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消息,江西省正式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试点,今年共有25个项目作为首批试点供社会力量承接。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 《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今年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购买内容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将在部分省直部门优先安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进行试点。明后两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全省逐步推开。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通过市场这双无形的手,把政府和社会组织拉到一起,共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2012年6月20日,民政部在浙江嘉兴召开了全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战略研讨会。这是民政部首次组织研究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问题的全国性会议。
2012年,中央财政拿出2亿资金购买社会服务,对象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
2012年8月,《社会与公益》杂志以封面文章的形式推出《2012政府购买服务申请指南》。
时隔2年,随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在全国各地的广泛开展,本刊再度聚焦,本期走进北京市朝阳区进行专访。
政府购买服务,首先突出公益性,首批受益的是公益社会组织,其次要凸显专业性。以江西省为例,在26个项目中,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项目最多。“今年在申报改革试点项目时,不少单位并没有报上来。”省财政厅工作人员说,“原因除了没有经验,不知道拿出什么项目申报外,也跟一些项目由于专业性和独特性,并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接有关。”
政府购买服务能否更加透明?近日,致公党江门市委会委员刘品德建议政府购买服务能够做到标准严格且更加透明。
无独有偶,四川日报刊文《阳光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防腐剂》。文章称,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公共服务绩效信息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腐败和贪利者有所畏惧。
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专业,透明,一个都不能少!S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 《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今年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购买内容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将在部分省直部门优先安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进行试点。明后两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全省逐步推开。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通过市场这双无形的手,把政府和社会组织拉到一起,共同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
2012年6月20日,民政部在浙江嘉兴召开了全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战略研讨会。这是民政部首次组织研究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问题的全国性会议。
2012年,中央财政拿出2亿资金购买社会服务,对象为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一种新型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其主要方式是“市场运作、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
2012年8月,《社会与公益》杂志以封面文章的形式推出《2012政府购买服务申请指南》。
时隔2年,随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在全国各地的广泛开展,本刊再度聚焦,本期走进北京市朝阳区进行专访。
政府购买服务,首先突出公益性,首批受益的是公益社会组织,其次要凸显专业性。以江西省为例,在26个项目中,承接主体为社会组织的项目最多。“今年在申报改革试点项目时,不少单位并没有报上来。”省财政厅工作人员说,“原因除了没有经验,不知道拿出什么项目申报外,也跟一些项目由于专业性和独特性,并不适合社会力量承接有关。”
政府购买服务能否更加透明?近日,致公党江门市委会委员刘品德建议政府购买服务能够做到标准严格且更加透明。
无独有偶,四川日报刊文《阳光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防腐剂》。文章称,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的绩效评估机制,建立公共服务绩效信息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使腐败和贪利者有所畏惧。
政府购买服务,公益,专业,透明,一个都不能少!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