决了客户工作地之外的异地公积金不能利用问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融资便利工具;同时也可利用建行网络高科技含量的贷款产品进行快捷融资并进行多形式还款;享受购房所在地建行执行的公积金个贷利率,相比按揭利率融资成本较低,为客户减轻利息负担。
其七,同业产品。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尚未委托他行进行互贷业务尝试,只是部分城市出台了提供公积金双向互贷业务的相关政策。
其八,现有产品。建行现有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和组合个人住房贷款两大系列,除了一手房和二手房贷款以外,还有“合力贷”、“存贷通增值帐户”等产品;“还款自由行”衍生出“双周供”、“宽限期还款”、“多账户还款”、“变更还款期限和方式”、“等额本金递增或递减还款”等多个系列产品;拥有网上缴存、公积金龙卡全国联网代扣还款等特色业务产品,利用建行现有个人住房贷款产品链和操作平台,完全有能力支撑并推动公积金互贷业务顺利开展。
三、开办异地互贷业务的跟进对策
1.吃透政策、善于谋划、跨界融合
此项产品创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业务需求,银行提供配套服务模式。其中涉及公积金运用规模、公积金业务系统、公积金向相关政策衔接、地区间以及部门间的协调等问题。撇开越俎代庖之嫌不谈,单说此项业务的现实可行性及未来趋势,可以说,要突破属地管理、公积金异地流动、资金监管等一系列敏感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一种在原来金融要素重新配置基础上的制度创新。没有制度创新,就无从谈起产品创新。突破区域界线,本身也符合国家提倡的区域经济联合、形成经济合作带的发展思路,这是此项产品创新的关键点和难点。新产品出台面市离不开相关制度的支撑和配套。这项业务和产品开发需要打破部门利益格局、冲破区域间的保护壁垒,还要把惠及民计民生与保护公积金缴存者切身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涉及面较广、沟通环节多、产品设计难度大、涉及地区和部门多,要从住房制度改革和公积金管理体系创新角度,尽早动手谋划、高层设计。
2.制定新产品研发和推广实施方案
一是借助环渤海经济以及金融合作协调机制、环渤海区域市长联席会议机制、京津冀金融联合协作机制提出意向,签订初步合作谅解备忘录;以先双向、后多向互贷为突破口,逐步在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区域推开,实行分层次、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合作;同时,利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渠道,以政协提案或政协常委会大会发言、主席促办等形式,建议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关注和答复,促办落实。人民银行、银监局等相关部门将会予以关注并提出落实提案措施,供建行设计产品和研发流程中借鉴参考。二是商业银行按照新产品创新流程,前期将要进行的工作有:新产品导入市场调研、提出价值主张、概念生成、功能完善、市场容量测试、优化流程、定价、制定产品创新绩效指标、立项开发、推介产品等,每一工作环节都需要内部结合、上下通力配合,需要一大批精干的产品经理和客户经理的密切协作来完成。三是承办银行抓紧与内部科技部门、审批、风险、法律、产品创新管理等部门协作,共同组建产品创新团队,研发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与外部软件开发中心、异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协调合作开发软件系统全省全国联网;配合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起草制定异地互贷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合同文本、封闭管理协议等重要文件的制度安排。同时加快人员上岗培训,强调调查市场需求、客户需求与前期准备工作同步;与高层、决策层沟通与产品流程设计同步;区域协调谈判签约与高层协调同步;产品流程设计与软件开发联网同步,真正实现高效率运作。
3.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确保业务顺利推进
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和产品创新是经济发展方式和转型的需要,也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在推进此项业务过程中,一定要识别和预警公积金异地互贷业务所带来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因素。一是管理风险。由于异地互贷的管理存在松散性,异地购房人的管理主体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异地购房人信用记录和资信情况不是很熟悉,一旦两个管理中心合作协约规定不到位或不完善,很容易产生管理上的疏忽,甚至形成贷款逾期。二是违约风险。购房人申贷主题存在不确定性,因变换工作单位或出现意外;工作在缴存地易产生放松按期偿还贷款的心理或中断偿贷行为。三是互联网科技支持风险。实现全省、全国系统联网,确保异地通存通贷,便于申请人资格审查和异地提取者的审核,而对申请人和提取人的资格审查和资信评估的真实性、安全性易出现漏洞。加速网络数据技术的先进性和应用推广,以确保申请人身份真实、属地真实、缴存真实。还要配合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开通信息预警管理系统,维护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安全。
李求军/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