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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颁布实施了《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简称《七条规定》),主要针对证照、采界、通风、瓦斯、水患、设备和人员7个方面,落实矿长安全职责、保护矿工生命安全。那么,各级监管部门、各煤炭企业,应如何借好此次“东风”,落实好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让《七条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保护好矿工的生命安全。本期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如何借好《七条规定》的“东风”。