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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村集体自有支配权屡被侵犯,财务档案、票据管理不够规范,妨碍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机制的正常运转。规范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机制,保障委托代理机制运转顺畅,必须尊重村民意愿,必须规范运作模式,必须接受群众监督,必须推行“两审议”制度,必须强化农村财务审计。
关键词:农村财务委托代理;规范运作模式;监督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0-0202-1
0 前言
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机制推行以来,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仍然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笔者通过对当地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情况的调查,剖析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机制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探讨了改进措施。
1 村級财务委托代理机制推行中出现的问题
1.1 侵犯村集体自有支配权现象屡见不鲜
国家规定,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是农业部门。乡镇经管站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机制的法定机构。然而,一些基层的行政领导,唯我独尊,直接违法违纪干预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更有甚者,有的竟然审批村集体资金的开支乃至挪作它用,严重地侵犯了村集体的自有支配权,妨碍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机制的正常运转。
1.2 财务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随意堆叠、码放现象屡禁不止。
1.2.1 一些乡镇代理村级账务形成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未按规定日期交还村委会自行保管,侵犯了村会计档案的所有权
1.2.2 一些村级账务处理的现金收入、支出凭单,没有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的审核签字 极个别村甚至出现了村委会负责人模仿笔迹代签的弄虚作假行为。
1.2.3 一些距离乡镇经管站较远的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报账时效性较差,新一轮的先垫支后报账问题再度出现
1.3 票据管理上不够规范
1.3.1 开支审批手续不完善 一些村的票据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个别干部甚至自用自批,自收自支,架空出纳,村民理财小组形同虚设。
1.3.2 报销凭证不够规范 一些村收款时依然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仍占相当比例,支出凭证三项手续欠缺。
1.3.3 存在重记账轻监管 只审凭证,不审查开支合理性等现象,导致一些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证得以入账。一些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指导引起村民上访才被发现。
1.4 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管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落实和发挥
2 乡镇代管好村级财务的规范化措施
如何规范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机制,保障委托代理机制运转顺畅?从当地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实践看,笔者认为:必须尊重村民意愿,必须规范运作模式,必须接受群众监督,必须推行“两审议”制度,必须强化农村财务审计。
2.1 必须尊重村民意愿
2.1.1 实行村级财务代理制,必须充分尊重村民自治原则
2.1.2 村级财务代理制是一种委托行为,它受村民委员会的授权委托,代村集体记账及进行财务管理 它是一种社会化服务功能,而不是代替政府行使行政职能,更不是行业垄断。经管站与各村之间应当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经管站必须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村集体财务管理权、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分配权以及财产处置权等等各项基本权利一律不得改变。
2.2 必须规范运作模式
2.2.1 规范收支票据 村组收支票据必须实行登记制,统一在乡镇经管站领、用、存,年终收回核销,从源头上堵住村组收入漏洞。
2.2.2 规范村组帐簿、表册 统一使用农业部门统一印制的《总公类帐》《固定资产登记簿》《会计科目余额表》《内部往来登记簿》《库存物资登记簿》和《村级收支月报表》《资产负债表》等帐簿、表册。
2.2.3 通过村民代表代表大会,选举5-7人组成村级民主监督理财小组 负责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将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传达落实到广大农户。让村级财务状况人人知晓,户户明白。减少村民对村干部的猜疑,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2.3 必须接受群众监督
遵照农业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统一财务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只要是村民要求公开的事项,就必须如实、细致地公开。公开时间最好统一为1月初和7月初。公开前,让民主理财小组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乡镇经管站盖章后公布。虚心听取村民的意见,解答村民的问询和质疑。等待整改或纠正结果出来之后,要再一次向村民公开。银雀山办事处采取的公开方法是:打印多份财务报告,张贴在方便群众观看的交通路口或群众聚集地。
2.4 把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审议制度落到实处。
2.4.1 让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审议村级重大事项。乡镇经管站绝对不能越权行事,擅作主张
2.4.2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最终审核、决定是否通过已经经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只有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事项,才能实施。
2.5 必须强化农村财务审计
特别是对每一年度的重大开支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以及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全程审计,堵塞村级经济漏洞。
作者简介:赵文倩(1973-),女,山东济南人,研究方向:农村财务管理。
关键词:农村财务委托代理;规范运作模式;监督
中图分类号:[S-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0)-10-0202-1
0 前言
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机制推行以来,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农村村级财务的管理。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仍然存在不少需要改进的地方。笔者通过对当地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情况的调查,剖析了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机制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探讨了改进措施。
1 村級财务委托代理机制推行中出现的问题
1.1 侵犯村集体自有支配权现象屡见不鲜
国家规定,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是农业部门。乡镇经管站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机制的法定机构。然而,一些基层的行政领导,唯我独尊,直接违法违纪干预村级财务委托管理。更有甚者,有的竟然审批村集体资金的开支乃至挪作它用,严重地侵犯了村集体的自有支配权,妨碍了农村财务委托代理机制的正常运转。
1.2 财务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随意堆叠、码放现象屡禁不止。
1.2.1 一些乡镇代理村级账务形成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未按规定日期交还村委会自行保管,侵犯了村会计档案的所有权
1.2.2 一些村级账务处理的现金收入、支出凭单,没有村民理财小组成员的审核签字 极个别村甚至出现了村委会负责人模仿笔迹代签的弄虚作假行为。
1.2.3 一些距离乡镇经管站较远的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报账时效性较差,新一轮的先垫支后报账问题再度出现
1.3 票据管理上不够规范
1.3.1 开支审批手续不完善 一些村的票据开支不经集体研究,大额支出不讨论。个别干部甚至自用自批,自收自支,架空出纳,村民理财小组形同虚设。
1.3.2 报销凭证不够规范 一些村收款时依然开具非统一收款收据,开支白条入账仍占相当比例,支出凭证三项手续欠缺。
1.3.3 存在重记账轻监管 只审凭证,不审查开支合理性等现象,导致一些违反财务制度的票据凭证得以入账。一些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指导引起村民上访才被发现。
1.4 村民主理财小组的监管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落实和发挥
2 乡镇代管好村级财务的规范化措施
如何规范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机制,保障委托代理机制运转顺畅?从当地农村财务委托代理的实践看,笔者认为:必须尊重村民意愿,必须规范运作模式,必须接受群众监督,必须推行“两审议”制度,必须强化农村财务审计。
2.1 必须尊重村民意愿
2.1.1 实行村级财务代理制,必须充分尊重村民自治原则
2.1.2 村级财务代理制是一种委托行为,它受村民委员会的授权委托,代村集体记账及进行财务管理 它是一种社会化服务功能,而不是代替政府行使行政职能,更不是行业垄断。经管站与各村之间应当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经管站必须确保村级集体资产不被平调、挪用和侵占,村集体财务管理权、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分配权以及财产处置权等等各项基本权利一律不得改变。
2.2 必须规范运作模式
2.2.1 规范收支票据 村组收支票据必须实行登记制,统一在乡镇经管站领、用、存,年终收回核销,从源头上堵住村组收入漏洞。
2.2.2 规范村组帐簿、表册 统一使用农业部门统一印制的《总公类帐》《固定资产登记簿》《会计科目余额表》《内部往来登记簿》《库存物资登记簿》和《村级收支月报表》《资产负债表》等帐簿、表册。
2.2.3 通过村民代表代表大会,选举5-7人组成村级民主监督理财小组 负责征求村民意见和建议、将财务公开的具体内容传达落实到广大农户。让村级财务状况人人知晓,户户明白。减少村民对村干部的猜疑,促进和谐新农村建设。
2.3 必须接受群众监督
遵照农业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暂行规定》,统一财务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公开形式。只要是村民要求公开的事项,就必须如实、细致地公开。公开时间最好统一为1月初和7月初。公开前,让民主理财小组对需要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乡镇经管站盖章后公布。虚心听取村民的意见,解答村民的问询和质疑。等待整改或纠正结果出来之后,要再一次向村民公开。银雀山办事处采取的公开方法是:打印多份财务报告,张贴在方便群众观看的交通路口或群众聚集地。
2.4 把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审议制度落到实处。
2.4.1 让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讨论、审议村级重大事项。乡镇经管站绝对不能越权行事,擅作主张
2.4.2 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最终审核、决定是否通过已经经过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 只有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事项,才能实施。
2.5 必须强化农村财务审计
特别是对每一年度的重大开支项目、重点工程项目以及村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全程审计,堵塞村级经济漏洞。
作者简介:赵文倩(1973-),女,山东济南人,研究方向:农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